条文: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译注:伤寒病,第一天是在太阳经(《黄帝内经.热论》:“伤寒一日巨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四日太阴受之......;五日少阴受之......;六日厥阴受之),如果脉象依然是浮缓或浮紧没有变化,那就不会传经。如果有呕吐(是少阳心烦喜呕的症状)、烦躁(是阳明里热上扰心神的症状)、脉象急促等症状,就是传经的表现。
伤寒病,第二、三天,如果没有见到阳明和少阳的症状(因为第二天是阳明受之......;第三天是少阳受之,在相应的时间没有出现相应的症状),那病邪就没有传经。
太阳病,头痛(太阳病有脉浮、头疼、恶寒3个症状)症状到第7天自己消除了,这是因为病邪从第1天太阳受之到第6天厥阴,完成了一个周期的缘故。如果第7天还没有好,还要再进行第二个周期的话,可以针刺足阳明(足三里穴),可以截断病程,避免邪气传经或进入第二个病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