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局里藏着的现代商业的秘密

有个流传甚广的段子,说的是一位名叫A的朋友,想在天气冷的日子里吃火锅,却又懒得出门采买。他足不出户,只打了四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打给B:“兄弟,过来吃火锅啊,都准备好了,你顺路带点菜就行。”

第二个电话打给C:“哥们,火锅材料齐了,你顺路带点啤酒上来。”

第三个电话打给D:“老地方吃火锅,就差丸子和豆腐了,你顺路捎点。”

第四个电话打给F:“快点来,锅底都烧开了,你顺路带两盒羊肉。”

电话打完,A不慌不忙地烧了一锅开水,丢进半包火锅底料,坐在家里静候嘉宾。

这个故事,通常被用来讽刺那些想不劳而获的人。在我们的启蒙教育里,A显然是个反面教材。他像那个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不费吹灰之力,就想坐享其成。我们从小接受的道德训诫是:做人要实诚,要有啥吃啥,不能空手套白狼。

小时候听这个故事,我也跟着大家一起笑A的狡黠与无耻。

等到进入社会多年,经历过一些事,见过一些人,再想起这个段子,我却笑不出来了。非但笑不出来,反而对那位反派A,生出几分敬意。

我发现,这个段子其实讲岔了。它原本想讲一个关于“不劳而获”的讽刺故事,结果却意外地描绘了一幅关于“组织领导力”的生动图解。

你看,B、C、D、F四个人,分别贡献了菜、酒、丸子和羊肉。而A贡献了什么?A贡献了一个愿景,一个热气腾腾的火锅愿景;贡献了一套秩序,一套大家围着锅子坐下来的秩序;他还贡献了最为稀缺的“初始资本”——那锅烧开的水和半包底料。你可以说那底料廉价,但那是启动整个项目的原始股。

小时候我们总以为,世界上的财富是由拥有“羊肉”的人创造的。谁有肉,谁就是爷。后来才明白,那个能把散落在各处的“菜”、“酒”、“丸子”、“羊肉”整合到一口锅里的人,才是真正的爷。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里讲:“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为什么?因为农业和手工业是在生产“物”,而商业是在组织“物”的流通,是在更高维度上调配资源。

其实,历史上那些所谓“做局”的人,并不都是奸诈之徒,更多是有为之士。只不过“组局”这个词,被市井间给污名化了。

《水浒传》里,智取生辰纲是一个经典的“局”。晁盖、吴用等七人,扮作贩枣子的客商,白胜扮作卖酒的汉子,在黄泥冈上,用一桶下了蒙汗药的酒,把杨志一行十五个人放倒,劫走了十万贯金珠宝贝。后人读到这里,都夸吴用智谋过人。可你想过没有,这个“局”的魂是什么?是那桶酒吗?是那蒙汗药吗?都不是。

没有吴用的计谋,这事儿成不了型;没有刘唐的报信、三阮的配合、白胜的演技,这事儿也落不了地。可是没有晁盖的声望、家财和组局,这七个人根本就凑不到一起,所以晁盖上梁山以后就是大哥。

社会上的成功者,不是有羊肉的人,而是善于组局的人。

首先,你要有主观能动性。天冷想吃火锅,这念头人人都有,但多数人想到的是出门去买,或者干脆不吃。只有A,想到了用别人的腿、别人的钱,来实现自己的愿望。这种把“我想”变成“我们想”的能力,是一切事业的原点。

其次,你要有人脉,更要有识人的眼光。你打电话给B,知道B会带菜;打电话给C,知道C会带酒。你不能打给一个从不买菜的人让他带菜,也不能打给一个滴酒不沾的人让他带酒。这就叫知人善任。

再次,你要有说服能力。B为什么愿意带菜?因为在A的描述里,那已经不是普通的菜了,而是一顿热气腾腾的、朋友欢聚的火锅的一部分。A把一件跑腿的苦差事,包装成了一个共享欢乐的机会。这就是领导者的语言艺术。

当然,组局还有最重要的一环:承担风险。

A在家里坐等,万一F的羊肉不来了,怎么办?万一B的菜忘了买,怎么办?这顿饭还吃不吃了?A的选择是,他不去赌每个人都会履约,他赌的是自己有能力兜底。如果羊肉不来,他可能就得翻箱倒柜找两根火腿肠,或者硬着头皮说“吃肉不如吃鲜,咱今天吃素”。总之,局已经支起来了,锅已经烧开了,无论如何,这顿饭得吃下去,不能让在座的各位饿着。

这就是组织者的担当。

所以,下次再听说有人空手套白狼,先别急着撇嘴。也许你遇见的,不是一个骗子,而是一个未来的企业家。他缺的只是一口锅,和一点把人凑在一起的智慧。正如王小波说的:“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对A来说,那个诗意的世界,就是在这寒冷的冬日,用四个电话,变出一锅热气腾腾的、众筹来的火锅。

这世上的事,往往如此:你以为人家在骗吃骗喝,其实人家在运筹帷幄。

火锅局里藏着现代商业的秘密。

那些被称为“企业家”的人,干的其实就是A的活。马云创建阿里巴巴的时候,他有什么?他只有一锅开水——一个“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想法。然后他开始打电话:打给那些有技术的,打给那些有资金的,打给那些有货要卖的,打给那些想买东西的。十八个人凑在一起,凑出了后来的阿里帝国。

讲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你这是把投机取巧美化成组织领导力。那个A明明什么都没出,凭什么坐享其成?

这个质疑背后,隐藏着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只有实实在在的东西才算“出”,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劳动才算“贡献”。种地的比卖粮食的辛苦,卖粮食的比开饭店的辛苦,开饭店的比搞金融的辛苦。这个观念来自农业社会,在那个时代确实成立——因为那时候最重要的资源是土地,而土地是看得见的。

但现代商业社会不是这样运转的。

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过一个概念叫“创新”,他说创新不是发明,而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是把生产要素重新组合起来。那个组局的人,就是干这个的。他没有发明羊肉,没有发明啤酒,没有发明火锅,但他把这几样东西组合到一起,创造了“吃火锅”这个新场景。这就是创新,这就是价值创造。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讲分工带来效率提升,但他也承认,分工的前提是有人把不同分工的人组织起来。没有那个组织者,再细的分工也是散的。火锅局里的A,就是这个组织者。

这些年我观察过一个现象:很多人一辈子都困在“我有什么”的思维里。我有技术,我就只能这个技术吃饭。他们把人生过成了一场“有什么吃什么”的被动宴席。

但那些走得远的人,想的是另一件事——“我想组什么局”。这个思维转换,决定了人生的分岔路。前者永远在等机会,后者永远在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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