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什么呢?我们可能会给千百个答案,我选择两个,一个是生命前行的推动力;一个是生命回望的坐标。——白岩松
01
四月的最后一天,读了三毛的《梦里不知身是客》便想来聊一聊读书。
三毛说:“一生的兴趣极多极广,真正细算起来,总也是读书又读书。”
年少的时候,见书很少,但一直都知道书是好东西,所以只要有机会便找来读,可也说不上什么痴迷热爱,只觉得读书有趣。后来读书渐多,就越发觉得,这书里真的是大千世界,像一个“大观园”,越是深入,就越发现它的深奥与精妙,也越被它的魔力牵引,心甘情愿把自己所有时间尽数赋予它。
这些年来,励志学过很多东西,最后都半途而废,总结原因也无非就是不够爱,时间和精神总是被读书占领,便舍不得拨一分一秒给其他事务了。
几天前在微博里写道“只要给我足够的书,不让我挨饿受冻,我就可以在自己的出租屋里一辈子了”,这话让朋友看到了,被她说教一番,没有生活、没有娱乐,想宅在家里等着发霉吗!
我当然也知道,这世间可爱的事太多了,很多东西我都想领略一遍,但是无奈啊,其他风景再美,我的心里眼里总也是读书最美,好像其他任何事与它比起来就变得没有价值了。
“我喜欢,将读书当作永远的追求,甘心情愿将余生的岁月交给书本。如果因为看书隐居,而丧失了一般酬答的朋友,同时显得不通人情,失却了礼貌,那也无可奈何,而且不悔。愿意因此失去世间其他的娱乐和他人眼中的繁华,只因能力有限,时间不能再分给别的经营,只为架上的书越来越多。我的所得,衣食住行上可以清淡,书本里不能谈节俭。我的分分秒秒吝于分给他人,却乐于花费在阅读。这是我的自私和浪费,而且没有解释,不但没有解释,甚且心安理得。”
02
喜欢在朋友圈里晒出自己看书时觉得精彩的地方,既然精彩就必定要做上标记,或者加一两句批注,有人评论说:“干干净净的书,该当宝贝才是,怎么就能舍得去涂画呢!”
我说:“不涂不画,又怎么把它变成我的书呢!”一本新书对我而言没什么好珍视的,不过是一本普通的印刷品而已,市面上成千上万,你想要多少都有,但是自己看过的,加了自己印记的就变成了唯一的一本!
“不能在书上乱写,看毕出来,散步透气去时,每每心有余恨。”
爱书的人宁愿送书不愿借书,大概也多是因为,自己看过的书中嵌入了自己的灵魂,就像是分了自己的一点点血肉给它,它变成自己生命的一角,所以,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再给别人去蹂躏。
“我的书和牙刷都不出借,实在强求,给人牙刷。”这也是三毛的话。
记得几年前,姐姐拿了我的几本书去看,因为是先斩后奏我也没法追回,只是每次打电话都特意叮嘱“千万别把我的书弄丢,一定好好的送回来”,结果最后,她到底还是扔在了不知什么地方找不回了,我知道后当场便气哭了,就好像是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别人却当做垃圾丢掉了。
这种心情不爱书的人是不能理解的,你若追究别人还会说你“怎么这么小气,不就是几本书吗,大不了买了新的还你啊!”可他们哪里明白,新书早已不是我的那本了,它没有生命啊。
偶尔也会把自己的书送人,但那个人在自己心里的分量必定很重,觉得这情谊若送其他礼物都显得太轻薄,唯有送一本自己珍爱的旧书,也许在收书人看来,不过一本书而已,可那书里却承载着自己千斤重的情谊。
03
图书馆这类地方,当然是喜欢的,但也仅限于逛一逛,走马观花的看一看,自己懒惰的时候,迷惑的时候就去图书馆待一天,上个星期便是这么干的,特意请了一天假不去上班,同事问我,生病了吗?有事情吗?我说,都不是,只是觉得该去图书馆补充下能量了。
“缓缓走过城墙也似的书架,但觉风过群山,花飞满天,内心安宁明净却又饱满。”当自己站在一排排的书墙前,感受到在浩瀚的书海中自己的渺小时,一种紧迫的心情和奋斗的力量就油然而生了,这是我克服自己的懒惰,排解自己的迷茫最有效的方式。
但是要让我整天整天的泡在图书馆,也肯定是不愿意的,去年一个朋友从石家庄来,本来说好带她去游玩儿,最后去的却是图书馆,她感叹说:“周末的时候,你就可以来这里读书啦。”
我说:“干嘛要来图书馆呢,在家读书不是更无人打扰吗!”
她说:“在这里,这么多人一起,多有气氛啊!”
我苦笑,读书哪里需要讲究气氛,不过都是自己读自己的,人多了反而容易分心吧。
我向来喜欢独处,对我而言,读书更是一件私人又惬意的事,一定要正襟危坐那就未免太规矩了。比起图书馆,自己在家反倒落得清静自在,读到喜欢处可以大声朗读,坐的久了便趴到床上去读,或者看书厌了听两首歌放松下心神。当然,这是仅对读“无用之书”而言,如果是工具书、学习用书,那真不敢这么懒散,否则效率会低到自己想哭。
04
“自然明白看书不能急躁,细细品味最是道理。问题是生而有涯,以百年之身,面对中国的五千年,急不急人?更何况中国之外还有那么一个地球和宇宙。”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读书入迷的经历,不论是经典名著还是言情或武侠,一旦读进去不看完便舍不得抽身而退,因为自己的心神被引入了另一个世界,总想在这个世界中继续去看个究竟,哪里能看到一半就强逼自己撤退呢。
几年前恋爱时就常常因为读书与男友发生争执,自己正读的三魂出窍的酣畅时刻,他却偏偏不识时务的跑来搅扰!(说到这里,好像就能明白男生们对游戏、对运动的痴狂了,真正进去的时候,是什么都顾不了的)
常常苦于自己读书的时间太少,虽然已经把生活压缩到除了工作几乎只剩读书,可还是觉得工作占用了太多。总是跟朋友讲,我渴望的最理想的生活就是:用最少的时间去挣钱,用最多的时间来读书。
虽然读书并不一定有用,但对我来说却是最有价值。
05
再说到写文章,其实这都是读书之后的附加产物,我们从书中摄入的知识、文化、观点,都会在自己体内产生化学反应,然后激发出强烈的行诸笔端的诉求,至于用什么形式表现,可能就因人而异了。
其实我不相信真正爱写文章的人会不爱读书,更不相信不爱读书的人能写出什么实际意义上的好文章。我所崇拜、热爱的作家,没有一个不是博览群书,比起他们的写作,或许我更爱的是他们的文化内涵吧。
“有人爱书,有人怕输,一场人生,输赢之间便成了竞兽场。书不和人争,安安静静的,虽然书里也有争得死去活来的真生命。可是不是跟看书人争。”
在这点上我大概也与三毛一样,竞争不适合我的体质,所以总愿意倾自己所能的把更多时间用在读书上,就是这辈子只剩读书,也还是觉得欢喜的吧,毕竟书里的去处多,这一生也游历不尽。
絮絮叨叨的写了这么多,全不过是自己对读书的一点小小感受,或许对他人并不适用。也知道人生不可能只剩读书,还要挣钱养家,还有责任与生活,所以唯有更加努力,努力让自己的身和心都能再多一点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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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月暖阳,以一朵花的姿态行走,穿越季节轮回,在无声中不颓废,不失色,花开成景,花落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