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竭力地想描述那种孤独,相似的场景,一个人的房间,窗外没有月亮,手边有烟,手机安安静静的,听到狗叫声,孩子的笑声,可你发现那一切都与你无关,那才是孤独。当你发现不是无人可找,而是找了也没有用。那种孤独是依附在身体里的东西,无处宣泄,束手就擒。原来你的孤独是一个人。” 看周嘉宁的《一个人住第三年》,对一个场景记忆尤深,大抵是她在凌晨三点的雪夜里,开着因为撞上护栏而灯都亮不起来的车,踩着越积越厚的雪去便利店买水和卫生棉,马路上没有人,像世界末日,她从喉咙里嘀咕出一句话来,大概说的是“就快好了就快好了”。然后猛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在对自己说话。
孤独到深处,孤独就成了铠甲。
那种突如其来的孤独感让人有些束手无措。
后来看《重庆森林》,看到金城武饰演的警察223一口气吃掉三十瓶凤梨罐头,梁朝伟饰演的警察633对着毛巾、肥皂和玩偶自言自语,恍然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孤独似乎是永远不变的旋律。
自从远离家乡后,对于孤独,我早已习惯。
我常常一个人逛路边的小店,一个人吃掉整盒冰淇淋,一个人坐在图书馆看完一本书,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去旅行,一个人撒欢走在大马路上。
那些时日里,我也与很多人相识,又同很多人告别,尝试去理解与懂得,也希望被阅读。
后来发觉人与人之间的相识相知其实很难,上帝将我们分别抛到这个世界,又看着我们孤独地化作尘土,是任何箴言都无法破解的局。当你经历的离别愈多后,你会发现自己终究还是黑暗的荒莽中穴居的人,人生不过是一场虚无。
渐渐地,我爱上孤独。
比起嘈杂,安静却孤独的生活似乎真的更妙一点。我想孤独一定是自由的副作用罢,是因为爱自由所以才必须忍受孤独。
没有非见不可的人,没有非说不可的话,朋友之间彼此挂念,却又独自过着有些孤独的日子,我们渐渐学会照顾自己,明白朋友间亦需要恰如其分的陪伴。
人在独自生活中逐渐学会爱自己,也逐渐只爱自己。
就像我是喜欢盖着被子睡觉的人,热了就把被子踢掉,冷了就把被子裹上,其实潜意识里都在照顾自己。
朋友说有时候察觉自己该谈个恋爱了,为了随时随地随意哭时有人哄。原来很多人不哭,是因为没人哄。
这个春天的尾巴,要找一个温暖的人啊。
我找到你了——简书。
在这上面,谈谈情,说说爱,挺好的。
fin、
我希望被打磨,永远光明磊落。我希望我能走过山山水水,写温柔的字,坦荡地爱。我希望我被阅读,不被辜负。
活得丰盛,或庄重。
要习惯孤独,却不安于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