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花园下村村民楼宝洪、楼晗昭父子,因农村住宅用地审批问题与当地街道办及司法机关产生多年纠纷。近日,二人向监察部门提交申请,要求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福田街道办相关行为启动监察程序,该事件引发社会对旧村改造政策执行规范与司法救济途径有效性的关注。
事件背景:旧村改造中的审批争议
花园下村自2003年启动旧村改造,2014年行政区划调整后由福田街道接管。据当事人陈述,2020年11月其提交的农村住宅用地审批表(楼宝洪54平方米、楼晗昭53.9平方米)被福田街道以“零平方”批复拒绝,街道称依据的是编号为“福田街办(2015)254号”的文件。
当事人对该文件真实性提出质疑,指出文件缺乏村委会公章、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程序材料,且与街道此前政策说明存在矛盾。福田街道回应称审批符合政策延续性,但未公开文件制定过程的详细佐证材料。
司法程序:三级法院审理结果及争议
诉讼历程
2021年起,楼宝洪父子先后向义乌市法院、金华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零平方”审批决定,均被驳回。2023年,浙江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认为街道审批未超越职权范围。当事人认为,法院在审理中未对文件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其主张的“文件缺乏佐证材料”等程序争议未得到充分回应。
监督申请与信访进展
2023年,当事人向金华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浙江省高院曾回复“三个月内办理”但未兑现,反而以金华检察院不支持抗诉为由要求当事人撤诉。2023年10月至2025年5月期间,当事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转办、省委书记信箱、“浙里办”等渠道多次反映情况。浙江省高院曾短信承诺“三个月内答复”,但均逾期未履行。
202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次将案件材料转交浙江省高院办理,高院短信告知已收到材料并转交相关部门。此后当事人向浙江省委书记反映,该信访事项通过“民呼我为”平台转至浙江省高院要求答复,但截至目前仍未收到正式回复。4月21日,当事人至省高院接待室查询,工作人员口头告知需向金华检察院申请抗诉,未出具书面材料。
核心争议焦点
文件真实性与程序合法性
当事人指控“254号文件”存在伪造嫌疑,但尚未提供司法鉴定结论;福田街道未公开文件制定过程的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引发程序合法性争议。
司法救济途径的现实困境
法院认为此类行政审批纠纷需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而当事人认为现有程序存在“空转”现象,问题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反映出司法救济在具体实践中的局限性。
当事人诉求与最新动态
楼宝洪父子在监察申请中提出三项核心请求:
• 要求监察浙江省高院对最高院转办案件的重审进展;
• 追究福田街道相关人员“伪造文件、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
• 推动其住宅用地审批问题的实质性解决。
社会关注与治理反思
该事件折射出旧村改造中的两大共性问题:
• 政策执行透明度方面,基层政府需强化文件制定与审批全流程的留痕管理,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矛盾;
• 司法救济实效性方面,当事人通过诉讼、信访、监察等多重渠道维权,但问题仍未化解,凸显相关机制衔接优化的必要性。
楼宝洪父子的案例反映了旧村改造中政策执行与公民权益保障的复杂关系。目前,舆论焦点集中于监察部门是否启动调查,以及福田街道能否公开更多文件依据以回应社会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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