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健全有利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考核评价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条例》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助推器作用,以高质量考核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考核指标,推动考核风向标更加鲜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考核干部要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既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又注重了解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既在小事上察德辨才,更在大事上看德识才。近年来,市委组织部持续改进和完善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坚持党中央提倡强调什么就考核什么,省委、市委安排部署什么就考核什么,引导广大干部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一是目标与导向相结合。坚持干部考核的政治属性,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内容,全面考准考实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贯彻落实重点任务的态度、行动和效果,努力使考核过程成为对标对表党中央精神的过程。聚焦实践实干实效导向,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考核始终。党建高质量考核要突出抓党建促发展实效,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领服务中心工作的考核。二是分级分类考核。按照各单位功能定位和工作职责,把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分为县(市)、市辖区、党委系统、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市管国有企业七大类,设立有侧重、差别化的评价体系。县(市、区)突出高质量发展考核,市直单位突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国有企业突出经营业绩考核,防止考核工作“一刀切”、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引导各单位立足自身实际,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突出量化考核。定量指标突出量化可考,围绕刚性工作要求和短板弱项设置。细化综合考核工作加分办法,将国家各类表彰、经验亮点和创先争优列入考核加分项目,引导广大干部聚焦重点难点工作攻坚克难、探索创新。同时,从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设置了扣分项,明确了底线和红线要求。

二、优化考核方式,推动考核指挥棒更加精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要带上“望远镜”“显微镜”,对干部近距离接触、多角度考察;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干部考核方式要进一步删繁就简、整合优化,力求做到精准高效与简便易行相统一。既注重分析研判,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又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一是深入一线考察。进一步完善《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暂行办法》,围绕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等全市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平时了解、“嵌入式”考察、专班跟进考察、专项考察、建立一线干部信息库“五项措施”,掌握了解一批敢担当、勇负责、善作为的干部。落实“组工分片联系”和“干部恳谈日”制度,坚持“走下去”和“请上来”相结合,多渠道了解识别干部。二是加强近距离考察。要把考核识别干部的精力更多放在平时,通过列席班子会、指导民主生活会、经常性与干部面对面座谈等方式,了解其思想动态、思路方法和工作成效。注重把调研与考核结合起来,把以事察人贯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多到基层一线、项目一线走访,从中了解干部的群众口碑,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实际成效和工作作风,避免年底考评“雾里看花”、凭感觉下结论,变印象打分为精准评价。三是考人和考事相结合。要围绕“人”与“事”的关系,将考评指标与干部分工挂钩,采取工作实绩量化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年终考核和日常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跟踪调度考核指标情况,动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以事考人、知事见人,实现“考准事”与“识准人”有效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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