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方法论
7.1 定量方法在财富学术研究中的局限性
社会研究中的定量和定性方法有其正当性,可以有目的地相辅相成。本书把净资产过亿的人作为研究对象,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定性法。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任何随机抽样都不可能为定量调查提供数以亿计的足够数量的样本。因此,本书决定对财富的学术研究采用定性方法,这是基于两个事实:第一,没有用于定量分析的适当数据;第二,目前还不清楚应该如何收集这些数据。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即有一天这个问题会得到解决,并会创建一个足够稳定的数据集,这样就可以使用定量方法来研究财富精英了。
约亨·格莱赛(Jochen Gläser)和格里特·劳德尔(Grit Laudel)认为,以不能使用定量方法为由使用定性方法进行研究,这个理由过于保守了。“这个理由在今天很难适用。它可以间接地表明以关系为导向的解释策略是更好的策略,遗憾的是,仅仅因为条件不利,这种方法也不能使用。今天,我们可以进一步争论,并写道我们感兴趣的社会机制往往只能通过定性法来识别。”不过,也许有人会说,如果可以使用定量方法为研究超级富豪生成可靠的数据集,那么事实上我们也必须这么做。有必须使用定性法的争论是由于缺乏这样的数据集,而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也无法实现这样的数据集,不过,这绝不意味着结果较差。因为这些方法是对调查对象唯一适用的,所以也是正确的研究方法。
研究超级富豪的最大挑战是,很难接触这个群体。首先,这个群体非常小。其次,由于多种原因,这个群体比一般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强。这些人多数都有一个团队,专门负责阻挡外界与他们接触(特别是陌生人,但也不仅仅是陌生人)。这是为了使这些人在工作时不受干扰或不会分散注意力。因为这些富裕人士担心其他群体的嫉妒,所以强烈保护自己的隐私。毕竟,时间才是这个群体中最稀缺的资源。个人在工作时间内创造的价值越大,他们就越不愿意将时间投入到既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也不能减轻工作和生活压力的事情上。与其他专业团队相比,约见财富精英成员往往必须提前几个月安排。
汉斯·默克斯(Hans Merkens)认为,“在定性研究中,确保可以在研究特定实例和接触集团或机构的前提下再进行实证调查。一旦做到这一点,甄选程序就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了,可以根据已确定的情况进行甄选。”这次调查也同样适用。莫金斯说道:“对于实际选择,在许多情况下,调查开始时并没有固定的抽样检验方法,滚雪球方法是比较适合的……采访者会请每位受访者推荐更多合适的受访者。”
那么,作者是如何接触到作为本书基础的采访对象——超级富豪的呢?作者首先创建了一份30至40名企业家和投资人的名单,他认为这些人拥有至少数千万或上亿的净资产。他们是他私下已经认识的人,其中多数只是过去认识,还有一些是与作者关系比较亲密的熟人。作者要么亲自联系这些人,要么写信联系,并问他们是否愿意接受匿名的时间为一到两个小时的个人采访。在最初的采访群体中,通过房地产建立财富的人(如开发商、基金发起人或投资人)的人数过多。他们最终代表了约一半的受访者。进行这种高度个人采访的原因是,作者自1996年开始一直都是一名活跃的记者,从2000年开始,他做了房地产行业的顾问和投资人。
45位受访者的职业或涉足行业
房地产开发商:14人
金融业(涉足领域有资金、租赁、金融服务、融资、股票等):9人
房地产业(基金发起人,投资者,建筑业等):6人
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4人
食品工业批发业:4人
医疗技术或IT行业:3人
咨询与服务公司:2人
制造业(钢铁、消费品等):2人
其他行业:1
鉴于受访者中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人数比例较高,这个群体似乎可能比实际情况更加同质化。大约一半的人可能涉足过房地产行业,但开发商、承包商、基金发起人和经纪人的工作是非常不同的,需要特别的资质,这就意味着,实际上这个群体比原来预期的更具异质性。
多数受访者是白手起家的百万富翁,这是十分有利的,因为与继承部分财富的人相比,这个群体回答“你是如何变富有的”这个问题会更加容易。对于继承人来说,他们继承的财富是否大大增加,或者是否只是将财富维持在相似的水平上,甚至是否耗尽了最初继承的财富,向他们询问这些是很重要的。只有在第一种情况下,才能得出与本书所列问题相关的结论。为本项研究选择对象的标准是:他们要么是白手起家获得财富的,要么就是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简单来说就是:把1亿欧元变成1000万欧元的人显然与本研究无关,而把1000万欧元变成1亿欧元的人与本研究有关。采访结束后,受访者被问及是否能够推荐符合这些标准的其他受访者。另外,部分受访者是由一名负责这项工作的教授推荐的,有些受访者甚至是招聘来的。总的来说,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作者进行了45次个人访谈。每次访谈持续一到两个小时,访谈内容都呈现在1740页的转录文本中。除了四个人外,所有的采访都是在德国进行的。这四名受访者不再住在德国(其中三人住在瑞士),但他们仍然是德国公民。
该研究采用定性法的优点主要是:“由内而外”描述生活的范围,也就是从相关个人的角度来分析。这种方法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社会现实,并提请人们注意过程、解释模式和结构特征。这些对人们来说仍然是很隐蔽的,甚至每天忙于例行公事的演员可能也不会意识到这些。”
定性法特别适用于边缘和少数社会群体,他们的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未知的,而且和多数人关系不大。考虑到这些群体,乌韦·弗里克(Uwe Flick)、厄恩斯特·凡·卡道夫(Ernst von Kardorff)和艾恩·斯坦克(Ines Steinke)关于定性研究价值的假设特别适用。定性研究使用的是,“作为知识的源泉和镜子,偏离规范的外来事物和意料之外的事物使未知的事物得以知晓,使已知的事物变得模糊,并因此扩大获取更多(自我)知识的可能性”。根据弗里克、卡道夫和斯坦克的说法,“定性研究往往是被推荐的方法,它研究的重点在于那些尚未被深入探索的领域,并使用 ‘敏感性概念’作为支持。”定性研究的优势更多在于描述社会群体和发展问题,而不是通过标准化程序提供因果解释。本研究旨在证明:本研究中,超级富豪的自我概念被重建。这种重建包括他们对自己取得成功的个人解释,以及对人格特征及其经历的差异和相似之处的广泛和详细的介绍。不过,由于没有由非富裕人群组成的对照组,因此无法提供对富豪的特殊经济成功的因果解释。在最后一章中,我们更详细地讨论了这种方法的限制,其中阐述了本研究的局限性。
7.2 目标受访者群体的定义及组成
对富裕目标群体的任何调查首先必须解决一个基本问题:如何对个人资产进行评估。对德国财富的研究,采取了以下方法:首先对样本的“可自由使用的资本资产”进行评估,研究人员认为它大约占家庭总资产的1/4。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使用这种方法能够很容易地对可自由获得的资本资产进行比较准确的评估。不过,这种方法的缺点就是:目前还不确定这些资产是否占家庭总资产的25%左右。对于本书的受访者而言,情况自然并非如此,因为他们资产的很大一部分是非流动性资产(公司、持股、房地产),而这些资产没有定期估值。例如,几乎没有哪个拥有3亿欧元资产的人,会在任何持续时间内保留7500万欧元的流动资产。出于这个原因,对德国财富的研究所采用的方法(所采访的中等收入人士资产仅为140万欧元)被认为是不合适的。
我们的研究使用单一标准来确定是否应该把某个人视为本书的潜在受访者:他们的净资产扣除所有未偿还债务(如抵押贷款)后是否还有1000万欧元?在评估这一标准时,受访者会进行自我评估。关于某个人是否属于目标群体这个问题十分容易回答,因为如果属于的话,显然他们的净资产远远超过了最低值1000万欧元。
开始采访之前还存在一个问题,即关于受访者的净资产,很难从受访者口中得知准确的信息。下面是产生这种担忧的原因。
1.即使在采访保密的情况下,也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披露自己的财务状况。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明确划分资产数目类别,让受访者自己来归类。具体分类有:1000万~3000万欧元、3000万~1亿欧元、1亿~3亿欧元、3亿~10亿欧元、10亿~20亿欧元和20亿欧元以上。
2.在计算财富净值中存在客观困难。有必要决定财富净值是否应包括业主自用不动产和(或)公司资产的价值。一些研究把业主自用不动产排除在外,但这仅仅因为该研究的委托方主要对流动资产的投资或分配感兴趣。相比之下,莱坊房地产经纪公司(Knight Frank)定期出版的《财富报告》(The Wealth Report)对投资和业主自用财产都有所兼顾。在2014年的《财富报告》中出现的超级富豪(即净资产超过3000万美元的富豪)中,业主自用不动产(平均每位富豪为2.4套房产)占其资产的30%。关于公司资产是否应该包括在内的问题,赞成与反对的声音并存。对于许多超级富豪来说,其公司资产占其财富的大部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量化其资产的价值要相对容易一些。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的市值以及个人持有的股票数量的公开详情,都可以用来计算个人资产的价值。而对非上市公司来说,确定乃至估算其资产的价值都要困难得多。自从德国暂停评估和征收财富税以来,没有再持续进行评估活动,而且由于公司估值差异很大,所以很难得出可靠的估算结果。本书采访的大多数人是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企业家,只有当其公司近期由于特殊原因(如计划销售)而进行估值时,才可能知道其公司的确切价值。
流动资产(债券、股票、活期存款等)的价值是最容易确定的,因为个人通常对其流动资产了如指掌。对业主自用资产估值并不那么简单。毕竟,个人通常并不了解其自用资产的当前市场价值。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租赁地产)提供公平市值评估是可能的。公平市值,简单来说,就是将不动产的净年租金收入乘以一个数学因子(“乘数”)的乘积。受访者们知道他们从不动产中取得的净年租金收入,毕竟,这是要纳入他们的年度纳税申报单的。在确定正确的乘数时,需要考虑一些因素和假设,包括地产的位置、质量和使用情况。确定了市场价值后,扣除任何未偿还按揭贷款的价值,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对个人净资产的估值。
这些考虑事项表明,准确判定一个人的财富多少并非易事。尤其是近期未对这些富人的公司或者房产等资产做出评估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而,实际上,连他们自己都无法说清楚自己到底身价几何。对于这种情况,不必设法去确定这些人的确切财富,对这些受访者的财富进行大致分类即可解决这个问题。这种做法的优势在于,受访者会更有可能把自己归入经济状况的大致分类之中,而不愿意陈述自己准确的净资产(净资产问题在上面已概括提到,其实很难确定,个人也往往无法确定)。另外,上述困难对于基于大类的财富评估通常没有很大的影响。即便一个人不能准确估量个人的财产,或者不愿这样做,他们也很可能愿意大致估计自己身价,比如说,3000万~1亿欧元,或者1亿~3亿欧元。
采访前,我们会进行初步电话采访来确定这些潜在的受访者是否属于目标群体,也就是说他们是否拥有至少1000万欧元的净资产。我们只需向极少数受访者询问这一问题即可。受访者在采访结束前,按要求把自己归到一个大类之中。彼德森(Petersen)观察到,在采访结束前,对统计信息以及“敏感的调查内容,即预期可能会引起调查对象的反感甚至抵触的内容”应该予以妥善处理。就同一话题,他明确指出:“受访者最抵触的问题就是收入。因此,出于实际考虑,收入问题应该是最不该问的:任何可能发生的焦虑心理都不应该干扰采访的进程。如果受访者拒绝进一步回答问题,该采访自然无果,因为采访已经结束了。”
受访者会在自己呈报的信息的基础上,把自己归到大类之中。如有可能,可以将这些呈报的信息与已经公开的信息进行比较,例如《经理人》(Manager Magazin)杂志上经常出现的清单上的详情。从掌握的财富数量上讲,本应该出现在这本杂志的名单上的许多人,实际上都未出现(这会让受访者轻松些)。只有两个人拒绝做个人财富评估,而且这两个人都没有出现在《经理人》杂志的名单上。然而,不论何种情况,我们可以知道产业估值。尽管如此,作者还是决定把其中两位受访者的资产归于比产业评估价值低一个层级的某个大类之中。
45个受访者的财富价值(欧元)分类
1000万~3000万:11人
3000万~1亿:20人
1亿~3亿:3人
3亿~10亿:8人
10亿~20亿:1人
20亿以上:2人
他们财富的来源
自己创业:36人
家庭创业:5人
继承小企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企业家:4人
45位受访者年龄(按年计算)
30~39岁:2人
40~49岁:7人
50~59岁:12人
60~69岁:7人
70~79岁:17人
性别
男性:44人
女性:1人
在这项研究中,财富最少的1/4的受访者净资产都处于1000万~3000万欧元。财富最多的1/4的受访者的净资产不低于3亿欧元。受访者中共有36位是自主创业者。其中大多数人都没有继承或者只继承了很少的财产。4位受访者继承了很小的企业,然后将其发展壮大,举例来说,就是把商店从两个店发展成几百个店,或是把一个小企业发展成全欧洲的大企业。有5位受访者的企业是家族企业,且其中4位受访者使家族资产大规模增值。就剩余的1位受访者而言,还不能完全确定地说有什么东西能说明这个受访者只是维持了家庭财产,却没有使其发展壮大。
受访者的年龄比较大,这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一个白手起家的企业家财富积累到一定的规模,往往需要几十年。一半以上的受访者年龄都超过60岁,只有两个人年龄在40岁以下。在45位受访者中,有44个人是男性。对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进行分析,比如以福布斯中的那些人为例,我们会发现大部分最富有的女性的财产是继承而来的。但是那些绝大部分财产都是继承而来的个人,很显然不属于这个研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