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

图片发自简书App

图/天造地设一般的难得

文/天造地设一般的难得

我一直都在犹豫要不要写,但昨天我突然收到了网易云推送的2017年的年度听歌账单,所以,我决定写一写了,而我也知道,当我开始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是在真真正正的为我的年少岁月写上一个最终的结局了。

我再见到大可的时候,已经是2017年了,当他牵着一个年轻的女人手一本正经的跟我说:“顾乔,这是我老婆”的时候我甚至怀疑现在我面前这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不是我当初认识的那个王大可。

中学时代的大可特别喜欢唱歌,是全校公认的情歌王子,那个时候的我留着女孩子中最短的短发,整日跟大可以及一群男生厮混在一起,我们经常勾肩搭背出现在学校里,学习一塌糊涂,翻墙逃学这种事却没少做。大可跟我说他以后要出道做艺人,让我给他写剧本,我对此嗤之以鼻。

“你要能做艺人,我都能写还珠格格了”

“即便不能,我们也会为艺术献身”他勾住我的脖子说了一句极其骚情的话。我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学来的“献身”这个词儿,我只知道当他说出为艺术献身的时候我脑子里浮现出的是“潜!规!则!”

“就你那丑样”我白了他一眼

“你敢对未来的大明星这么说话”他锤了我一拳

“狗屁”

由于中学时代的大可极其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所以即便是身为他的最的铁哥们的我,也只见过他在校园歌手大赛的时候穿过西装。我还记得他当时穿着西装人五人六的,梳着整齐的三七背头,搔首弄姿的问我帅不帅的时候我翻了个白眼说:“衣冠禽兽”

那场比赛大可以一首《离歌》毫无意外的拿了第一,我还记得他捧着奖杯意气风发的样子,可我实在无法将那个十六岁的少年与眼前这个穿着阿玛尼最新款的成熟男人联系在一起。

“老婆很漂亮啊,什么时候结婚的啊你,也不告诉我这个铁哥们一声”我看着他有些尴尬便打趣道

“还没有呢,打算下个月结婚”

“哈哈哈那就恭喜二位了,到时候一定要讨杯喜酒喝”

“你现在有空吗?一起喝一杯吧”我发出邀请

“璐璐,你先回家,我跟顾乔叙叙旧”他温柔的对旁边的女人说道

“不用了,嫂子一起吧”

“是吗?可以吗?”他身边的女子语气变得愉悦

“璐璐,乖,先回去吧”他揉了揉女人的头在她的额头落下轻轻一吻

“两杯美式咖啡,谢谢”他对服务生礼貌的说

“好的,稍等”

“多年未见,还好吗?”他抿了一口咖啡后率先开口,我猜他是挂记着家里那位所以才率先打破这种相顾无言的尴尬的局面

“挺好的”

“你也在在北京工作吗?”

“没有,来出差”我撒了谎

“嗯,挺好的”  他点头,也没有问我是在哪里工作

“你呢?在哪里高就?”

他抬头看我,突然“噗”的一声笑了“干嘛啊,说话阴阳怪气的”

“在做什么工作啊?”他换了个姿势坐下

“写书咯”

“我前几天看了本书叫《白潮》,文风很像你”

“就是我写的”

“真的假的,你就是那个叫北鸿的作者啊”

“这有什么好骗你的”

“我记得北鸿是属于北京LZ集团的啊,你不是说你是来出差的吗?”

“你管我啊,那你呢,你还没告诉我你在哪儿高就呢?”

“你还记得那次校园歌手大赛吗?我拿冠军那次”

“不记得”我嘴硬,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想起来,那天王大可在上台唱歌前指着后台的奖杯跟我说: “如果哥拿了冠军,你就做哥的女朋友好不?”

  他确实拿了冠军,可是在那之后他就离开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小城,去了于当时的我们而言,最最最遥不可及的北京,他说有星探相中了他,要跟他签约,他要去北京,叫我等他。可王大可你他妈的凭什么认为十六岁的年纪会有勇气去面对四千多公里的距离和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牵肠挂肚啊。

  “顾乔,我明天就要走了,你想让我留下来吗?如果你舍不得我的话,我就不去了”我记得那是他临走的前一天的夜晚,那晚的星星特别亮,他跑到我家楼下叫我下去,站在香樟树下的他满脸都是汗。

  “顾乔你留留我啊,你留我我就不走了”他抓住我的肩膀用近乎祈求的语气讲

  “去实现你的梦想吧,当个歌手”我挣脱他的双手扭头上楼。

   

  “北京是座造梦者的城市,但当它在极尽所能的为逐梦者制造七彩斑斓的美丽泡沫的同时,也在悄无声息的长着血盆大口吞噬一个又一个失败者。我来了北京之后那个说要捧红我的星探骗光我的钱之后就人间蒸发了,好几次我身无分文露宿街头的时候,我总能想起你说的'去实现你的梦想吧,去当个歌手。' 一开始呢,我白天去工地,晚上去饭店做小时工,一天大概只能睡三个小时,可是即便我每天都累的像条狗,打工赚来的钱还是不够我在北京租个像样的房子,我住了两年的地下室,吃了半年的馒头,好几次差点就要背包回家了,可是我一想到那天晚上你决绝的表情也就坚持下来了,我当时就想,我一定要让顾乔后悔。后来,在朋友的介绍的下开始去酒吧驻场,从胡同里的小民宿唱到三里屯太古里,2012年的时候,我在酒吧遇见了璐璐,她和你不一样,我唱歌她在下面鼓掌,我在商店打工她就待在我打工的商店里一直等到凌晨我下班,我去商演她就帮我搬音响,我感冒她照顾我一整夜晚不合眼,去年我说要开工作室她就卖了车支持我,她什么都听我的。”他顿了一下说道:“最重要的是,她很爱我。”

“很好啊”我笑着答道

“你就没别的要说吗?”他的说起话来喉结一上一下的

“打算去哪里度蜜月?”

“顾乔!”他好看的眼睛里氤氲起一层水汽

“哎,王大可,你输了,我没有后悔”

“什么?”

“你不是说,你能坚持下来就是因为想让我后悔吗?我没有后悔哦,所以你还得继续坚持下去哦。”

“顾乔,你可真行”

“是啊,我现在可是LZ的首席签约作者呢”我眼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不好嘴巴却不饶人。

这场老朋友之间的“叙旧”最终不欢而散,甚至最后大可要递给我名片的时候,我还贱兮兮的说:“放心吧,结婚我会来的,少不了你的份子钱,名片嘛,就不需要了。”

两个月后。

  “王大可先生,你愿意娶齐舟璐小姐为妻吗?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是的,我愿意”

  ......

 

后记

  “妈,今天王大可结婚了,他和别人结婚了”  我趴在妈妈的怀里泣不成声

  “傻孩子,妈妈叫你不要去参加什么狗屁婚礼,你非要去,你这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呢嘛”妈妈拍拍顾乔的后背心疼的说。

  “我好痛啊妈妈,怎么会这么痛”

  “好啦好啦,都会过去的,妈妈当时叫你不要去北京不要去北京,你非要去,读大学那四年你就没少受罪,毕业了也不说回来,非要赖在北京,这么多年你就知道偷偷摸摸,心里喜欢人家也不说,可你不说,人家怎么知道啊,现在倒好,人家结婚,白天你巴巴的去参加人家的婚礼,笑的比自己结婚还高兴,晚上回来自己一个人在家哭,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傻啊”

“妈啊啊啊啊,当初明明是......是他要走的,凭什么叫我留他啊,凭......什么让我去选择啊,凭什么啊”

  “好啦好啦,不哭了,你看你嗓子都哑了,妈妈看着心疼”顾乔哭的更大声了,妈妈也跟着哭。

 

  我是顾乔,我承认我爱王大可,从小就爱,对,是爱,不是你们成日挂在嘴边廉价又实用的“喜欢”。

  我实在是太爱王大可了,所以我知道他的梦想是唱歌,所以我没有留他,我知道,谁也不能凭爱意将富士山私有,所以我说:“去北京吧”

  我实在太爱王大可了,因为他,我从老师嘴里最淘气的学生变成了老师眼里最不可思议的学生,最终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北大。

  我实在太爱王大可了,所以我拜托一个我在太古里开酒吧的一个同学邀请他去驻场,工资我来付。

  我实在太爱王大可了,所以我在北京的这十一年无论他搬过多少次家我都永远住在离他只有一个街区的地方。

  我实在太爱王大可了,所以我高价买下了齐舟璐的车,填补了王大可工作室伊始的资金空缺。

  我实在太爱王大可了,所以他结婚的那天我穿着我最漂亮的衣服去祝福他,祝福他跟另一个女人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我实在太爱王大可了,爱到还未出口,早已泣不成声。

  我实在太爱王大可了,从14岁爱到了27岁,甚至,有可能会一直爱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记得张爱玲说过:“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你爱大可吗?”

  ——爱的

  ——爱到什么程度呢?

  ——爱到危险的程度。

  ——危险到什么程度?

  ——已经不能一个人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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