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那么一些人,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做着“一边去”,到底该不该问候一句:MMP?
假设你中午在面馆吃面,乌泱泱全是人。不知是谁路过你身边,蹭了一下你胳膊,面到嘴边,呲了一脸。待你回头,那人已匆匆离去,你无奈自认倒霉。
第二天,还是吃面,依然全是人。因为没吃早餐,你多加了一个卤蛋。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又有人蹭了你胳膊,蛋到嘴边,跌回碗里,溅了一身。待你……别待了,再待人都不见了,赶紧冲上去想要理论一番,却不料此人一脸潮红:哥们,别挡道!我急!
有多少人,遇到这种情况想把他吊起来抽打泄愤?但是不行,咱们是文明人,能动口绝不动手,能防守绝不进攻。所以,你总是一边受着欺负,一边幻想着这些人会被爱感化。而他们确实受到了圣光的洗礼,微笑着感恩:又碰上一个傻逼。
这些公共场合不顾他人感受的人,都有一个共性——习惯于把自我世界的价值观当社会准则,在现实中践行。他们不羞愧、不自省,最重要的永远是自己的事,你包容是理所应当,你辩驳反而是素质低下。
就像这则“江苏新闻”的报导【不满他人插队上车,男子一怒之下堵住车门】
故事情节简单明了:
某地铁,肖某和妻子排队上车,后面的唐某往前挤,甚至还推到了妻子。肖某一气之下挡住车门,唐某用力推搡,双方大吵并拉扯起来。
虽然公共场合撕逼不是什么好现象,但是依然忍不住想说:哥们,干得漂亮!
根本不需要太多的思考就能看出来,这唐姓女子必然是惯犯。何以见得?任何人第一次做违背常理的事,都不会如此轻车熟路,更不会在被阻止时那么自以为是。
我也总算是见识到何为:理不直,气也壮!
对于惯犯没什么情面好留,你我本就陌路,萍水相逢、互不相欠。你的行为一不合规矩,二有伤害我家人的可能性,我凭什么要包容你?
况且,如果不打击一下她的嚣张气焰,日后更不把旁人放在眼里,谁知道会不会干出什么更过分的事情?万一再被外国朋友看到,祖国辛辛苦苦经营的千年文明古国形象岂不天然崩塌?
从这件事反映出,“以暴制暴”好像并不是一个特别奏效的方式,至少不够温和,对旁观者还是存在一定负面影响。那好,咱试试“以德服人”。
上个月,在浙江某公交上,一妇女因公交坐过站,嚷嚷着要司机倒退100米把自己送到车站。
Excuse me?果然是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看看乘客们的好言相劝:
——你为难司机是何必呢?人家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定的啊。
——什么何必呢?我坐车没花钱啊?(言外之意,我花钱了就是上帝。但是,这里是中国啊,要不您试试说自己是玉帝?)
——就100来米,也不远,你自己走过去不就好了嘛。
——我钱都付了,凭啥还得走这截路?(如果付钱了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您如果摔一跤就应该以“鞋子垃圾,站不稳”为由起诉厂家)
最后司机不胜其烦,表示可以退钱,女子却坚决不要,就是要公交把自己送回去。
您就没想过,在这闹别扭的时间,耽误了多少人的事,自己又足够走几个100米?既然这样,您为什么不打的呢?不满意还能给个差评,让人家难受一整天。
由此可见,好言相劝似乎并不一定奏效呢。
那反其道而行之,忠言逆耳是否利于行呢?还真不好说。
最直接的一个反例就是:
那个在电梯抽烟的小老头,碰到一个极具职业操守和道德准则的医生后,经不起批评,随后心脏病发,卒。
不堪提起的后续:老爷子家人居然还张口索要赔偿40万,幸得苍天有眼,二审终了,一毛不给
忠言,不但不利于行,还不利于命。
愿老爷子在天堂能看明白孰是孰非,更希望老爷子的家人能想明白——天圆地方,是规矩,不是铜钱!
作为华夏子孙,我们本该操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来度己度人。但是这种恶心的事儿多了之后,大家普遍认为,还是设置一个“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前提条件比较公正。
否则,那些屡教不改的蛀虫总是会利用人们的厚德来扰乱秩序、践踏尊严。
谁不希望这个社会祥和、美好?可是,“如何行之有效地共建秩序?”绝对是个世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