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大业在用人,事业兴衰在干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鲜明亮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上能下”选人用人的标尺,切实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让干得好的“有位子”,对干得不好的“打板子”。年轻干部要以《规定》为标尺,做好“加减乘除”四则运算,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施展作为。
理想信念做加法,做“政治过硬”的“有为”干部。“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规定》把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关键时刻经不住考的等等列入“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一名领导干部,不管是“上”还是“下”,理想信念是第一位。“志之所趋,无所勿届。志之所向,无坚不如。”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灵魂和特质,是共产党人的“精神粮食”,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恍惚”,身体上就会“空虚”,从而经不起大浪淘沙。只有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前进方向才不会跑偏,面对诱惑内心才不会动摇。年轻干部要以扣好理想信念的第一粒扣子为基准,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检视自己的思想言行,常为思想“除尘”“扫灰”“浇水”“灭虫”,切实筑牢信念之魂。
敷衍之事做减法,做“注重实绩”的“有为”干部。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二字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党员干部是否真的在为人民群众干实事、谋实惠,还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群众看得最清,也最有发言权。政之所要,在乎民心。要“俘获”群众的认可,年轻干部就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以为人民谋幸福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岗位,从小事做起,为老百姓谋求实实在在的福祉,让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享受到更多作风实、有质效的服务。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把更多的时间用在研究和解决问题上,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上,腾出时间和经历,多下基层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精力放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上。
担当能力做乘法,做“本领高强”的“有为”干部。担当才“有位”,无为必“无位”。《规定》第二条中有,“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干事是党员干部的天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应有追求。年轻干部要保持“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多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多接几个“烫手的山芋”,多受几次“风雨洗礼”,持之以恒练就“硬脊梁”“宽肩膀”“真本事”。要保持“踏平坎坷成大道,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奋斗姿态,以“千磨万击还坚劲”的信念、“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在新赶考路上鼓足干劲再奋进、撸起袖子加油干。
不良心态做除法,做“一身正气”的“有为”干部。为政之要,贵在坚持;廉洁之本,贵在自律。《规定》第五条明确了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关于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十五种情形,廉洁自律是干部为官从政“‘上’‘下‘求索”的镜鉴标准,更是其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只有“把好”廉洁为民关,克己奉公,才能因“有为”而“上位”。年轻干部时刻需要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见叶知秋的敏锐,自觉排除各种私心杂念,真正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要始终保持慎初、慎独、慎微,不搞厚此薄彼、亲亲疏疏,在关心群众、服务群众中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一身正气,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