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导向作用,准确评价领导干部德才表现,近年来,新疆富蕴县坚持从“指标设置、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
规范指标设置。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扣县委中心工作,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在年度考核中差异化设置指标及权重,强化关键性、引领性指标的设置,持续优化简化繁琐、重复的考核指标,不断增强考核针对性和精准度,有力推动县委的重大任务精准落实。
科学组织实施。为做好全县机关、事业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工作在县委领导下,实行分类分组考核,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和干部组成。组织、人社部门既分工又合作,统筹安排布置考核工作,分级分类负责、严格把关、互通信息,严格把关考核内容、等次、原则等,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与平时考核紧密结合,特别是对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与县纪委、监委积极配合,做到考核有根有据,定位准确。
强化监督管理。按照考核方案中明确的“绩效考评工作不统一开展实地考评,确需开展的须经县委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不得将发文、开会、报送材料等作为硬性指标,禁止反复索要材料、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做法,凡是没有具体文件依据的,一律不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事项,县基层减负办、县委组织部严格监督,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要求,防止多头考评、重复考评、繁琐考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委组织部谢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