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反对我结交外省的男朋友,但我认为这无伤大雅,反而觉得妈妈迂腐。妈妈认为嫁到本省还能有家人多照应,如果到了外省自己遇到什么困难反而无依无靠。我想妈妈表明自己期望成为独立女性,能够独当一面,做丁克一族,未来遇到什么风险都能够得到解决,而且男朋友为人不错,目前并没有什么可预见的风险。但是我今天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先前我跟男朋友在生育问题上本来就有争论,我目前并没有生育的打算,只想成为坚定的丁克一族,在了解了女性生育的全过程以及感受到当今社会内卷的巨大压力后,我做出了丁克的选择。
其实也常常看到网上有些作者发出女性生育之艰难后遭到批判,认为过多宣传女性的生育痛苦对社会无益,只会加大女性对生育的恐惧。我想对这些人说,难道向女性隐瞒这些生育过程的痛苦是正义的吗?为什么女性连知情的权力都没有?在女性懵懂的状态下引导其走上生育的道路,因为缺少了解并不知情而做出可能会后悔的选择,这对女性公平吗?凭什么女性要为社会牺牲个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中国向来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尊为传统,有多少家庭恪守着这一上下五千年流传下来的传统?在当今社会,如果女性获得了知情权,了解生育过程将遭遇的种种境况,将在衡量家庭情况、个人生育意愿等因素的情况下做出选择,中华民族传统思想潜移默化的影响、女性个体天然的母性、社会环境中体现出来的代际天伦之乐等也将成为女性的参考因素,女性在各类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未必会选择不生育。但是知情权是女性享有的权力,也必然需要成为女性是否生育的参考因素之一。
又回到原先的话题,先前跟男朋友讨论过我对于生育的选择,男朋友不太能接受,但这对于我来说是很严重的问题,涉及到两个人是否能继续在一起,他看似接受丁克,但作为一个传统的男人,从平时的语言中可以预感到他仍旧期望能拥有自己的孩子。
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已经做出了我的选择,且看对方如何决策,一拍两散也不是不行。可能这就是妈妈担心我嫁到外省我所依靠的一种境况之一吧,自己做出的选择需要自己提前设防,虽然可能会很痛苦,但我期望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所以,还是不要结婚,以便在岔路口上分开得洒脱一些。一纸婚约能起到什么作用呢?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将爱情能够天长地久的维系寄托在结婚证上也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