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许家印八大罪状,估计让很多房企老板坐不住了

3月13日-14日,恒大许家印一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之前就有朋友问我,许家印捅了一个这么大的窟窿,会不会罪该至死?我说那不至于,罪应该不会至死,但是流汗、流泪是无疑的了。

从公诉的八大罪名来看,也印证了我之前说过的话。但是,这些罪名估计让很多房企老板坐不住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些罪名,不管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好,还是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也好,许家印被公诉的八大罪状,在很多房企都普遍存在。今天许家印以这些罪名进去了,明天他们也会不会以同样的罪名进去呢?

就比如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吧。在房地产行业从业过的人都知道,只要规模稍微大一点的房企,都有自己的理财平台。当然这些理财平台,如果有金融牌照,或者发行对象为特定的公司员工,并且也按时兑付理财产品,那么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问题就出在很多房企的理财平台,既没有金融牌照,发行对象也不是特定的公司员工,更为严重的是,很多房企还兑付不了理财产品,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我曾听一个房企员工说,他公司一个同事买了公司400万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10%)。刚开始两年,公司还能够兑付利息,但是疫情后,尤其是公司暴雷后,他这个同事购买的理财产品本息都兑付不了了。

因公司兑付不了理财产品,加上他投资理财资金来自于七大姑八大姨,亲戚都催着要他还本付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只好爬上公司办公楼18楼的窗口,威胁公司如果不兑付他的理财产品,他就从公司18楼的窗口跳下去。

在这种以死相逼之下,他公司才特别安排兑付了这个员工的理财产品。但是他公司理财产品涉及金额高达几十亿元,更多的人处在维权的艰难困境之中。

许家印一案,其实给其他房企敲响了警钟:在许家印的八大罪状中,有同样问题的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等等赶快处理掉,该还钱的还钱,还付息的付息,该退款的退款,否则等待他们的可能就是进局子,吃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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