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不曾迫切地想写下心中的郁闷。可能。
刚洗漱完,几乎避开了战点,然而该来的总会来。V群里,一个比我更加关注东七门的大会的朋友,提到东七门的大会被下线了,心里一阵可惜又觉可笑。倒不曾觉得有何可怒,可郁闷。然而我只是说出了大会中违章动物的主题,同室已怒?且怒我?当然,我说了那个主题,我是有些同意的。因为一个人对辩题的自我看法而生气,我想她又何曾了解到主题的具体?有何资格与我怒?少见。
这是迫切的导索,然而今天的主题不是我的怒,而是我的想法。不过长话或短,夜已深。
此处,我且为话题换件轻薄外套吧。所有人都是潜在的违法者。有的人或许第一眼看的是违法者,也有人会留意潜在。在我看来,违法者虽是短语的主语,潜在是形容词,然而潜在却是整个短语的核心。
此处,也希望大家不要偷换概念(所有人都是潜在的违法者。) ≠ (所有人都是违法者。)。
显然我是同意了这个观点才莫名被迫郁闷了,而她也无疑是偷换了概念。回到主题,我同意观点,其实并不是同意说每个人都会违法,而是每个人都有违法的可能性,而可能性是如何终结就得看个人造化了。有人可能觉得我同意这样的观点就是脑子有病,或者觉得我心理有问题,思想太过极端,然,反之。我看问题,会让有人觉得极端,并不是我极端,而是他们极端,因为他们不愿意相信人性的弱点,主观已然选择了极端,而不自知。真正的极端是只想好的,或者坏的,而正常应该是两者都会有所偏向,不一定要斩钉截铁的选择一端,心中保有疑惑即可。可能因为身边教材的积极引导,所以大家选择了好的极端,而忘却了质疑一下经验,坏的就是极端。
其实我想说的很简单一句话,人性善恶,都是一眨眼的距离,所谓潜在,就是你眨眼后看向深渊和回头的可能性了。
另一比,每个人心中大概都会有过一些嫉妒,羡慕,讨厌,憎恨一系列的心理活动,不曾告诉过别人,但是自己了然,甚至有幻想过情绪之下的可能行为,我想用 心理犯罪 来形容再合适不过。
回到最初我的观点选择。其实我同意的不是那个人片面的观点,而是相信人性有美好也有丑陋的一面,潜在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是已经判过死刑的囚犯。我愿意相信,是因为我选择活在现实中,而他们永远活在自己的‘乌托邦’。
早睡身体好,晚安。
早安,补写我的最终感受。
人不能因为喜欢厌恶 恶的一面,而忽视自己也曾有过的恶念,可能不一定是恶念这么严重,但是人就是有这么一面,可能自己都不喜欢且自己深夜舔疤的一面。
但是,了解自己美好及不可爱的一面,是了解自己的一条不归路,假若了解了自己的这极端的两面,仍然爱自己的人,那么对人对事的看法应该会更加客观事实,而不是虚拟幻想。
我愿了解自己的美与丑,最后仍然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