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遍教我们如果快速阅读的文章,今天早上看书的时候就小小的实践了一下文章里提到的方法。
我以前是像刚启蒙的小宝宝那样一个字一个字的读,所以我一直理解不了什么叫一目十行。这也是我不喜欢阅读的原因: 读的太慢了,觉得读了很久一看才读了几页。
我想分享一下今天实践快速阅读的感受:
以前总是太过于咬文嚼字,读的吃力不说,一句话要看两三遍才能明白到底讲的什么。今天我试着强迫自己快速浏览,就算不通顺也行,只要抓住几个重要的词语然后在脑子里自己连贯起来,只要大概意思能明白就行。
当然这是属于粗略的浏览,这种方式个人认为只适合那些不需要从里面了解什么深刻难懂的道理的文章。
第二种方法就是带着问题去读书。你想从这本书里得到什么样的知识或者解答什么样的疑惑,带着目的去读书。这个方法目前我还没有尝试,所以不做评价,准备看一些纪实类书籍的时候用一用这个方法。
第三种就是从横向阅读变成纵向阅读,不需要看的很仔细,粗略的过一遍然后在想要着重了解的地方仔细阅读。个人认为这种方法需要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不只要快,而且要有敏锐的视角不然你囫囵吞枣的过一遍根本不知道哪里该着重阅读。
我打算反复的使用这三种方法,就算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确实有些吃力,不刻意去做根本做不到,但是我只希望我能慢慢积累经验,让自己不说有多么犀利的见解,最起码不会不加思考的盲从任何人的言行举止。
加油吧,读书人,你要超过的永远是昨天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