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拉闲散闷轻煮生活,我开始读《资治通鉴》啦。《资治通鉴》描述了自战国到后周,前后1362年的历史,这部书不仅仅是一部历史的记录,更是一部智慧的宝库,蕴藏着丰富的治国理念、人生哲理和权谋智慧,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细细品味。我想将我的读书笔记与大家分享,一同围观我的读书之旅。
读史可以明智,知古方能鉴今。
D785《资治通鉴》读书笔记-第五十卷-01
羌乱
以往制度规定:三公、九卿、两千石官员、刺史,不得守孝三年。
司徒刘恺认为:“这种做法不能成为百姓的表率和倡导优良风俗。”
首次允许大臣守丧三年。
任尚派兵在北地进攻零昌,杀死零昌的妻子儿女,焚烧他们的住舍,将七百余人斩首。
任尚派羌人当阗部落的榆鬼等人刺杀了杜季贡,朝廷将榆鬼封为破羌侯。
司空袁敞为人廉正刚直,不肯阿谀权贵,不合邓氏家族之意。
尚书郎张俊有一封写给袁敞之子袁俊的私信,被仇家得到,仇家上书告密。
袁敞被指控有罪,颁策免官,自杀而死。张俊等人下狱,被判处死刑。
张俊上书鸣冤,为自己辩护。
临刑时,邓太后下诏免他一死,判处轻于死刑一等的刑罚。
辽西郡鲜卑人连休等入侵边塞,辽西郡郡兵与乌桓大人於秩居等一同迎战,大败鲜卑军,斩杀一千三百人。
中郎将尹就因未能平定益州,被召回京城问罪。
朝廷命令益州刺史张乔接管尹就得部队,张乔招抚引诱羌人投降,羌军稍有瓦解。
护羌校尉任尚又收买羌人效功部落的号封,刺杀了零昌。朝廷封号封为羌王。
任尚与骑都尉马贤一同进攻羌人先零部落首领狼莫,追击到北地,双方相持六十多天,在富平县黄河之畔交战,大败羌军,斩杀五千人,狼莫逃走。
于是西河郡的羌族虔人部落一万人前往度辽将军邓遵处投降,陇右地区平定。
永昌、益州、蜀郡三郡的夷人全体反叛,响应封离,部众多达十余万。
他们攻陷二十余县,杀死官吏,放火焚烧房屋,抢劫百姓,致使尸骨堆积,千里无人。
代郡的鲜卑人向内地进攻,杀死官吏。朝廷征调沿边地方军队和黎阳营兵驻扎上谷,加以防御。
鲜卑军入侵上谷,攻打居庸关,朝廷再次征调沿边各郡郡兵和黎阳营兵、弓弩手等,步、骑兵共两万人,分驻要塞。
度辽将军邓遵收买上郡羌人全无部落的雕何刺杀了郎莫,朝廷将雕莫封为羌侯。
自从羌人反叛,十余年间,军费开支共计二百四十多亿,国库枯竭,边疆及内地百姓的死亡人数多得无法统计,并州、凉州两州因此空虚衰败。
及至零昌、狼莫死后,羌人各部族瓦解,三辅和益州不再有战争的警报。
朝廷将邓遵封为武阳侯,享有三千户食邑。因邓遵是邓太后的堂弟,所以封赐优厚。
任尚与邓遵争功,被指控虚报斩杀敌人数量、枉法贪赃一千万钱以上,将他用囚车押回京城,在闹市斩首,尸体暴露街头,财产没收。
邓骘的儿子、侍中邓凤曾接受过任尚的赠马,于是邓骘用剃发的髡刑来惩罚自己的妻子和邓凤,向朝廷谢罪。
感思:一封信引发的血案并非简单的因“私信泄密”获罪,而是一起由职场恩怨引发,最终卷入派系斗争,导致不同结局的复杂案件。
张俊担任尚书郎,年轻有为,性格刚直,锋芒毕露。他看到同僚郎官朱济、丁盛品行不端,就打算上书弹劾他们。
朱济、丁盛得知后非常害怕,于是通过另外两位郎官陈重、雷义去求情,但张俊坚决不答应。
这两位被弹劾的官员为了自保,转而开始搜集张俊的把柄。
他们贿赂了负责掌管文书、传递信息的侍史,设法找到了张俊和时任司空袁敞之子袁俊的私人信件,并以“漏泄省中语”(泄露宫中机密)的罪名将这封信封好上奏,把张俊和袁俊一同告发。
袁敞被这封信彻底击垮。他虽然因此被免官,但直接导致他自杀的,是更沉重的政治压力。
袁敞“廉劲不阿权贵,失邓氏旨”。他不肯阿谀逢迎当时掌权的邓氏外戚,早已让邓氏家族十分不满。
这封私信正好给了邓氏一个借口,将他从三公之位拉下马来。
对于一个以“廉洁刚直”为立身之本的士大夫而言,被以“泄密”之名免官,是巨大的耻辱。
在免官后,又面临邓氏家族的持续打压,袁敞不愿受此屈辱,最终选择自杀。
袁敞死后,朝廷“薄敞罪而隐其死”,也就是减轻了对他罪行的认定,并隐瞒了他自杀的真相,仍然以三公的礼仪将他安葬,并恢复了他的官位。
这等于间接承认了对袁敞的处罚过重,算是给了他一个迟来的公正。
而这个安排,也恰恰印证了此案从一开始就掺杂着“阿不阿附权贵”的政治因素,并非单纯的依法审理。
张俊在狱中自己写了奏章为自己辩解,但他的奏章呈上去时,判决已经下来了。
廷尉将他押出准备行刑时,邓太后突然派快马赶到,下诏将他的死刑改为“减死论”(即免去死罪)。
死里逃生的张俊随后上书谢恩,其中有一段非常生动的描述:
“廷尉鞠遣,欧刀在前,棺絮在后,魂魄飞扬,形容已枯……丧车复还,白骨更肉,披棺发椁,起见白日。”
意思是说,刽子手的刀就在眼前,身后的棺木也已经准备好,他感觉自己的魂魄都飞散了,身体也枯槁了。
是太后的恩典让他起死回生。言辞哀婉,当时看到的人都十分同情他。
这篇情辞恳切的谢恩表被完整保留在《后汉书》中,成为他最终被载入史册的依据。
但这份奏章呈上之后,史书就再也没有交代他的去处了。
他的同僚袁敞之子袁俊后来官至光禄勋,但张俊本人是否复出、何时去世,均不见记载。
任尚的陨落,像一枚用尽了的棋子被干脆地扫下棋盘,既不冤,也不奇,恰如其分地印证了权力场的冷酷逻辑。
任尚不是霍去病那样天生将星,也不是班超那样独当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如果说班超是“定海神针”,能于复杂中维持大局,那么任尚就只是一把“锋利的刀”,能砍杀,却不懂得如何抚平伤口、维持秩序(详见读书笔记767)。
任尚能凭军功成为名将,却没有治理复杂政治生态的智慧与胸襟。
他更像一个熟练工,活儿干得不错,但也找得到替代的人。
在朝廷眼中,这种“有功劳但非奇功”的将领,价值远低于不让他尾大不掉的政治安全。
千万钱的贪墨,在边将中可能不算骇人听闻,但若以此为由头,便足以将其打入死牢。
战时要倚仗他杀人,战后便要拿他“正法”以彰显朝廷纲纪。
他那些经不起推敲的旧账,不过是政治需要时随手拈来的刀。
邓遵是太后堂弟,他的功劳是家族荣耀;而任尚,即便战功赫赫,终究是可供驱使、亦可抛弃的“外姓利刃”。
当这把利刃试图与主人争辉时,它的锋利就成了罪过。
史书所载的“贪赃”,更像是罗织罪名时最顺手的一块砖,毕竟在前线那种权力真空地带,这类把柄不难找。
若他有自知之明,深知自己背后无援,便该在功成后主动退让,将光环让给邓遵乃至邓太后。
毕竟,邓遵封侯三千户,已然说明朝廷更愿意把最大的功劳归于“自己人”。
任尚却偏要争,这既是对权力格局的误判,也是对自己“分量”的高估。
在他试图与邓氏争功的那一刻,他就不再是一个有用的工具,而成了一个碍眼的麻烦。
任尚之死,并非“飞鸟尽,良弓藏”的悲叹,因为他还算不上良弓;更接近“狗烹”的隐喻,看家护院时喂几块肉,一旦觉得这狗不听话、又非名犬,宰了便宰了,毫无心理负担。
任尚被查实的贪赃数额是“千万钱以上”,他送给邓凤的那匹马,绝非寻常代步之物。
按当时边塞战马的价格,一匹良马价值常在数十万至百万钱之间。
无论邓凤本人是否知情,其行为在律法上已构成“受财枉法”或“与罪人交通”(与罪犯勾结往来)。
按律,邓凤应被判处“弃市”(斩首示众),至少也应被处以“耐刑”(剃去鬓角胡须,保留头发,为徒刑的一种)并服苦役。
而邓骘动用的“髡刑”(剃光头发)属于轻刑,通常只用于“赎罪”或处罚较轻的过失,且汉代“髡钳”往往配套“城旦舂”(筑城、舂米苦役),而不是剃完头就完事。
汉代法律明确禁止“父子兄弟相代”和“私和”(私下和解)。
邓凤的罪行已经暴露,且告发到了朝廷层面,这就变成了公案。
髡刑属于国家司法权的范畴,由廷尉或地方官府执行。
邓骘作为外戚大臣,在家中自行对儿子实施刑罚,本质上是以“家法”干涉“国法”。
邓凤受马,在司法程序上需要供词、赃物佐证。
邓骘急于用“髡刑”收尾,打乱了司法链条,使朝廷无法继续深挖邓凤是否还收受了其他贿赂,或者是否通过邓凤向任尚输送了利益。
法律上虽然失当,但在政治逻辑上,邓骘这手玩得极高明。
他之所以选“髡刑”,是因为这符合东汉初年“以轻代重”的赎罪旧例,同时又带有极强的羞辱性,足以向太后姐姐和朝臣表态。
邓太后正在整顿吏治,如果弟弟家出了受贿的侄子,太后脸上无光。
邓骘用“髡刑”表示“我连老婆儿子都剃了,绝对没纵容”,这是在表态站队。
邓凤确实收了马,如果走司法程序,就算不判死刑,也得坐牢削爵。
现在邓家自己“内部处理”了,把人剃成秃子,既保住了邓凤的命和爵位(髡刑不剥夺爵位),又给了舆论一个交代。
东汉有“八议”制度,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皇亲国戚、权贵高官犯罪,可以减刑。
邓骘正是钻了这个空子。
任尚贪赃千万被斩首,邓凤收受任尚的马匹(算是赃物)仅仅被剃发。
法网只对“无援”的任尚严苛,却对“有亲”的邓凤宽容。
邓骘的“量刑”,在法理上是错乱的,但在权力场上是完美的:
它精准地守护了邓氏家族的延续,而牺牲的只是任尚那颗悬挂在闹市的人头。
汉朝从汉武帝时代起,就深谙“用间”之道。班超在西域三十年,大半时间都在搞分化瓦解。
到了邓氏家族掌权时,这套操作已经炉火纯青:任尚、邓遵两任前线统帅,都把“重金购赏”杀手暗杀列为头等战策。
而羌人的首领们,长期处于被压迫和利用的循环中。他们今天被汉朝“招抚”,明天可能被本族其他部落吞并,后天可能又被汉朝的新政策逼反。
他们始终缺乏一种长远的战略视野和稳固的信任纽带。
当零昌、狼莫这些核心领袖被自己人刺杀后,羌人各部立刻陷入群龙无首的恐慌,迅速瓦解,说明他们的权力结构极其脆弱。
汉朝虽然在“无间道”上赢得漂亮,却在整体国运上输得惨烈。
暗杀和收买虽然解决了零昌、狼莫,但并未解决羌人深层的生存困境和边疆压迫问题。
十余年后,羌乱再度爆发,汉朝依然要付出惨重代价。
羌人不是输在“斗智”上,而是输在“系统性”上,他们没有一套能与汉朝匹敌的“收买与被收买”的成熟政治架构。
而汉朝的赢,也不过是让这场漫长而血腥的对耗,多延续了几十年罢了。
拨开刀光剑影和暗杀阴谋的迷雾,会发现,这场旷日持久的冲突,其最核心的解决路径并非军事征服,而是“招抚”与“同化”,尽管这两者在执行中充满了残酷、背叛与无奈。
十余年羌乱耗资“二百四十多亿”,国库枯竭,边郡空虚。
每斩杀一名羌人战士,汉朝要付出不菲的粮饷、装备和运输代价。
这种消耗战对于任何一个帝国都是不可持续的。
羌人活动的陇西、凉州等地,地形复杂、气候严酷。汉朝大军深入,补给困难,极易陷入游击战的泥潭。
而羌人部落可以“逐水草而居”,汉军一撤,他们又卷土重来。
军事胜利无法带来长治久安。残酷的屠杀(如任尚斩首七百余、马贤斩首五千)只会加深羌人的仇恨,使更多部落投入反叛。
尹就“残虐”导致益州夷人全体响应封离,就是最典型的反面教材。
平息羌乱,单纯靠打仗是“打不完”的。
“招抚”是化敌为友的生存智慧,以多种面目出现:赐印绶、封侯王、给粮谷、内迁安置。
其本质是用汉朝的“制度红利”(爵位、土地、物资)来换取羌人的“停战协议”甚至“军事合作”。
然而,却充满了不可靠性。
一旦汉朝边吏再次压迫,或者朝廷无力兑现承诺,归附的羌人部落随时可能再次反叛。它更像一种“停火协议”,而非“和平条约”。
如果说招抚是“治标”,那么“同化”才是东汉最终能部分解决问题(尽管极其有限)的深层逻辑,是漫长而隐忍的最终出路。
但这同化的代价是巨大的。 它意味着汉朝必须容忍边疆地带出现“汉羌杂居”的复杂局面;
意味着地方官吏必须学会“宽容小过,总揽大纲”(班超语);
意味着中央政府要舍得长期给予经济补贴。
东汉中后期的官僚系统,恰恰缺乏这种耐心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