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初中开始每个周末的晚上都会通宵看书,毫无章法,对于文字很饥渴,也不是很用脑,不是很过心。对于这样散漫的态度,我后来在课文里读到,陶渊明也说读书不求甚解,就更觉得这样无章法随性的阅读是很好的。那个时候毕竟是幼稚,后来不愿意这样野蛮的混看了。
只是那每一个通宵的夜晚,整个黑夜里,唯我的白炽灯是独自亮着的。整个家庭里,唯我的呼吸还回响在起居的屋子里,静到我看到了孤独的雏形。
一个人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我在空而安静的房间,在以为是整个黑夜中唯一还亮着的灯光下随意的去想很多的事情。每一个不眠的夜晚,都营养着一颗早熟的心灵。也营养了很多天马星空的幻想。当然幻想过爱情,我最钟情的爱情故事是《傲慢与偏见》,大概因为我看起来是一个毫无特点的人,心里却藏满了偏见,而十几岁的时候我想要热烈的,矢志不渝的爱情,总要经历艰辛,最好是内心的折磨而后在一起。
可是在一起以后要怎么样呢?少年的幻想永远不会涉及到男人和女人互相表明心迹以后的漫长人生。
当时间把我推到一个现实的时间节点,我望着眼前的漫长人生,感慨爱情的脆弱。
终于到了一个还爱情以本来面目的时候,就是它最终会走向相对平淡,除非你把它束之高阁。平凡生活最擅长的就是雪藏尖锐热烈的感觉。
能想到这些,都是因为饭后路过大礼堂前的草坪,有新人在这个雨水泽润后的清晨拍婚纱照。新娘抖一抖洁白的婚纱我的心头一颤。婚纱白的可爱,在这个惺忪的周末晌午。
是不是所有人穿上白色的婚纱,都只是因为做了一个最简单,最干净的决定
但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