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能相儒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各门各派各显神通,十八般武艺悉数登场,正义和邪恶在利益中不断转换,恩怨情仇腥风血雨人情冷暖。
这就是我们行走的江湖。
我们不要指责岳不群无耻,用道德的眼光来评判他实在不合情理。葵花宝典何等诱人,武林盟主多么威风,即使自宫又有何妨?大丈夫做事不拘小节,为达目的必有取舍。罢了,谁规定武林盟主不能是中性人?现在的时尚潮流不都喜欢吗?
我们为小李飞刀李寻欢的情意感动,爱一个人可以这般斩钉截铁毅然绝然,是真正的侠客。我若是林诗音,必感天动地,以身相许。
最羡慕韦小宝,做人当做韦小宝是男人的追求,想必这也是金庸先生的一生的理想。看尽世间百态,享尽人间艳福和荣华富贵,集小市民和无赖于一身的矛盾综合体,是现实中小人物最真实的写照。
没有男人不会说不想当楚留香和陆小凤,能如此洒脱地行走江湖,任由刀光剑影。
和这些大侠相比,我们只是小人物。江湖中甚至无门无派,无名无号。没有人会在乎我们的存在,没有人会姑息我们的生命。我们战战兢兢,时刻提防着不知道哪里射来的冷箭,也许有一天突然倒地,却不知道死于哪位高人之手。
我们不是没有追求。曾几何时,我们也想练好绝世武功,称霸武林。可惜,我们没有好的资质,甚至没有好的兵器。
默默无闻是我们生存的多数常态。
可有一天,时来运转,在稀里糊涂中我拾到了武林秘籍,于是我如获至宝,潜心练习,终因内功不够而走火入魔。
自从走火入魔后,我发现我变了一个人,我变得杀戮,变得阴险,变得残忍,我不再对生死抱有敬畏,成为武林盟主是我至高无上的目标,我开始讨厌李寻欢,憎恨陆小凤,鄙视韦小宝,我觉得他们不是真正的英雄,只有我才是,而从此,岳不群成了我无比崇拜的偶像。
有一天我遇到了林诗音,她告诉我他并不爱李寻欢,只是钟情于小李飞刀那痴迷的眼神。我冷笑,那一刻,我觉得林诗音是多么地下贱。
有一天,我碰到了韦小宝。他说我们是兄弟,要送我《四十二章经》,说现在黑市价格为每本三百万美元,我嗤之以鼻,这些没有追求的市井小民,我把他痛扁了一顿,丢进了茅坑里。
没有人可以阻止我成为武林盟主,谁要阻拦,我就让谁灭亡。我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我去了一趟华山,体会了站在华山之巅的疯狂。我叫来了周伯通,质问他是否知道我。让我气愤的是他竟然不知道江湖上还有我这个未来的武林盟主,我们打了三天三夜,最后对酒当歌,烧烤麻雀。
我发现我喜欢老顽童这个人。
杨过和小龙女来了,过了这么多年,他们还那么恩爱,我很嫉妒。可看到杨过满脸的皱纹和小龙女那长满的老人斑,算了,我终有一天也会老。听说郭靖和黄蓉已经仙逝,我忽然有点难过。在我未成名前,我还是敬仰他们的。
2
我忽然厌倦了练习《葵花宝典》,当我挥刀自宫看着喷薄而出如泉涌的鲜血时,我感到了耻辱般的快感。
很奇怪,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我的灵魂得到了升华。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一度沉醉于《葵花宝典》的阴柔,如蓝桂坊头牌胭脂姑娘的一颦一笑,婀娜多姿,我觉得挥舞着的长袖和风吹着翩翩起舞的群摆,江湖中没有人可以比我活得更诗意。
武林中人就应该是舞林中人,不善舞的江湖中人根本没有称为侠客的资格。
以后这个规矩应该由我来定。
其实我一直很孤独。和我青梅竹马的师妹跟了令狐冲,在他们的新婚之夜,我一度想挥剑自尽,可我心有不甘。我发誓我要练成绝世武功,我要杀了令狐冲,夺回我的师妹。
现在时机成熟了。我把这对我恨之入骨的狗男女捆绑在一起,我改变了主意,我要让我的师妹眼睁睁地看着他心爱的男人在她面前死去。
当我把剑锋插进令狐冲的喉咙时,我从令狐冲的眼神中没有看到一丝的愤怒和悲伤,相反是一种出奇的宁静,这是我最无法容忍的地方!
师妹早已哭昏了过去。当她醒过来时,眼中的怨恨似一把剑深深地扎在我的心里。我突然想一剑结果了这个女人,与其让她苟活于世,不如让她和心爱的人死在一起。
可我下不了手。师妹突然用手抓住我那锋利的剑,直直地刺向她的心窝,我已经无法阻挡。
这也许就是宿命,此生中,不是他人负我,就是我必负他人。
江湖有时就这么冷酷和残忍。
当白玉京临死前将长生剑托付给我时,就说过:无论多么锋利的剑,都比不上那婉转的回眸一笑。当年,师妹的那一笑,把我的整个青春装在了她那迷人的酒窝里……
只有笑,才能真正征服人心。
可惜,我已经不晓得该如何笑了……
红颜终究是祸水啊,然而,现在的我又何尝不像一抹红颜呢。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一声轻叹。走来的是一灯法师。
我向来很讨厌和尚,我认为他们都是伪善的道士,是披着袈裟的狼。
可一灯法师那一声轻叹,却使我的思维陷入了停滞状态。
如果是平常,我会毫不犹豫地挥起我的长生剑劈向一灯法师。可他似乎根本无视我的存在,从容又虔诚地抱起令狐冲的尸体,漫漫地淡出了我的视线。
沙漠里又起风了,那一深一浅的是师妹的脚印,还有她那曾经那么熟悉的背影。
我已经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路在何方。
长生剑上滴嗒地流淌着鲜血,染红了整个沙漠,夕阳下,太阳在嗜血。
远处传来了驼铃声,那是我下一个要掠杀的猎物,但不知道那究竟会是谁。
3
在我练习《葵花宝典》之前,我从不沾酒。我鄙视那些视酒如命的所谓侠客。
杀人或者比武前要喝点酒的人,只能证明他的恐惧和没有信心。
可我最近迷上了酒。每当醉意三分时,我就会疯狂地练剑,当尘土飞扬,落叶纷飞时,整个世界都在为我转动。我忽然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那一剑的温柔,无人可以比拟。
那中性的万千妩媚和风情万种,非东方不败和李宇春能及。
那种感觉很好,很好。
原来,练习《葵花宝典》是要学会喝酒的。如今我已习惯了杀人前必喝三杯,而且只喝三杯。
我终究未能免俗。正所谓小酌怡情,大酌伤身。
最近,我很苦恼。我很诧异:江湖上很多人开始称呼我为“大侠”。
我很讨厌被人称为“大侠”,在我看来“大侠”和“大虾”没有本质的区别。
我突然拥有很多的“粉丝”,说实话我很不习惯。我从来不给“粉丝”签名和合影,他们并不真正喜欢我,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与我合影当作显耀的资本。更让我无法容忍的是,居然有人拿着我的照片去卖钱。
如果让我发现这样龌龊的人,我必杀之。如此没有境界,只知道活在钱堆里的人,只会是江湖上的祸害,没有让他存在的必要,因为,如今我已代表了正义,得到了上帝的授权,我必须杀掉他,无论有多少艰难险阻,这是神圣的使命。
有很多记者要采访我。我一概拒绝。我同样不喜欢那些“狗仔”,没有理由。
我还需要什么理由?
东方不败E-MIAL给我,热情洋溢地表达了对我的敬仰和爱慕,她几乎用尽了《辞海》里所有的誉美之词,还说希望和我一夜风流。
我和经纪人说,可以考虑给东方不败一个机会,但确实日程排得太紧。
毕竟,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英雄总是心心相惜的。
今天早上,我小酌了两杯,差点喝了第三杯。我准备杀了我的经纪人。
这个狗日的经纪人,为了那一点可怜的业务提成,他居然未征得我的同意,到处替我签订合同,安排演出,像资本主义一样想榨干我的血肉。
他娘的,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简直一点都不考虑我的个人感受和身体状况。
好久没有练剑了,我发现业务都快荒废了。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简直就是不务正业。
我来到了海边,清凉的海风吹拂着我的脸庞,海浪击打礁石的声音轻轻地撞击着我的心庞。
很久没有这么平静过了,海边只有我一个人。之所以没有人,是因为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今天是我要去海边的日子,没有人敢来,来者,无生还的人任何可能。这是我为江湖定下的规则。
我想起了师妹,海浪的如泣如诉,使我变得有一丝的伤感。那一刻,我不再怨恨令狐冲。
明年的清明,我要去祭拜令狐冲。
不知道师妹今在何方?她,过得好吗?
4
自从上次我饶了他一条小命后,我的经纪人诚惶诚恐,生怕脑袋不保。其实,他也不容易,跟我在一起,正所谓富贵险中求,为了生存,时常伴随着死亡的危险。
最近,他表现得不错。为我策划了2009年度武林大会,使我开始改变了对他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