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了那篇文,头图用了一个美女照,大约是某个明星。
有朋友留言:照片是你该多好。
我回说:
那样太高调了吧。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意思,并不是放我的照片才好,是照片上的那个美人是我该多好,可惜……
重点是这未说出口的“可惜”二字。
只是我才不想接茬呢。可惜什么?你不好好看我的文才可惜呢,明明都说了“这世上最重要的事就是喜欢自己”,没看吗?还是没看明白?
我怎么可能自己打脸嘛!
这位朋友并未见过面,许久前也是因为看了我的文才与我聊起许多,算是对我有许多信任和鼓励的一位读者朋友,或许曾经还对“烟熏无痕”背后的主人抱有某种期待(纯属臆测),可惜……
可惜我的确过于平凡,正如某大叔曾“善意”提醒过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相见不如不见,阿夕便是若此。
其实吧,你不必可惜,正如我无需抱歉。
这世上,才貌双全的毕竟少数,德才兼备已是难得,咳咳,人贵有自知之明,这当然包括发现自己的闪光点。
二
年轻的时候,也曾贪恋美色。不论男女,总喜欢好看的,交往的男友,大抵也都是好看的。于自己,总是觉得不够美,但又不得要领。只知要瘦,不敢吃胖,买自以为时髦的衣饰,装扮弄巧成拙的青春。
“你喜欢我穿什么样的衣服?”
他竟不能立刻回答,停顿许久,才抱歉地笑笑:“说真的,你穿什么我还真觉得都一样,我看你都一样好看,真的。”
这个回答令我意外,因为他本是挺在意外在的人。后来我曾问起另一位朋友,他竟也同此回答。
可见,女人的处境并不像我们假想的那样危机四伏需时时严阵以待不得松懈。
真正爱你的人,会允许你在自己最舒适的状态里,那个你,是你自己,也是最美的。
三
这几年,这样的言论渐渐流行起来:女人就该负责貌美如花,就该时时打扮上新,至于上了年纪的女人,更是应该活得“精致”“优雅”,倘若三十多岁的女人还穿娃娃衫、还是粉色控,是要被笑话不得体的。
讲真,这个社会对女人还是过于苛刻,男人实在不必羡慕女人可以有那么多漂亮衣服包包鞋子可选, 有的选是一个问题,怎么选是另一个问题,眼光和钱包能不能匹配才是终极问题。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平衡,在力所能及里竭尽所能。
想起许久前和一位朋友见面,大约有十年未见,见我第一句竟是:
“十年了,你怎么还走可爱路线?这个年纪的女人,应该优雅。”
他说这话的时候自是笑着的,像个老朋友,足够亲切足够耿直。
我心下一怔,竟生出些怯意。原要努力做出的气场顷时气若游丝。
十年未见,我是老样子的冒失,他却是体面讲究了许多。湖边的露天餐座上,素洁的餐布,明黄色的瓷器餐具,白天鹅在水岸伸着脖颈,远处的别墅群灯火明灭,对面的人西装笔挺。
侍者举着托盘,一道道上菜,我却几次碰到餐具,杯碟交响,碗歪盏翻,“斯文扫地”。
那天聊了什么毫无印象,偏对这句记忆犹新。
某次下班回家,下车时,还没站稳车子便关门开走了,脚下趔趄,全身抽搐般的一阵乱晃,差点跌了个狗啃泥。忽地就想起那句话:
“这个年纪的女人,应该优雅。”
“去他娘的优雅!”
我对着乌蓝色的天空咒骂,然后一瘸一拐地滚回家。
四
一直有个“反人类反人性”的观点,年轻的女孩分两种:
好看和不好看。
过了三十,却是真正的百花齐放,各有各的味道,那是不同经历、学识、涵养所滋生出的不同气质。有的女人,二十来岁其貌不扬,过了三十,反而“长开了去”,非常迷人。人生阅历啊,有时比医生的手术刀还要厉害。
年纪越大越发现,美貌是个锦上添花的事,正如奢侈品。再好看的容颜入了眼,也只是看看。心动的,却是那份难得的说得上话,那份似是而非的似曾相识,那份打着转终归遇见的“原来你也在这里”。
五
这当然不是说女人可以放纵自己的身材,不修边幅。我见过许多有了孩子的女人,或许是生活所累,或许是自在惯了,穿衣打扮,怎么说呢,让我想起那句“亲者痛仇者快”“what are you 弄啥嘞”。
你也许会说:我舒服就行啊,我丈夫也不嫌弃我啊,也没见他出轨啊。好男人当然不会因为妻子身材走样就心猿意马甚至做出出格的事,何况,中国男人到了中年,也没几个好看的了,所谓半斤八两。然而,如果可以,我是说如果,你是否更愿意自己美一点呢?
你一定也有过这样的经验,当你穿了一件你自己都觉得好看的衣服,也一定在对方的眼里看出了小惊喜吧?
熟悉的人偶尔的改变是令人心动的,直白地说,这样的改变对波澜不惊的生活是种刺激。正如,从不做饭的女人突然下了厨房做出一桌好菜是惊艳的,从不穿裙子的假小子忽然穿了晚礼裙是惊艳的,从不化妆的家庭主妇忽然化起了峨眉点了胭脂绛唇是惊艳的。
艺术创作里的“陌生化”,对生活来说,大约也是同理吧。
“照片上那个是你该多好”。
是啊,不是我,也很好。
附:
“陌生化”
原是一个著名的文学理论,最早出现在文学中尤其是诗歌语言中,由俄国形式主义评论家什克洛夫斯基提出。
什克洛夫斯基认为:“艺术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使人恢复对生活的感觉,就是为了使人感受事物……艺术的目的是要人感觉到事物,而不仅仅是知道事物。艺术的技巧就是使对象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的长度,因为感觉过程本身就是审美目的,必须设法延长。”理论上他强调在内容与形式上违反人们习见的常情、常理、常事,同时在艺术上超越常境。而诗歌就是对受日常感觉方式支持的习惯化起反作用。诗歌的目的就是要颠倒习惯化的过程,使人们对如此熟悉的东西“陌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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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夕:一只不说话的蝉,心事不语,知了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