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世界里的“元宵节”都发生了什么?

好不容易丢了的《聊斋志异》第一卷终于找到了。心情是无比激动啊,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的四卷本《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是我的挚爱,可惜其中第一卷不知忘在何处,怎么也找不到,三缺一,打麻将、玩扑克,大家都知道这种痛苦了吧。所幸,近日整理东西竟不期然经找到了,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今日恰逢元宵节,那就乘兴讲讲聊斋中的“元宵”故事。

中国古俗中,上元节(元宵节)﹑中元节(盂兰盆节)﹑下元节(水官节)合称三元。元宵燃灯的习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说”,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十月十五日为下元节。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别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乐,故上元节要燃灯。《聊斋志异》提到元宵节的篇章寥寥可数,但却篇篇精彩。且听我一一道来。

一、致富篇——“人生的第一桶金”(《王成》)

这是一个有关穷小子如何致富的故事。穷小子王成穷困潦倒,家徒四壁,一日捡到一枚金钗,原来是其逝去的祖母所遗,祖母怜其困顿,现身施策,供资请王成赴燕都市葛,并叮嘱克日前行,不可迟一日。无奈中途遇雨,稍歇,及进京,则贝勒府求购已矣,只得贱卖。又见有人卖鹌鹑,收成不错,便用余钱全部买了鹌鹑,后不幸鹌鹑死掉只剩一只。正伤心欲绝、寻死觅活之际,旅店主人指引他:“此似英物。诸鹑之死,未必非此之斗杀之也。君暇亦无事,请把之,如其良也,赌亦可以谋生。”驯养了一阵,王成就带着它在街头与其他鹌鹑客赌酒食。这只鹌鹑果然厉害,总是赢,让他尝到了甜头。

但这只是开始。他一生的命运转折,却是在元宵节。

“先是大亲王好鹑,每值上元,辄放民间把鹑者入邸相角。”原来,古时上元节,民间有斗鹌鹑的习俗。亲王的鹌鹑很厉害,来相斗的人,都败下阵来。于是,王成出手了。《聊斋志异》这样写道:“(亲)王相之,曰:‘睛有怒脉,此健羽也,不可轻敌。’命取铁喙者当之。一再腾跃,而王鹑铩羽。更选其良,再易再败。王急命取宫中玉鹑。”这个时候,王成耍了一把小聪明,故意欲扬先抑:跪而求罢,曰:“大王之鹑神物也,恐伤吾禽,丧吾业矣。”王笑曰:“纵之,脱斗而死,当厚尔偿。”

结局相信你已经料到了,亲王惨败,他的那只玉鹑,且战且退,及至落荒而逃。

见到好东西,亲王自然不会放过,便提议想买下来。于是出现这样一出有趣的对话:王曰:“予不相亏,便与二百金。”成摇首。又增百数。成目视主人,主人色不动,乃曰:“承大王命,请减百价。”王曰:“休矣!谁肯以九百易一鹑者!”成囊鹑欲行。王呼曰:“鹑人来,实给六百,肯则售,否则已耳。”成又目主人,主人仍自若。成心愿盈溢,惟恐失时,曰:“以此数售,心实怏怏。但交而不成,则获戾滋大。无已,即如王命。”王喜,即秤付之。

这一出对话很生活化,王成来斗的时候,旅店老板也跟来了,旅店老板事先跟他说,只有我点头了你才能卖,但王成想想价格已经达到心理价位了,就不还价了。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跟着母亲去寺前街买衣服,都是个体户的店,母亲看准一件衣服便会还价,几个来回,最后作势要走,店家都会追出来说:“给你给你!”“成囊鹑欲行”的智慧便在其中。

这些朴素的生活智慧告诉我们,你越不动声色、沉得住气,就越能成事。那个元宵,王成妥妥挣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所以,今天的元宵节祝你发财哦!

二、恋爱篇——“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婴宁》


在另一个元宵节里,一个书生遇见了一个美女,便相思成灾。

“王子服,莒之罗店人,早孤,绝慧,十四入泮。母最爱之,寻常不令游郊野。聘萧氏,未嫁而夭,故求凰未就也。

会上元,有舅氏子吴生邀同眺瞩,方至村外,舅家仆来招吴去。生见游女如云,乘兴独游。有女郎携婢,拈梅花一枝,容华绝代,笑容可掬。生注目不移,竟忘顾忌。女过去数武,顾婢子笑曰:‘个儿郎目灼灼似贼!’遗花地上,笑语自去。生拾花怅然,神魂丧失,怏怏遂返。”

这是故事的开篇。上元节是邂逅的好时节。王子服就这样在郊游中得遇游春女子。蒲松龄的文笔分外高超,寥寥数语,人物形象跃然纸上。王子服看见美女“注目不移,竟忘顾忌”,活脱脱一个花痴;而婴宁笑曰:“个儿郎目灼灼似贼!”遗花地上笑语自去的身姿,天然流露活泼之美。

元宵节的这一场邂逅,让王子服如堕云里雾里,不知此身之所有。他把婴宁扔下的梅花拾了去,放在枕头下压成了干花,每天都对着它,茶饭不思、日渐消瘦。没办法,当天邀他同游的表兄弟吴生只得编了个谎跟他说,那个女孩子找到了,是她的小表妹。只是有点远,“西南山中,去此可三十余里”,他可以代为提亲。心病还需心药医,自此,王子服马上饮食恢复,复原如常。但吴生原是谎话,故一去不返,王子服终于等不住,就不辞而别,去找遗花女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真被她找到了。遇见一个老妪一问,还真是吴生说的那样,遗花人是她的姨妹,老妪则是其养母。这个王子服很有意思,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故意问老妪婴宁几岁了,得知16岁,马上又说自己17岁,老妪自然明白,见他还未婚娶,就说婴宁和他还真般配。一会婴宁进来了,见到王子服,笑的停不下来,王子服又故态重萌,“目灼灼贼腔未改”。老妪很殷勤,体贴地留他在这呆几日。

第二天,婴宁爬树玩,看见王子服过来,狂笑不止。摔了一跤,爬起来又是止不住地笑,“倚树不能行,良久乃罢”。紧接着也有一段很有趣的对话。

王子服等她笑完了,把袖子里上次捡拾的花拿出来给婴宁看。婴宁接过来,说“都枯了,干嘛还留着?”王子服恭敬地说:“这是你上次上元节丢在地上的,所以我要保存好。”婴宁问:“留着干嘛?”王子服说:“显示我的爱慕之心啊。”婴宁说;“这算什么事啊?我这花很多,我叫下人过来给你扎一捆带回去。”王子服惊呆了:“妹子,你是不是傻啊?”婴宁说:“干嘛说我傻?”王子服说:“我爱的是你,不是花啊。”婴宁说:“咱们就见过一面,至于说到爱嘛?”王子服说:“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我说的爱,不是普普通通的谈恋爱,我是想跟你结婚领证滴!”妹子说:“谈恋爱的爱和结婚的爱有区别么?”王子服说:“结婚是要一起睡觉的!”妹子低头想了半天说:“我不习惯和陌生人睡觉。”……

看到这,你是不是很同情王子服啊,哈哈哈!真是累啊!但更搞笑的是,一会儿他们见到婴宁的养母,老婆婆问去哪儿了,婴宁说在跟哥哥讲话呢,哥哥说要跟我睡觉!是的,你没听错,她就是这么说的!我们来看王子服的窘态:急目瞪之。女微笑而止。幸媪不闻,犹絮絮究诘。生急以他词掩之,因小语责女。女曰:“适此语不应说耶?”生曰:“此背人语。”女曰:“背他人,岂得背老母?且寝处亦常事,何讳之?”

就是这样一个傻乎乎的喜欢笑的憨女子,但王子服喜欢,爱的死去活来。“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真是元宵一遇误终身啊。有关故事的后续,请你去翻《聊斋志异》吧,这里不赘言了。

三、凶杀篇——“第一例换头术?”(《陆判》)


元宵节很热闹,但热闹的地方,往往也很危险。不但会有产生踩踏的可能,也是盗窃、抢劫多发之时。《聊斋志异•陆判》就提到了一起发生在元宵夜的凶杀案。

“吴侍御有女甚美,未嫁而丧二夫,故十九犹未醮也。上元游十王殿时,时游人甚杂,内有无赖贼窥而艳之,遂阴访居里,乘夜梯入;穴寝门,杀一婢于床下,逼女与淫。女力拒声喊,贼怒,亦杀之。”

侍御,监察御史的职务。明清,专设监察御史,隶都察院,另有派遣监察御史巡察地方者,明称巡按、清称巡按御史,清又有御史巡行京城之制,称巡城御史,又有监察御史督察漕运,称巡漕御史等等。故事里讲的就是一个吴御史家的女儿很漂亮,元宵节出去玩,被一个色狼看见,见色起意,跟踪他到家,乘夜爬着梯子进到她闺房,先杀了她的一个奴婢,想强奸女子,遭到女子高声反抗,强奸犯怒了,就一不做二不休把她也杀了。

但事情还没结束。吴家停尸堂上,不料过了一夜,尸身在,头却不在了。吴家刑讯侍女,侍女只说:被狗吃到肚子里了。吴侍御告官,但三个月都没破案。后来有人发现同郡有个叫朱尔旦的男人,他的老婆新近换了头,长的跟吴家死去的女儿一模一样,吴家派人打探果然属实,想着朱家肯定用了妖法杀了她女儿,把头拿走换到自己女人身上。就把朱尔旦(字小明)告官了。(第一次看到古代有人叫小明哈哈。)但是小明冤枉啊!

原来,是小明结识了地府的陆判官。因为小明觉得自己老婆样子难看,陆判经常吃他好酒好菜,就帮他从死人堆里捡了漂亮脑袋过来换上。谁知就撞到枪口上。这起案子的结尾是,陆判让吴家死去的女儿托梦给父母,说明了真相。最后真正的罪犯绳之于法,而小明因为老婆项上人头的关系,做了吴家的女婿。

正好前不久,看到有个新闻讲换头术的,因为伦理方面存在问题,而受到人们的质疑。

其实聊斋的这个故事就已经揭示出其背后的伦理困境。即换头后,这个人是谁?譬如,故事中换头后的女人,到底还是不是小明的老婆?我们看到,这个成功做了换头术的女人,连带着使小明的身份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居然摇身一变成了之前非亲非故的吴家的女婿!

以上,就是《聊斋志异》中发生在元宵节的三个故事,有兴趣的话去读原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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