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大学之前跟父母有过一段算是激烈的争吵,为了S。我拼了命地想要考到重庆去,和S一个城市,就像是自己可能张开的全部羽翼和飞到外面世界的所有可能性都压在了这一张浅浅的高考志愿单上。我说,我不想一个人一座城,隔了乘着轮船乘着火车乘着大鸟一样的飞机反正就是步行不至的距离,我总觉得从小到大给我最多安全感的那个人离我太远了。我的所有坚持融化在S特别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她说,我俩都在重庆,也要穿越3个小时车程的现代街道和不缓也不陡的半个山坡。
我留在了睡一个半小时就能到的南京,她去了叮叮咣咣12个小时方能看到的异乡。
我跟她偶尔闲聊,大多数时候平静得像是萍水相逢的路人。
她是我最不热烈的朋友。
可我的确只需要对她一个人不说谢谢。
S无数次吐槽过我的性子。她说我太软,活得没有个性。
“你知道水是什么样子吗?去照照镜子。”她算不得毒舌或是不矜持,在身边来了又走或是停留的大多数人面前,总是开得起玩笑而又知分寸的。可是她说我不好。
我在不同的朋友面前选择着最让对方舒服的相处方式,我考虑着别人的喜怒哀乐阴晴圆缺却总是将自己的感受收进匣子,我知道很多人靠近我可是不会触碰我,我看着身边大大小小的圈子远远近近的人可很少真的融入过。
她笑。你别说得那么矫情,你就是有太多张脸。
你真是累死了。
所以在S面前,我大概算是最真实的样子,不用刻意的讨好,也不用虚伪的低调。她会容忍我不自觉流露出的跟别人相处时遗留的坏习气,然后数着一秒两秒三秒,再“啪”地一下把我的面具打掉。
我被她宠得很好,也只被她宠得很好。
我跟她很认真地开玩笑。我用十年换了一个朋友啊。
所以你要珍惜。她也很认真地回应着。
我来上大学的时候她没有送我。
早晨6点闷热而湿漉漉的空气里凝着尚未消散干净的夜色,我提溜着大包小包登上离家越来越远的车,扭头望也无法全然收入眼底的光影里依稀浮现着的是S前一晚在灯光下的沉默样子。
我俩平静地自拍,平静地扯淡,平静地说了句“要不要留下吃饭”“就不了吧”,最后连再见都忘了说出口。我从9楼的窗口往下看,她瘦削的肩膀在渐黑的暮色里变得隐秘而幽暗,我想起她镜片后面藏着的眼睛,终是在那一刻感受到了即将一个人的压抑。
S曾经考虑过留在南京,哪怕最后只是个二本。
可是我们都怕后悔。我不敢说我们的友谊能坚持多久,又能坚持得有多顽强,是不是能抵挡住错失前途可能带来的一系列反向光明和漫长岁月里不断增加的摩擦。
你可以很爱很爱一个人,但是不能胜过爱自己。我们大概都是这样认为的。
我在不算颠簸的车上发了条说说,她秒赞。我瞥了眼时间,笑得像树懒一样神经。
可是她现在跟我说,你知道吗,我过得不好。
她因为水土不服不能吃辣满脸爆痘的时候跟我说,适应了就好了。她莫名其妙被高中三年的朋友拉黑还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时候跟我说,看淡点就好了。她被学长学姐欺压着干了很多活最后领导一个眼神就否定了所有努力的时候跟我说,熬过去就好了。她在半夜寝室都睡了她一个人还醒着找不到人打电话的时候跟我说,长大后就好了。可是她现在跟我说,她过得不好。
她身边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谁都有可能在不经意的时候带给人无法磨灭的伤害,这就像是百慕大一样奇怪而无力更改的怪圈。她被捅了一刀又一刀,忍无可忍的时候才终于知道痛了。那把刀离她不到10公分,就在她床尾纱帘那端安稳且毫无愧意地睡着,可是她却没有办法揭开刀上遮着的染着心机与城府的鲜血告诉所有人,看,那个人就是个婊子。
“我其实还没有你勇敢。”我大概能懂她言语间的意思。
在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养过一只猫,长得可好看可萌可温软。可是我见过它直着浑身的毛龇牙咧嘴想要挠我的样子,眼睛里尽是嘲笑愚民的高傲姿态。可是我没有说,我怕大家不信,也总抱着总有一天它的丑恶面目会被揭穿的可笑自信。就是因着这一份不知从何而来的执着于黑暗终会战胜光明的无知正义感,直到那只猫咬伤了正帮它洗澡的我奶奶时,一切才看起来无比清晰。它被送走的时候我还在想,如果再来一次,我会不会在第一次看到那只炸毛的一点都不可爱的它时,就毫不犹豫地站出来说,看,那只猫就是个坏家伙,它不值得爱的。
我大概还是不会的。
同理可证。S也是,不过是无比正常的懦弱和谁也无法避免的侥幸心。
在给予着我们比他人更痛的伤害。
总会有人替天行道的,又何必是我呢?
最残忍的其实是我们自己。
而不自知。
可是那又怎样呢?
我依然爱她。爱到即使我是一个一无是处从来不敢和任何人撕逼的人但是那个王八蛋到我面前我也一定会扯着人家的头发毫不留情地扇俩耳刮子为敬的暴力地步。
虽然她大概会在旁边劝着,气大伤身我们好好说。
我真心拥抱着我们还在一起的每一秒钟,因为那都是后来会勾着嘴角回忆起来的好光阴。我跟她隔着半条长江和数不清的大小城市,听着截然不同的方言与带着口音的普通话,彼此躺在对方不算经常联络的最近联系人里,可是依然占着独立出来的唯一列表。我们不是距离、时间或是外界乱七八糟的人或事可以取代割舍的存在,如果我们有一天分开,究其原因也只会是因为自己。
但我不想分开。
这辈子在友情这条道上就栽在S手里了。
而我认了。
我会在午夜第一束昙花开的时候想起她的眼睛,想起冬日的酒窝和零下十几度的薄荷冰。她在我的记忆里存在得鲜明而具体,就像是挂钟响过之后街道上突然亮起的一盏路灯,不算亮,甚至是微弱而不甚欣喜的,但却一直摇摇晃晃地点缀着我不得归来的梦境。
青春只是青春,不是S和我跟她共度的年月与记忆。
我连表白都写在她应该不会看到的地方,就当是一个人的无病呻吟。
我知道她一定会嫌我酸死了。可是我也知道她喜欢。
——凌晨3点毫无睡意一个人打着字还有点想你的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