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说起张爱玲,人人都先道她的出身名门,身世显赫,似乎是为了渲染她传奇般的人生,然而我是顶讨厌“传奇”这个词的,因为它像一个标签死死黏在张的身上,让人忍不住想将其撕扯下来,或者说,一个词要是用的太过频繁,便降低了它应有的价值。身世显赫又怎样,那是前辈的东西,与她又有多少关系,她在那没落的贵族里弄丢了自己,从小便带着古老的家族所给予的沉重的枷锁,尔后又被母亲西洋化的思想垄断,年幼的她是没有自我的,仅有的父爱随着家庭的变故像缕缕炊烟一点点消散了,而在母亲的眼里,苛责是多于疼爱的,最后是连苛责也不愿给了。逃离了古旧的父亲,避开了西进的母亲,她开始找寻自己,只是这过程中,她的话更少了,心也关的更紧了,虽不善言辞,但却始终渴望被关注、被疼爱,所以不停寻找,但却从未依靠。
那些精美绝伦的文字:
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上面布满了虱子。
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
一个人假如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
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啊,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因为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惘惘的威胁。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就是一种语言,是随身带着的一出袖珍戏剧。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在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见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
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不管你是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样一个人。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因为相知,所以懂得;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