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自己生性跳脱轻浮、飞扬跋扈,明明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却偏要为赋新词强说愁,仿佛不伤春悲秋便不足以特立独行似的。
打小就喜欢读书,只是到现在也没搞明白,一个十几岁的小破孩,何以对《红楼梦》此等大部头情有独钟?
是羡慕书中精致奢华的生活?
是被其中温香软腻的文字拨动心弦?
亦或是骨子里贪花好色的天性对这部替女子张目的巨著心有戚戚?
记得当时趴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一心二用,一边侧耳防着父母的偷袭,一边咀嚼书中唯美的文字,唇齿留香。必须承认,《红楼梦》的潜移默化定了我一生的基调,不管世俗如何打磨,本性还是一个心底柔软,时有怜惜之意的文艺青年。
上学时便喜欢腆颜跟一众女生混在一起,真真应了宝玉那句:‘女子是水作的骨肉“,一靠近就清香逼人。其时老师同学看我的作派多有异样,而自己却异常强横的我行我素,倒也不是故意叛逆,只觉得周遭莺莺燕燕的分外清爽。
当年那些个青春洋溢的少女现在已为人妻为人母,各有各的幸福,平日虽不甚联系,但只要想到她们,想到当年的好时光,心底总是会柔软几分。
可能是老了,总喜欢回忆当年的同学,当年的时日,那个时候都是单纯的,清新的,咬牙切齿的与老师进行生生不息的革命斗争,看个课外书都奉行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游击队原则,同学之间互相交换交流读后心得的窃喜,哪像后来的大学里,公然在上课时一起看闲书的正规军,彼此却时时冷漠以对,没点团结友好的氛围在。
于是便分外悼念当年一起偷看闲书,交流武功秘籍、情窦滋味的兄弟,只是那厮太狠心,自己到极乐世界找阿弥陀佛继续探讨去了,留一众兄弟姐妹在这人间继续受苦。人家说:做兄弟的,有今生,没来世,这辈子这兄弟留下的就是嬉笑怒骂的回忆和无尽的心痛,很欣慰当时能和另外几个同学送了他一程。
即便在澳期间,每年回国都会和一些要好的同学聚聚,面对他们的时候,觉得自己是真实的,不设防的,浓浓的同学情让人感觉很温暖。
我珍惜所有的朋友,小心经营所拥有的友谊,并为此自豪不已。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并执着的以此为中心理念奋斗不已,
若无花月美人,真真不愿来此世界啊。
坚信自己骨子是风骚的,却也是唯美的风骚。花花草草的喜欢,为此还学过盆栽和一点园艺;Armani和Montblanc也喜欢,大师出品,于细致处尽奢华。棋琴书画的传承古韵美喜欢,很用心的钻研棋道和书法,并学着鉴赏古曲和墨画;格斗搏击的阳刚暴力美也喜欢,假假弄了个MMA黄带。茶艺喜欢,师傅说,茶是意境,非宁静不足以体悟个中真谛;咖啡也喜欢,学了好久也只能在Latte上做出树和花的图案,只记得当时对着师姐可以倒出小狗和小猫图案的手艺是仰之弥高啊。传说中动用千帆战舰的妖艳妩媚喜欢,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传说中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丽脱俗也喜欢,空谷幽兰,赏心悦目啊。
此生致力于追逐美,欣赏美,也曾心思单纯的想要过平平静静的安稳生活,奈何理想和现实总能给我太大的惊喜,于是便很无耻的接受了世俗的招安,一边继续追求有品味的精致生活,另一边对堆积品味的孔方兄上穷碧落下黄泉,誓要多多益善。唉。。。。,对于承认自己是财迷之前还要作如此之长铺垫的穷酸虚伪,我还是报以一点鄙视和羞愧的。
孔方兄啊孔方兄,真让人又爱又恨,是世间最好的东西之一,但也仅仅是之一。刚刚出道那会儿急功近利过,心思浮躁,最喜研究兵法权谋一类的典籍,有得有失,接着又有所悟,孙老头就曰过:以正合以奇胜,堂堂正正永远是大道!就又研究儒家佛家道家等一切中正平和的作派,这些年走的愈发顺利了,渐渐总结出:
出来混,很简单,好好做人!
当把人做好时,自然会像磁石一样吸引其他的好东西,孔方兄作为之一,难道跑得了?
很是老气横秋的教训妹妹:“做好人,多吃苦,少说多看,多想多做”。妹妹很听话,不管是不是理解,撅着嘴点头,只是偶带幽怨,吾心甚慰啊!有时也会恍惚,不知道我这么严格要求妹妹对还是不对,至少有个朋友就对此表示小心翼翼的抗议:“还是一个小孩子,仔细你妈撕了你的皮!”路已铺好,本不需对妹妹如此严格的,只是这世道太复杂,还是早做准备的好。
这些年沾染了太多世俗的机巧权变,险些失了本性中的浑厚,幸而天性犹在,又有祖师敦促督导,知行合一,在心体光明的路上求索前行,俯仰无愧,回首前望,总算不负当初一心爱美的少年,俗世若何,未曾变过,只希望即使再过五十年也能如此刻这般保有赤子之心,也不枉此番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