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故事是听来的,看看你们什么有没有这种人?(故事的人物均是化名)
小红和老公在前两年的时候租了一套门面,开了一个当时很流行的轰趴馆。那个门面位置还是不错的,但是一直在消防方面出问题,所以生意不是很好。
最近房租到期了,准备出兑。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当时租这个门面的时候,是小红找的妹妹小兰帮忙找的一个认识房东的人,姑且成这个人为P吧。
P是小兰的老公,据说跟房东比较熟。
问题出现了,这个租房的钱不是直接放到房东手里,而是通过小兰和她老公直接给了P,听说是10万的租金吧。
可是这个P并没有把租金给房东,而是揣自己兜花了。
如今房租到期,房东来找小红和他老公要租金。想想真是太滑稽了。
这算不算遇人不淑呢?真想采访采访P当时是怎么想的?这么做,以后会没有朋友的。
哎!现在也不知道小红夫妻二人怎么解决这个事情,希望那个P给他们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吧。
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是,不管到什么时候,诚信才是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中的立足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