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理学家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们问一些律师,对于以下三种情况那种你会判罪判的更重。
一·没有不利证据。
二·原告先提出属于辩方的不利证据。
三·被告先自首式的说出自己的不利证据。
结果发现,律师们会判断第二种情况的罪比第一种重,但是,第三种情况的罪却比第二种轻。
即当你有任何大的缺点或有罪的不利证据时,如果自己先行揭露,就比被对方揭露要好。这样能把你的缺点损害性大大降低。人们的潜意识会认为这个人是个诚实的人,我们会对坦诚认错的人更加包容。这就是盗雷术。
这招在危机公关中常常被看到,有的公司一旦出现重大的危机事件,第一时间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往往比自己遮遮掩掩,辩解掩饰更能得到大众的谅解。
同时,现在很多综艺节目也都运用这招,比如打广告时主动说出现在是广告时间,我们的节目是某某某赞助的,而不在遮遮掩掩,我就是光明正大的做广告,为了生活嘛,都是混口饭吃啦。你们肯定能理解的啦。然后大家对打广告就更容易接受了。
那么对于个人来说,如何运用它呢?其实这招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四个字:示弱坦诚。你犯了错,你可能忐忑不安,不愿承认,心存侥幸。但这时的主动示弱,坦诚错误就让你从可能被攻击的不安状态解脱出来,同时别人也没有了攻击你的目标。就像有的人在事前总爱说,我这人说话比较直你别介意啊。然后说了什么得罪你的话你也不好说他的。当然这种人有时候并不太招人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