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三国时,林邑国。
《晋书》:
“林邑国本汉时象林县,则马援铸柱之处也,去南海三千里。后汉末,县功曹姓区,有子曰连,杀令自立为王,子孙相承。其后王无嗣,外孙范熊代立。熊死,子逸立。其俗皆开北户以向日,至于居止,或东西无定。人性凶悍,果于战斗,便山习水,不闲平地。四时暄暖,无霜无雪,人皆倮露徒跣,以黑色为美。贵女贱男,同姓为婚,妇先娉婿。女嫁之时,著迦盘衣,横幅合缝如井栏,首戴宝花。居丧翦鬓谓之孝,燔尸中野谓之葬。其王服天冠,被缨络,每听政,子弟侍臣皆不得近之。
自孙权以来,不朝中国。至武帝太康中,始来贡献。咸康二年,范逸死,奴文纂位。文,日南西卷县夷帅范椎奴也。尝牧牛涧中,获二鲤鱼,化成铁,用以为刀。刀成,乃对大石嶂而咒之曰:“鲤鱼变化,冶成双刀,石嶂破者,是有神灵。”进斫之,石即瓦解。文知其神,乃怀之。随商贾往来,见上国制度,至林邑,遂教逸作宫室、城邑及器械。逸甚爱信之,使为将。文乃谮逸诸子,或徙或奔。及逸死,无嗣,文遂自立为王。以逸妻妾悉置之高楼,从己者纳之,不从者绝其食。于是乃攻大岐界、小岐界、式仆、徐狼、屈都、乾鲁、扶单等诸国,并之,有众四五万人。遣使通表入贡于帝,其书皆胡字。至永和三年,文率其众攻陷日南,害太守夏侯览,杀五六千人,余奔九真,以览尸祭天,铲平西卷县城,遂据日南。告交州刺史朱蕃,求以日南北鄙横山为界。”
《南史》:
“林邑国。本汉日南郡象林县,古越裳界也。伏波将军马援开南境,置此县。
其地从广可六百里。城去海百二十里,去日南南界四百余里,北接九德郡。其南界,水步道二百余里,有西图夷亦称王。马援所植二铜柱,表汉家界处也。其国有金山,石皆赤色,其中生金。金夜则出飞,状如萤火。又出玳瑁、贝齿、古贝、 沉木香。古贝者,树名也,其华成时如鹅毳,抽其绪纺之以作布,布与纻布不殊。
亦染成五色,织为斑布。沉木香者,土人斫断,积以岁年,朽烂而心节独在,置水中则沉,故名曰沉香,次浮者栈香。
汉末大乱,功曹区连杀县令,自立为王。数世,其后王无嗣,外甥范熊代立, 死,子逸嗣。晋成帝咸康三年,逸死,奴文篡立。文本日南西卷县夷帅范稚家奴, 尝牧牛于山涧,得鳢鱼二化而为铁,因以铸刀。刀成,文向石咒曰:“若斫石破者,文当王此国。”因斫石如断刍槁,文心异之。范幼尝使之商贾至林邑,因教林邑王作宫室及兵车器机,王宠任之。后乃谗言诸子,各奔余国。及王死无嗣, 文伪于邻国迓王子,置毒于浆中杀之,遂胁国人自立。””
《梁书》:
“林邑国者,本汉日南郡象林县,古越裳之界也。伏波将军马援开汉南境,置此县。其地纵广可六百里,城去海百二十里,去日南界四百余里,北接九德郡。其南界,水步道二百余里,有西国夷亦称王,马援植两铜柱表汉界处也。其国有金山,石皆赤色,其中生金。金夜则出飞,状如萤火。又出玳瑁、贝齿、吉贝、沉木香。吉贝者,树名也,其华成时如鹅毳,抽其绪纺之以作布,洁白与籥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织为斑布也。沉木者,土人斫断之,积以岁年,朽烂而心节独在,置水中则沉,故名曰沉香。次不沉不浮者,曰祼香也。
汉末大乱,功曹区达,杀县令自立为王。传数世,其后王无嗣,立外甥范熊。熊死,子逸嗣。晋成帝咸康三年,逸死,奴文篡立。文本日南西卷县夷帅范稚家奴,常牧牛于山涧,得鳢鱼二头,化而为铁,因以铸刀。铸成,文向石而咒曰:“若斫石破者,文当王此国。”因举刀斫石,如断刍藁,文心独异之。范稚常使之商贾至林邑,因教林邑王作宫室及兵车器械,王宠任之。后乃谗王诸子,各奔余国。及王死无嗣,文伪于邻国迓王子,置毒于浆中而杀之,遂胁国人自立。举兵攻旁小国,皆吞灭之,有众四五万人。”
南北朝时,林邑国。
《宋书》:“南夷林邑国,高祖永初二年,林邑王范阳迈遣使贡献,即加除授。太祖元嘉初,侵暴日南、九德诸郡,交州刺史杜弘文建牙聚众欲讨之,闻有代,乃止”。
《南齐书》:“南夷林邑国,在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北连九德,秦时故林邑县也。汉末称王。晋太康五年始贡献。宋永初元年,林邑王范杨迈初产,母梦人以金席藉之,光色奇丽。中国谓紫磨金,夷人谓之"杨迈",故以为名。杨迈死,子咄立,慕其父,复改名杨迈。”
隋朝时,林邑国。
《隋书·列传·卷四十七 》“时天下无事,群臣言林邑多奇宝者。……仁寿末,上遣大将军刘方步骑万余及犯罪者数千人击之。……方入其都,获其庙主十八枚,皆铸金为之……”。
《隋书·四夷部·卷八·南蛮三》:“炀帝即位,募能通绝域者。大业三年,屯田主事常骏、虞部主事王君政等请使赤土。帝大悦,赐骏等帛各百匹,时服一袭而遣。赍物五千段,以赐赤土王。其年十月,骏等自南海郡乘舟,昼夜二旬,每值便风。至焦石山而过,东南泊陵伽钵拔多洲,西与林邑相对,上有神祠焉。又南行,至师子石,自是岛屿连接。”
唐朝时,占城(林邑)国。
《旧唐书》:“林邑国,汉日南象林之地,在交州南千余里。其国延袤数千里,北与皛州接。地气冬温,不识冰雪,常多雾雨。…………自林邑以南,皆卷发黑身,通号为“昆仑。”
唐刘恂《岭表录异》卷上:“乾符四年,占城国进驯象三头。当殿引对,亦能拜舞,后放还本国。”
《旧五代史》卷一百四十志:“开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国,北距横野军,中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地之中。”
两宋时,占城国。
《宋史·本纪第三 太祖三》:“辛未,占城国王波美税遣使来献方物。”
《宋史·宋真宗赵恒本纪》:“占城国进贡狮子。”
《宋史·外国传五》:“占城国在中国之西南,东至海,西至云南,南至真腊国,北至驩州界。……庆元以来,真腊大举伐占城以复仇,杀戮殆尽,俘其主以归,国遂亡,其地悉归真腊。”
元朝时,占城国。
《元史》卷二一〇《占城传》载:“(至元)十五年(1278),右丞唆都以宋平遣人至占城。”
《新元史》卷二百五十三·列传第一百五十:
“初,朝廷以占城国王孛由补剌者吾称臣内附,命唆都就其国立占城行省抚之。”
明朝时,占城国。
《明史》:“占城居南海中,自琼州航海顺风一昼夜可至,自福州西南行十昼夜可至,即周越裳地。秦为林邑,汉为象林县。后汉末,区连据其地,始称林邑王。自晋至隋仍之。唐时,或称占不劳,或称占婆,其王所居曰占城。至德后,改国号曰环。迄周、宋,遂以占城为号,朝贡不替。元世祖恶其阻命,大举兵击破之,亦不能定。
洪武二年,太祖遣官以即位诏谕其国。其王阿荅阿者先已遣使奉表来朝,贡象虎方物。帝喜,即遣官赍玺书、《大统历》、文绮、纱罗,偕其使者往赐,其王复遣使来贡。自后或比岁贡,或间岁,或一岁再贡。未几,命中书省管勾甘桓、会同馆副使路景贤赍诏,封阿荅阿者为占城国王,赐彩币四十、《大统历》三千。三年遣使往祀其山川,寻颁科举诏于其国。”
明洪武十四年,朱元璋《皇明祖训录》:
“凡海外夷国,如安南(今越南)、占城(今被越南侵占之地)、高丽、暹罗、琉球、西洋、东洋及南蛮诸小国,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伐,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逼近中国西北,世为边患,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