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刷微博,无意间就被一条消息吸引了: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一死一伤。
第一反应是,动物园的责任,为何没有确保游客安全。
看完全文,只剩下大写的无语和无奈。
这起事故,究竟是谁的责任?
动物园的责任?还是当事人自己的责任?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的猛兽区,游客可以自驾经过,但绝不可以下车游览。”新闻中有讲到市民称动物园内有广播一直提醒游客,这些注意事项。这里我们可以注意到一个词“市民”,不是工作人员,而是普通市民,说明宣传工作确实有在做,而且大部分人应该有注意到这些。
再看视频,视频最后我们看到了一个画面,游客签署的责任书(见下图)。从视频看,事故主人公也签署了责任书,那就说明至少是知道这些注意事项的。从此处看,动物园已经做好前期工作了,而问题出在游客身上。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问,为什么明明签署了责任书,却不遵守注意事项呢?
广大网友给了答案:“侥幸心理。”
再看事发之后,从视频来看,下车女子被老虎拖走,她丈夫以及母亲(或者婆婆)去救,动物园救援速度很快,几乎是立刻就出现了,老实说,这速度比起警察来说真的是很快了,毕竟她丈夫还犹豫了。很遗憾,无辜的母亲当场死亡,而“作死”的女子重伤。
对,“作死”,认真看自己签下的责任书很难吗?在野生动物园的猛兽区,基本的安全意识都没有吗?看到新闻说是在车上和丈夫发生口角之后下车敲驾驶座车门。这是要下车掐架的意思?我不是很懂。
从个人而言,说她“作死”,有两个原因。其一,当着孩子和长辈的面与丈夫发生口角并下车试图“掐架”。其二,发脾气不顾场合,忽视人生安全。
最后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