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如今我也是弱冠之年了,唏嘘又惭秽。昨夜,不,应该是整个二十四小时被电子书那妖精迷了心智,整夜眼未合心未歇,现时已六点,突的心血来潮,遂翻起书桌写起来。
我嫌台桌上的花灯背我而炫,因而把它拉到明面上,女儿家总喜欢这些带着罗曼蒂克的东西。
不管写什么心里都是开心的,随性,散漫,逮着笔就写。
一直想拥有古代的一套笔墨纸张,看古风的书变更是想要。喜欢文字,倒未发现我有写文的造诣,这应与见识有关,但一直长成为一位作家。也不强求,只是毫无功利,喜读诗看书,颇随心性。
晚上每每看着我的玻璃壁,看着那些自己亲手写上去的大字,那时的心可真大,却还是勇气甚少。那时就是这样,书桌整日伴我,累了便假寐几分,每日活在压力之下却毫不作为。
算逑,也是该擦掉那些大话之字了,到底还是没给父母脸上增光,净抹黑了。
如今之状倒有几分嘲讽之意。
蓝色的高四书桌,白色的行楷笔记。
书,也是早该扔了的,只是自己爱极了古文,做了古诗的笔记绕是背过也不忍丢弃。
失败者,再也不敢喊出: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