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麦麦
你可能不相信一见钟情;你可能不相信一个人的地老天荒;甚至你可能都不相信爱情。但有一个女人却用她一生的时间来演绎了这所有的不可能。
故事是由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在1922年创作的,它讲述的是一个女人穷尽一生来诠释一眼万年的爱情。它的名字叫《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这个女人是陌生的,连名字都没有留下。女人点着蜡烛,看着自己爱子的遗体,拼尽全身力气,向孩子的父亲----一个从未认识和爱过自己的男人述说衷肠。如她所说:“我现在只有你,你却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始终爱着你。”
女人13岁的时候没了父亲,她跟着整天穿着丧服的母亲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她的生命是暗淡无光的,她总躲在门后,远离人群,她受尽欺凌却忍气吞声,她以为这就是自己全部的生活。
某天,隔壁忽然搬来一位文静的先生,他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更是待人和善。他像一轮太阳,带着温暖的光。而这束光也意外地照进了小女孩儿黑暗的心房,女孩儿疯狂地视他为自己全部的世界,忘乎所有地想要靠近、膜拜他。
那时候,女孩儿并不知道这是爱情。她将男人视为自己的偶像,视为拯救自己的耶稣,她努力摒弃了所有的生活陋习,拼命学习,看他爱看的书。从成绩平平到班级第一,女孩儿真的做到了。
爱情总是让人心乱如麻,女孩儿因为男人说了句:“多谢,小姐。”就陷入了爱情的“深渊”,她说:“从十三岁一直到十六岁,我的每个小时都是在你身上度过的。”
这份爱很疯狂,疯狂地让我想起了三毛,想起了那个十几岁的姑娘执念地等着自己长大,嫁给梵高。或许这就是爱情的魔力,虽然对方并不知道。
16岁时女孩儿因为母亲改嫁而不得不搬走。头夜,她趁着母亲睡着,一个人穿着单薄的连衣裙躺在客厅的地板上,任由穿堂风带走自己体表的温度。她只是想让自己清醒,想再见一次心中念念不忘的那个人。
18岁那年,女孩儿终于长到了可以大胆爱他的年纪。她拥有着迷人的美貌和曼妙的身材。她的周围也有着趋之若鹜的爱慕者,可她爱的圣火却指引她扑向那个并不知道她是谁的男人。女人拒绝与别人恋爱,她的心中只住着一个人。
都说爱是无私的。女人真的做到了,她想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不计较是以何种形式。
男人天性放荡,他无时无刻不在寻找自己的猎物。女人多少次在男人的窗前驻足凝望,多少次肝肠寸断地想着男人能把自己拥入怀中。她的一生,仅有过三次与男人亲密的机会,没有任何抱怨,她已心满意足。
我一直认为爱情是自私的,我认为最美的爱情是我爱他,他也爱我。
当看到女人说:“我已经不再相信上帝了,不用人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时,我开始泪眼婆娑,原来一个女人的爱情可以这么的无私,无私到自己临近死亡,都只是说着“我爱你”。
她才29岁,她噙着眼泪,在摇曳的烛光中,笔笔带泪、字字带血地讲述了自己坚守了16年的爱情,虽然爱情中的那个男人缺失了。
女人离开时,一定是带着笑的,因为她的旁边,是自己最爱的儿子,她的心里住着自己一生的爱人。在那昏暗的烛光中,女人仿佛看见了自己的一生,她也应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看见了自己唯一的爱人。
爱本只是一个字,女人却穷尽一生去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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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戒写作训练营第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