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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寒假,我和另外21名从北京去滦县的滦师同学,经过考试集体转学,来到北京省师(河北北京师范)。在这所学校,我只读了一个学期。到了暑假,我读完高二,还没毕业就提前就业了。这是我第一次“做事”——在那个年代,有了工作、挣了工资,就被称为“做事儿”。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北京师范大学做一名职员。
解放初期的北京市,各条战线都急需增添新的生力军。我记得,和我前后提前参加工作的有好几个同学:李桂贞去了长安大戏院(后来当了戏院经理);安溪田去了北京市公用局;孟昭英去了青艺。这几个都是我们班的。其他班也有几位,但名字我已经记不清了。至于我为什么被派到师大,当时我也是一无所知,只觉得和其他几个同学相比,多少也有点凭运气吧。后来,我才逐渐弄清了其中的缘由。
当时我所在的学校——河北北京师范,是一所既有师范班、也有高中班的高级中学。班次不多,但生源较好,团组织力量也较强,尤其是师范班,团员占到了80%以上。学校党支部书记叫于文,是北师大教育系毕业的。他和当时师大人事科科长马应贤是同班同学,也都是解放前从事地下工作的革命同志。
1951年暑假前的一天,于文书记把我找去谈话。主要内容是:当前国家急需一批建设人才,学校要从师范班中挑选一批有一定工作能力、或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同学,充实到各行各业去参加工作。我被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并被通知第二天就到师大人事处报到。
到了师大(那时北师大还在和平门外),我找到人事科——进校门右拐,在北面一座两层小楼里,名叫丽泽楼——见到了马科长。他首先对我来校工作表示欢迎,然后说,目前有几个部门都急需用人:卫生科(后来发展成校医院)、图书馆、幼儿园,还有音乐戏剧系。我当时并不太清楚这些岗位具体做什么,只是凭着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了乐剧系(音乐戏剧系的简称)。
马科长给我填写了一份聘书。记得上面写着:“兹聘任××同志为我校音乐戏剧系助理,月薪三百六十斤小米。”
那是全国解放初期,百废待兴。学校各系都从毕业生(或未读完学业、提前毕业的在校生)中,挑选几位骨干力量留校担任助教。当时音乐系有两名,一名党员、一名团员。系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由其中一位(姓王)负责。我去之后,他便逐渐把那些事务性的杂事交给我来做。
我大约是七月下旬报到的,到8月4日就领到了第一次工资。月初发的是当月工资,而七月份我只上了几天班,后来才知道,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发工资,因此我一下子领到了五十多元。(当时工资按“小米”计算,每斤小米折合0.11元。)
领到工资的那个星期六,下了班,我便往家里赶。平时我住在学校的单身职工宿舍,家在南锣鼓巷的板厂胡同。那天我没有直接进家门,而是先到胡同口外的一家粮店“叫”了一袋面。那年月,小家小户多是拎着面口袋买三斤、五斤,随吃随买;若买整袋的——每袋45斤——付了钱后,店里的伙计便会扛着面送到家里去。我还买了十斤大米和几斤绿豆。
伙计扛着面袋,一手提着那十斤大米;我提着装绿豆的小口袋,跟在他后面进了家门。
那几年,家里人口多,只有父亲一人工作,日子一直过得很紧。尽管母亲那么勤劳、那么能吃苦,还是入不敷出。每到月底,总要靠赊欠、靠借贷,差不多可以说是“寅支卯粮”。
一进家门,母亲见我买来这么多粮食,还让伙计送来整袋的面,十分惊讶。因为我是从学校拿了行李,直接到工作单位(师大)去上班的,还没来得及告诉家里。望着一家人惊奇的目光,我心里既高兴,又自豪,便大声对母亲说:
“娘,我挣钱了!”
那天的晚饭,一家人围坐在饭桌前,吃着母亲烙的葱花饼,喝着香喷喷的绿豆粥,有说有笑……几十年过去了,每当回忆起这顿饭,仍然觉得口留余香,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