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理论,并原创性地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将“从严治党”上升到“全面从严治党”来认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十年磨一剑。展望未来,任重道远。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总依据”是“党章”。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同志就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被誉为“改革开放宣言书”的著名讲话中,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角度强调了党规党法的极端重要性。他明确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党规党法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我们要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障作用,首先必须依据党内法规来管党治党,切实把我们的党管好治好。所以,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依法依规治党。“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 “全面”意味着管全党、治全党,从严治党覆盖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层级。坚持全党9671.2万名党员在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全面”意味着从严治党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表明,五个方面的建设是一个内容上相互渗透、方式上相互补充、作用上相互促进的体系,共同支撑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宏大系统工程。因此,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全面管好党治好党,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严字当头、从严从实”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作出的新概括,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内在规律的新表述。“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更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从分析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角度深刻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在管党治党上出现一些问题,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管到位上、没有严到份上;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所以能取得明显成效,原因也就在于严字当头、从严从实。他强调:“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严字当头、从严从实的精神实质是认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讲认真就是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