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它属于社会意识的一种。
一般地说,可以将法律文化分为物化的、制度的与观念的三个层面。法律意识属于观念层面,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最内在的深层次因素。法律意识与其他法律现象,如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行为等,既有有机的联系,又有相对的独立性。一方面,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识作为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发展变化;另一方面,在法律意识与法律制度两者之间,法律意识又相对独立于法律制度。它可能先于法律制度而存在,也可能滞后于法律制度而发展。
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任何人(包括法盲)都拥有法律心理,但只有经受过专业法学训练的人才可能会拥有法律思想体系。可是,法律意识最重要的一个判断标准在于它属于人的观念层次,属于人的内心的东西;而法律制度与法律行为则属于外在的制度或行为的层次。
在本题的选项中,A项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属于外在行为的结果,是一种制度;
B项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和C项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都属于中国古人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观念,只是前者属于法律思想,而后者更多属于法律心理,但两者都属于法律意识;
D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等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反映,是当下中国的主流法律意识。
因此答案是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