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八堂课》包括:博弈第一,滋味第二,声文,肌理,玄思,情色,乡愁,死亡。讲了诗的发生学,然后从味觉、听觉、触觉讲诗的鉴赏,其他还讲了诗的主题。
博弈第一
西方文论讲诗的发生学,大体可归为两派,一派主灵感,一派主技艺。前者是博,后者是弈。中国古代文论中,压倒多数的是“造义按部,考辞就班”“权衡损益,斟酌浓淡”的创作技法,中国古典诗人的常态,是艺术上高度自觉,讲究律法,注重推敲。
诗是手艺活。
手艺的结果就是一个静态的文本,哪怕其中包含着自炽的情感,都得花功夫冷淬水磨而成。T.S.爱略特认为:一个作家在创作中的一大部分劳动可能是批评活动,是筛滤,组合,构建,抹擦,校正,检验。
有滋有味
在辩味与品诗中谈到中国人的诗也是舌尖上的诗。在鉴赏时我们常用到的“滋味、品味、趣味、意味、韵味、情味”等词语,全部落在一个“味”字上。
唐诗如啖荔枝,一颗入口,则甘芳盈颊。宋诗如食橄榄,初觉生涩,而回味隽永,有些诗清无可咽,过颊即空,有些词,丰若有余,到口立化。
诗有声有色,既有音韵,又有意向和词藻,还有词和句子的质感,所以适合品。我们读一首诗:涵咏意义的同时,还要体会节奏和旋律,感受形式和色彩,以至于触摸词和句的质地是柔和还是糙硬。这是情思、辞采、宫商等各种元素的奇妙组合。
诗人写诗,如同庖人治膳,要调和鼎鼐,做到色香味俱全,而真味、至味、味外味,关键都在有余味,都是有余而不尽。这就是辞约而旨丰。
音韵之美
在声文第三中说到形与声都不过是传达意义的媒介,顾随论诗认为:莫要于义,莫易于行,而莫艰于声。
让我印象极深的是杜甫的诗《野人送朱樱》:西蜀樱桃也自红,野人相赠满筠笼。数回细写愁仍破,万颗匀圆讶许同。数回细写是指分几次把樱桃倒出来,你读一下“细写”舌尖流露的正是樱桃的纤小和动作的轻微。再读“匀圆”,正好张成樱桃小口。用字精到让人惊叹!
最好的诗人总能让一首诗成为意义与声音巧妙结合的有机体,在吟咏中感受了物性,令人不禁馋涎欲滴。
所以我们提倡听到学生们的琅琅书声,因为语音本身与特定的心理效果之间有对应性。诗首先是一个声音的组合,有音韵、格律、节奏、旋律,即《文心雕龙.情采》所谓“五音比而成韶夏”的“声文”。下意识的情思流露,其语言姿态必不造作矫饰,也不会骗人。
叶芝说:诗不能使任何事情发生。那么好了“无之以为用”,是为大用,且“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人游泳在语言的海里,不知不觉,神质悉移,此即诗之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