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最美的年纪,懵懵懂懂,对于爱情,充满期待。 可如期而至的爱情却又如此心酸。
早恋,应该算是吧!17岁我遇见了他,一个身高185的男生,他大男子主义,他喜欢书法,他喜欢装文艺青年,他喜欢设计,他喜欢吃土豆粉,他喜欢穿的休闲商务,他喜欢...他喜欢我算吗?
他是我学长,我大一入校时就认识他,他是书画协会会长也是学生会的学长,大一的我,做什么都充满着干劲,忙着加入学生会,因为学生会的原因也认识他,但和他并无交集,书法对于我这种人来说本就是天方夜谭,可是一年后我却成为了书画协会会长,是冥冥中的 注定吗?应该是吧!
他对我很是照顾,我叫他帅气的会长,他叫我小莫,我们就是学长与学妹的关系,我从未想过其他。
大二的时候,他已经大三了,他即将要退了协会,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让我当会长,就我这书法写的,我自己都看不下去,还记得那天在咖啡厅他说:这是一个很好的锻炼自己的机会,你要相信自己。
也许是因为虚荣心作祟,我答应了。如果我不是会长,也许我们还不能在一起。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们交集越来越多,那会儿的他有女朋友,我还见过,当时我很祝福他的,因为那时的我并不喜欢他。
我信誓当当的和所有人说过,我大学不谈恋爱,认识我的很多人都以为我是同性恋,我并不反驳,因为本就没什么,我也不奢求什么,有则有,没有我就好好学习,你若盛开,清风自来!想想有丢丢非主流呀!
这么信誓当当的话,在他面前化为须有。他和我说他喜欢我,虽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就是很喜欢,他怕他不说出来他会遗憾。就一段简简单单的表白,没有蜡烛,没有气球,什么都没有。 当时我很慌,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说不喜欢他,他对我很好,当时的我还不知道喜欢为何物。拒绝没找到理由,我记得胖胖和阿芳说:看的出来他真的很喜欢你,你不觉得你的十八岁还差场恋爱吗?
因为这句话,我霸气的说了一句:学长,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学长,从明天开始你就是我男朋友了。就这样,身为未成年的我,爱情开始了。
我记得:那是2015年11月6日,我未满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