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花3000大洋买了一只小狗送我。说是提前给我的生日礼物。至此,我光荣的被迫成为三只狗的铲屎官。一只黑色的无比壮硕的拉布拉多。一只失明的老的快要走不动的博美。还有就是这只出生刚三个月的巴哥。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狗的日子是真心的累啊!一下子好比多了三个毛孩子。我分分钟都想吐血!
这只黑色的纯种巴哥品相好,身体棒,精力也旺盛。能吃,能睡,能淘。石家庄这几天的气温一路飙升。每天都突破40度。我中不中暑没关系,得先把它安置在空调屋。要不分分钟就可能死翘翘。3000大洋就打了水漂。吃狗粮得先用开水泡再兑奶粉。一天尿N次。拉N次。我得像个陀螺一样转NN次。吃饱了就开始各种撕报纸,咬拖鞋,玩尿晚上不睡觉一次次跟我玩越狱。。。。。。这哪是养狗,比养儿子都费心呢!唉!不能说,不能说啦!说多了都是泪!
也不知道老公哪只眼睛看出来我喜欢狗非要一次次送我。(其前还送过我二只巴哥。只可惜养着养着就走了)好吧!就算是喜欢好啦!大街上看见小狗跑过会忍不住上去摸一摸。【101只斑点狗】看了5遍啦!也曾为英勇的小七掉过感动的眼泪。可这就像小女孩喜欢大街上橱窗里的婚纱。喜欢,总不能每一件都买回来吧。那个女孩子没有一个公主梦?那个善良的女人不喜欢小动物?可喜欢和养真的是二回事嘛!最起码,喜欢不需要负责任。喜欢就是喜欢。喜欢只是高兴了远远的看着就开心。喜欢不用一遍遍的去给它擦尿,铲屎,洗澡。还有,最重要的是喜欢不用我一次次的去品尝什么叫生离死别!
很像那个老套的故事。
年轻时,他喜欢吃鱼头,她喜欢吃鱼尾。每次两人一起吃鱼时,他总会第一时间将鱼头夹给她。而她也总会第一时间将鱼尾夹给他。幸福静静洋溢在彼此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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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爱吃鱼头,却一辈子吃着鱼尾!
她最爱吃鱼尾,却一辈子吃着鱼头!
这种爱也许感人。但总觉得很遗憾!
亦听闺蜜吐槽过陪老公看球赛明明困得要死却大喊着装兴奋!一起看恐怖大片。明明小心脏吓得快要蹦出来。却闭着眼睛装做很刺激。
这样放弃自我的爱。真的好吗?
相爱的人往往总是犯着相同的错误。总想着把自己最好的给对方。却不曾想过:你给的,不一定是对方想要的!
林夕说:最合适的越爱越般配。所谓真正的般配就是 :我懂你,你懂我。有一样的生活情趣。并不是你迁就我,我忍着你。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既然是一辈子,这个忍字未免就有点残忍。其实婚姻最舒适的状态就是坦然的告诉他:我喜欢吃的是鱼尾,不是鱼头。喜欢看的是胡彦斌的演唱会而不是球赛。晚上窝在软软的沙发里更喜欢的是宋仲基欧巴演的肥皂剧。那些打打杀杀的东西看过了即使躺在你暖暖的怀抱里也是会一遍遍的做着噩梦。。。。。。
出门向左,你的方向就是我的方向!挺好。可是,我还是想告诉你。其实,我心里想的是向右!
我爱你!我愿意陪你向左。下一次,你陪我向右。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