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大学校园里从来没有讨论过关于同性恋的任何问题,因为那时候总觉的身边人和自己履历相同,学历相同,那么自然应该和自己持同样态度,觉得同性恋和异性恋唯一的区别就是所爱的人的性别罢了,爱情是不应该被另眼相看的。
辍学之后接触社会才知道原来并不是这么一回事,有那么多的一部分人觉得同性恋是不符合公序良俗,是应该被社会排斥抵制的一部分,可是有那么多被公序良俗所扼杀的爱情还用我一一列举吗?当时一股无名之火就募地升起,常常会对身边拿着公序良俗的牌子大放厥词的朋友据理力争,可是每当说起你总用公序良俗约束他人自己又什么时候做到过这句话,对方就会面红耳赤的回一句现在谁还讲公序良俗。我就知道话题会这样无疾而终。
爱情不应该被公序良俗所约束,不管哪一种爱情。
另外还有一种人仅凭自己喜恶就给同性恋判了死刑,他们口中往往流露着的是“你想想两个男的(女的)在一起啪啪啪,你不觉得恶心吗?”“同性恋毕竟是少数,而且那么恶心。”听到这里我总想回几句“这就是你们三个男人找一个妓的理由?”“如果说多数论及少数的话,那马云岂不是最该被火火烧死的一个。”对待仅凭自己的喜恶就要给别人宣判死刑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句话噎死他。
你们有没有觉得在对待同性恋这个问题上就好像是“地域黑”。觉得同性恋恶心的人往往是凭借着自己的刻板印象和脑子里面的凭空想象,我从来没有见过谁在看《断背山》或者《yes or no》的时候呕吐过。我知道有些片段你们在脑中臆想的时候会有种坐车气闷想吐的感觉,但是我也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因为晕车把天底下所有的车都给炸掉。每个人所能接受的东西和文化程度确实有关系,但是又没有绝对的关系,大学教授可能是反同性恋者,像我这样的民间宵小可能在某个你看不见的区域维护同性恋权益。
扯得有些远了,总之同性恋并不是光天白日下的阴霾,更不是平淡世界里的波涛,他们(她们)其实只是一对恋人罢了,如果你在路上遇到了他们(她们)不要指指点点,也不要异眼旁观,毕竟他们只是普通的一对恩爱的情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