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金毛叫初一,它是只公狗,我记得去带它的那天,是它刚刚满月当天,好多兄弟姐妹都被宠物店带走了,只剩下它和另一个兄弟供我挑选,(因为我觉得公狗狗可能相比之下比较好养,不用担心生孩子的事)我蹲在它们面前喊“初一,初一,初一”它们俩刚刚学会走路,缓缓地向我挪了过来,摇摇晃晃的那种,我继续喊,继续喊,发现另一只掉头回妈妈那里去了,只有它继续向我走来,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爱上它了。它有一身深棕色的毛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有圆滚滚的肚子,还有一根不停晃悠的小尾巴,都让我觉得可爱极了,瞬间母爱爆棚。
因为以前没有养狗的经验,不知道该让它吃多少狗粮?喝多少水?驱虫怎么弄?预防针和疫苗怎么弄?上厕所怎么弄?睡觉怎么弄?它哭叫怎么弄?非要和我出门上班怎么弄?一切都是未知。既然选择了带它回家,就要对它负责,我只能慢慢摸索。刚开始两天,看它躺着一动不动,我就怕它死了,悄悄去看看它,看到它肚皮在动我就放心了。原来刚刚满月的小狗每天需要很多睡眠时间。大概经过了半个多月,我慢慢掌握了它的一些习惯,比方说,早上起来要大便,吃好饭马上大便,大便之前会围绕地方转圈圈,尿尿也是走到哪里尿到哪里,我也不会教它定点上厕所,只能在屁股后面跟着收拾,一天至少擦地拖地几十遍。真的是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它。后来给它买了狗厕所,我也没教它,它自己就学会在狗厕所上大小便了,真的很神奇,无师自通型。
在过年前的一个中午,天气非常好,大太阳,我第一次带着初一到公园里遛弯。它那么活泼、好奇和好动,完全不像是只刚刚才两个月的小狗,它一直在包围着我,追着我跑,嬉戏玩耍,在家也是我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就是因为太小了,我突然间转身,好几次都踩到它了,它也不出声,就那么坐在我身后。到公园里,风景好,地域宽广,更是放飞了狗狗的天性,到处嗅嗅,看看,甚至不怕冷,半个身子爬进湖里捞鱼,真不愧是巡回猎犬,我们度过了一个最美好的中午时光。从那以后我知道了,原来它喜欢去公园,喜欢水,喜欢草地,喜欢追逐小鸟,也喜欢捡公园里的纸巾,我一度怀疑它上辈子是清洁工人。之后的日子里,只要不下雨,只要我不去见客户,中午都会带它去公园遛弯,因为我在陪伴它的同时,它也在陪伴我。我们一起在树林小道上漫步,一起去闻花香,一起去追鸽子,一起赶着红绿灯跑过马路…不知不觉的,初一成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
我的金毛叫初一,它伴随着我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它拥有着独特的个性和魅力,它夜里不吵不闹,白天也会干一点狗狗该干的事,那就是拆家,当然了,跟那些拆迁办比,它算是温柔多了,可能是知道家里穷,经不起折腾吧。它懂事又聪明,只要我不起床,它就不会吵闹,就坐在床边看着我,一动不动,只要我起来了,它又跟在屁股后面跑来跑去,上厕所都跟着,还非要爬我腿上,也不知道它什么意思。总体来说,它确实是个懂事听话又聪明的好狗,真的是让我无法抗拒地爱上了它,我不指望它会像抖音里的网红狗狗一样,帮干活还讲人话,只希望我们都能平安健康的互相陪伴,不负时光,不负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