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咎的魅力(Attraction of Guilt)
为什麽日常生活中,我们这麽喜欢批评判断丶挑别人的错丶嫌东嫌西,不论看见什麽或跟谁在一起,都要找碴,因为我们被罪咎所吸引。我想在别人身上看到罪咎,因为......。
今早我们要谈罪咎的魅力,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待会儿都会涵盖。
第19章讨论到「平安的第一个障碍」时,下面的小节名为「罪咎的魅力」,特别谈到我们会被别人的罪咎所吸引。而我们被别人的罪咎吸引之前,必已先在自己心灵感受到罪咎。因为,我们需要自觉罪孽深重,然後压抑这种感觉,投射出去,使我们在他人身上看到罪咎。因此,我先从「我们需要自觉罪孽深重」谈起。
「罪咎」是小我思想体系里最重要的条件或观念。之所以说它最重要,因为它是罪与分裂信念的产物,由此而衍生出我们对惩罚的恐惧,最终使我们造出一个物质世界。也就是说,罪咎是小我思想体系的核心观念,它是罪与分裂信念的结果,同时又是我们害怕惩罚的原因。
所以,罪咎若是真实的,表示与上主分裂确有其事。若非先有「罪」的信念,「咎」无由而生,罪咎感是因罪而起的。咎的感受是「我不只犯了罪 」,「而且我就是罪」,罪成了我的存在本质。罪咎感证明我犯了「与上主分裂」的罪,意思是,我现在活在圆满的爱与一体生命之外。这就是小我思想体系的核心。
因此,我迫切需要自觉罪孽深重,认定自己满是缺陷,匮乏无能且悲惨失败。我抱定这样的信念,不惜打造出一个能实现这种自我形象的人生。罪咎带来这些感受,感受虽出於身体,却反映我心灵中的信念:我犯了分裂的罪,才有我的存在。借用笛卡儿的名言,可以说:我咎,故我在。所以,我们迫切想证明自己差劲透顶,其实正是小我保命之道。
然而,罪咎的感受太恐怖,没有人能承受那麽强烈的自我憎恨而活下去。这种自我憎恨感源自一个信念:我毁了天堂和圆满的圣爱,还把圣子基督钉上十字架。没有人能承受如此罪孽深重之感,所以小我就否认这已被心灵当真的罪咎,教我们用向外投射的方法摆脱罪咎的重担。於是我们集体将它投射出去,造出一个充满身体的世界。
每一次我们投生为其中的个体,就打造出自己的小世界,配上自己的父母丶家人丶亲戚朋友等等。而小我这麽做,是为了提供各种不同的投射对象。〈练习手册〉第161课说「恨是具体的」,一定有某个人丶某件事作为恨的对象,好让我投射自我的憎恨,罪咎的魅力就在其中。我们需要这些〈正文〉中所谓「恐惧的饿犬」,让它们挨饿,然後放出去掠食他人身上的罪咎。这解释了为什麽日常生活中,我们这麽喜欢批评判断丶挑别人的错丶嫌东嫌西,不论看见什麽或跟谁在一起,都要找碴,因为我们被罪咎所吸引。我想在别人身上看到罪咎,因为如果罪咎在他们身上,我心里就会偷偷晓得那是我赋予的。而如果是我赋予的,就表示那原来是属於我的。也就是说,我内在的罪咎感会自动让我看见别人身上的罪,如此又反过来加深我自己的罪咎感。而只要罪咎是真的,我就存在。
因此〈练习手册〉190课「痛苦若是真的,上主就不存在」可以解释成:罪咎若是真的,上主就不存在;而上主若不存在,「我」就存在了。因为「个别的我」无法与上主并存,故有我,则无上主,罪咎能证明我的存在。而只要我能在他人身上看见罪咎,就能巩固我自己的罪咎感。
若要出离这样的地狱惨境,唯有认清∶这一切与罪无关,只是出於一个错误。罪咎并不存在,因为分裂从未发生过。为此,救赎原则告诉我们:我们从未与上主分裂,罪咎感其实毫无根据。这就是宽恕的真谛。我并不是为你所做的事而宽恕你,也不是为我所做的事而宽恕你;我宽恕你,是因为什麽都没发生。上主与圣子之间不曾发生任何事,任何彷佛发生的事都只是谎言,不足为信。真相是:罪咎并不存在。罪咎既不存在,分裂便不曾发生,唯上主实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