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X的作者爱用经典金句来开头。
猫腻在《间客》开头就是康德金句:“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好了,知道了,这是一部关于四有青年正义感爆棚,道德感泛滥的故事。
猫腻在他最后面一本书《大道朝天》的序只写了鲁迅的一句话:“做了人类想成仙,生在地上要上天”
好,鲁迅跳出来告诉人们,人类不要老想着飞升,上面可危险了。
当年读《诛仙》,也被开头那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唬得不行。
《诛仙》应该是所有书里面把《道德经》这句话给演绎得最充分的。
我一向不太喜欢反复看一本小说,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多本书没有看呢。
所以,《间客》我只看了3遍,《诛仙》只看了2遍。
《诛仙》看第二遍的时候,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爽,它不是那种代入感很强的爽文,相反,萧鼎的文笔是冷静而真实的,甚至在真实中还带三分残酷。
没有人愿意代入张小凡的人生。
那就是个不断失去的人生,用现在通俗的话说,叫:爱而不得。
10岁的时候,全村被屠灭,只剩下他和另外一个小伙伴,和一个疯子大叔。
只是为了满足一个老和尚突而其来的异想天开。
拜入青云门,这个被他视为第二个家的地方,把他赶走,世界上最后最爱他的2个长辈横死。
原来他心中感恩记挂的,支撑他走过漫长黑暗岁月的知遇之恩,是他一生遭遇的罪魁祸首,元凶黑手。
如此巨大的反转,金庸古龙都不敢这么写啊。
他一生所爱的那个女人,为了他而死,他一辈子的念想就是为了复活她,最后却连身体也不存。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活在世上,就是这样被命运所操控,所有依恋眷念的东西,都被雨打风吹去。
“我半生坎坷,却多不由我!我欲平凡度日,却卷入佛道之争;我欲安心修行,却成了妖魔邪道;我愿真心对人,却不料种错情根。”
所谓人活着就是一场修行,修道修仙只不过是修炼人心。
你要修仙,要想长生不老,要想修得正果功德圆满,就得去经历,在这滚滚红尘中走一遭,刀山火海中滚过去,去经受那九九八十一难,把那所有得到的又都通通还回去,然后才知道人生滋味。
某种意义上,老和尚普智的推测非常正确,单修一条路只会把路越走越窄,要想得道成仙,就要道、佛、魔三家同修,其实就是把人间所有的苦都吃一遍,所有好的坏的,正大光明的,黑暗阴冷的,都尝过一遍,才不留遗憾,才懂得人生的真谛。
所以我说,张小凡是所有小说中最没有主角光环的主角。
长相平平无奇,资质平庸无奇,就连本命法宝都是一根丑陋的烧火棍。
小时候暗恋的师姐竟然一点暧昧都没有就嫁做他人妇。
死了女朋友还不算,还要被逐出门派,被全天下所唾弃、追杀,沦落成为魔道中人。
完全黑化,这哪里是一般小说敢写的,这哪里是那些洁身自好、爱惜羽毛的大神们所敢想的。
这放在《将夜》里,也就是隆庆那种货色,放在《天龙八部》里,也就是游坦之的命。
但是,人生总不是风花雪月风光霁月,总也有在风吹雨打的无助,也有黑夜来临时候的孤独迷惘,也总难以绕过去心魔滋生的时候,谁能否认在光鲜亮丽的外表下,总会有遏制不住的恶念邪念在涌动?
人啊,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也正因此,张小凡修道修佛之后被迫修魔,才显得不合理却又十分真实。
尤其是因爱而自甘沉沦坠入魔道,非常感人是不是?
说到这里,据说《诛仙》读者分男女两派,男生看的是修仙变强,一路升级打怪斩妖除魔;女生看的是凄美的爱情故事。
一直到现在,很多女生都在骂萧鼎,什么破玩意,明明人家和碧瑶才是真爱,非得把她写死,死了就算了,还非得尸骨无存,这也忒恶毒了吧。
还有兽神和女神的故事,可歌可泣,肝肠寸断。
但这不才是人生的常态么?
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很多心动的人,张爱玲说至少有2个,一个红玫瑰和一个白玫瑰,但你最终只能得到一个,而你得不到的那个,注定是你梦里的白月光,是一生中的遗憾。
因为意难平,所以才显得真实,所以才会那么喜欢看,看得咬牙切齿长吁短叹。
我们都是一介凡夫俗子,天道不满,人心有缺,我们都难以抵御欲望的侵袭和命运的摆布,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在一步步的磨难中,长大成熟,逐渐看破人生的本质生命的真谛。
好多年前,听过冯仑演讲,提到他们这一帮大佬现在的目光是星辰大海,是月球火星,当他站在太空回首地球时,真真切切感受到人类是那么渺小,日常你所关心的那些破事都不是事,甚至闹得不可开交的政党之争国家之争,从宇宙的角度来看,犹如尘埃一样微小。
这句话诚然没错,如果你追求的长生大道,自然不会在意情情爱爱,如果你已经站在世界的巅峰,怕是蝼蚁的互相撕咬也引不起你的兴趣。
有时候我想,人类会不会就是某些不可知的组织或者大人物所圈养起来的玩物,或者是游戏,就像养蛊那样养在一个叫做地球的小地方上,提前设定好了角色分工,人物成长角色套路。设定的这个套路,众所周知的俗套,要有生老病死,爱恨情仇,奋斗与失败等等,最后,你经历了这一切,好像玩了一场漫长的游戏,最后宣告游戏结束,你可以退出游戏,从此罢手享受长久的清净。
在小说里,最感叹唏嘘的是田不易。一开始很是讨厌这个死胖子,肥头大耳又庸俗骄纵,屡屡不待见自家那些资质平常的徒弟,一心羡慕和不忿别人家天资聪颖的徒弟。没有一丝修道高人的超脱。
后来才发现在严肃苛刻的外表下,是一颗慈爱宽厚的心。他的同门师兄弟个个都在追逐长生大道,只有他一身烟火气。
这或许是他能够娶到貌美娇妻的原因吧。最终他身亡道消,妻子苏茹痛不欲生,也跟随殉情而去。
心怀红尘,溺于红尘,你说这个宿命幸还是不幸?
年轻的时候以为自己是林惊羽,天资聪颖,玉树临风,天之骄子,长大后发现只不过是张小凡或宋大仁,平平无奇,泯然众人,颠沛坎坷。
70后80后是读着金庸古龙们长大的。那些刀光剑影,锄强扶弱,侠骨丹心,修成正道的故事,成为青春期中津津乐道的谈资和梦想。
在大师们纷纷凋零之时,是萧鼎的一本《诛仙》带我们走进了光怪陆离的网文时代。
细细品读诛仙,它的文字、思想、情节并不比金庸古龙们差。进南疆斗兽神那一段,就好像看有高度思想的琼瑶版的《山海经》,那些神话传说看得心旌摇荡,而玲珑和兽神的千年狗血爱情相爱相杀,让人潸然泪下。
《诛仙》就好像那个时代的结晶,在旧时代和新时代交接之中应运而生,饱含了传统武侠小说浓厚的文化气息,又启发了仙侠修真派的天马行空。
后来的小说大神们,文笔也有不弱于萧鼎的,也可以看到很多的设定有很明显的“借鉴”,但是再也难以找到文化如此深厚,对人的命运思考如此深刻。一直在模仿却难以超越。
就连萧鼎本人也超越不了,沉寂多年之后重出江湖,再写《诛仙2》,就好像历史上众多的续集一样,好看而无惊艳之感。
顺便说一下,诛仙的电影版,也是惨不忍睹,有人说特效很不错很有良心了,拜托,诛仙的精髓本不在打斗视觉上,而是在于人心叵测命运浮沉上。
其实,《诛仙》跟金庸的《连城诀》有挺多相似之处,对于人生的思考,人性的设定,和命运的归宿,读到结尾总有一些殊途同归的熟悉感。
《连城诀》结尾,狄云历经尔虞我诈,众叛亲离,看淡世事,和水笙隐于雪谷,一个干净的暖情世界——
他离了荆州城,抱着空心菜,匹马走上了征途。他不愿再在江湖上厮混,他要找一个人迹不到的荒僻之地,将空心菜养大成人。
他回到了藏边的雪谷。鹅毛般的大雪又开始飘下,来到了昔日的山洞前。
突然之间,远远望见山洞前站着一个少女。
那是水笙!
她满脸欢笑,向他飞奔过来,叫道:“我等了你这么久!我知道你终于会回来的。”
《诛仙》结尾,一人一狗一猴一仙子在大山中——
从屋中跑出一个男子,粗衣麻裤,面上好像苦笑一般,大声喊道:“死狗,死猴子,你们又来偷肉骨头吃啊……”
忽地,他怔住了,眼中倒映着出陆雪琪站在前方的身影。
两个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彼此凝望着。
多少岁月,人间情愁,忽忽都在这深深一眼之中,然后,他们同时笑了起来。
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
我喜欢这种结尾。或许所谓的圆满得道,就是年轻时候去经历八十一难,去打怪升级,御剑杀敌,去爱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在烈火焚烧中破除心中妄念,发现所谓功名利禄人生意义人心善恶,都是过眼烟云,然后,归隐到田园山野之中,红颜佳人,看书种花。
如此甚好,没有中年的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