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弗爵爷和小贝,大家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词就是“父子情”,他们的确曾经亲如父子,也确实有过剑拔弩张,然而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有些东西在内心深处也可能无法释怀,但是我们认为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始终存在,小贝也不得不承认,在弗爵爷面前他永远只是个孩子...
我们不去说他们过往那些被媒体津津乐道的事件,因为这些只是表象,如果按照我们的世界观来加以揣测,或许能够分析出一个中国人认为合理的版本,实际上父子情的核心是知遇之恩,而分歧的原因是他俩根本就不是一种人,弗格森是个彻彻底底的足球人,而小贝是足球场上的摇滚明星。
小贝是摇滚明星?在英国有一句话,几乎每个男人都会喜欢斯诺克、威士忌和摇滚乐这三样东西中至少一样,我觉得相比之下小贝离摇滚明星更近点,当然女人可能更加喜欢他,他身上的光环不能掩盖他的才华,尽管很多人会说他因为媒体的追捧而被高估,但是明星就是这样,名气也是实力的体现,因此小贝没有被高估,只是明星效应被放大。
弗爵爷当然也是明星,但是他可能并不喜欢这样的角色,固执的苏格兰人一直为自己钟爱的足球事业而努力,他的心中,足球高于一切,热爱的力量让他有时候看上去那么不近人情。
这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走到一起的结果,弗格森希望小贝把全部的经历放在足球上,他曾经说过,贝克汉姆距离世界上最伟大的球员只差那么一点,这是一个中肯的评价,但很多小贝的粉丝会认为是一种讽刺,而那些小贝的黑粉们则觉得老人家言过其实,贝克汉姆单论球技远远算不上伟大...
而贝克汉姆的世界里,还有维多利亚,还有名利场的很多很多,不可能要求一个年轻人把这些都抛弃,更何况他在这个领域他还取得了非凡的成绩,引领着时尚的潮流,成为众多人的偶像,这些都是不能被忽视的,然而这些东西在弗爵爷眼中好像算不了什么。
恩怨这个东西,总是先有恩才有怨,没有对错也说不上谁欠谁的,人家最后都是名利双收,我们也一贯只是个看客,但是球迷的眼中,足球就是生活,就当——我们在幕后,人家是玩偶罢了。
一场球赛有时候不一定能分出胜负,球场如此,情场如此,生活大抵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