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的《欢喜》,让我误以为是“喜欢”

打开书柜,看到了那本大学时期你送我的《欢喜》,那本让我曾误以为是喜欢的《欢喜》。

《欢喜》是冯唐十七八岁时候写的书,读起来尽显那个时期的羞涩与稚嫩,他们有着青春期孩子的叛逆与乖张,也有着自己小小的理想与抱负,还有心里喜欢的女孩,那是属于那个年代与年纪的欢喜。

这本书,让我无比怀念十七八岁的那段青葱岁月,那个穿着白色衬衫、一脸干净的男孩,那个被我一直盯着,脸会微微泛红的少年,他从我身边走过去的那一刹那,我听到了怦怦的心跳声。

1、你的礼物

我第一次知道冯唐,是大学时期你送我的这本书。于是,我开始全网搜集有关他的资料,看他写的书,为的就是希望有一天,你再次跟我谈起这个作家时,我可以接上你的话,我可以离你再近一点。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当我跑去拿到快递的时候,立马拆开看,《欢喜》,我小脸一红,哼着歌儿往教学楼走去,似乎脚步都变得很轻盈。

我很庄重地翻开书,脸上止不住的笑容,捧起书,嗅着那股书香味,好像幸福要溢出来了,好像看到你对着我笑,还是当年高中时期那个阳光灿烂的笑容,一笑,心都化了。

收到书的第一时间

我忍不住给书拍了一张照片,琢磨了各种角度,最后想了半天到底应该发什么消息过去呢?最后,我还是很怂地删掉了编辑好的一大段话。

“书收到了,谢谢你的礼物。”

“好的,收到了就行。”

轻描淡写地回应,让我有些失落,于是,我又继续了我心心念念的话题。

“你收到我写给你的信了吗?”

“还没呢,应该快了吧。”

信是一个月前,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按捺不住,心头一热,就给他写了一封“情书”。我向他表明,高中时候的欣赏,以及大学时仍旧有的执念与不甘心。其实,当时的我,并不奢求得到肯定的回应,可是却还是有所期待。

也许是因为那个假期,我们彼此鼓励、默默支持对方考研的日子,甚至一起回忆高中那段努力学习的桥段,还有吐槽那丑不拉几可是现在却喜欢得不得了的校服,这些场景好像历历在目,所以我勇敢地写了一封信,寄给另外一个城市的你,寄给距离高中毕业已经过去3年的那个少年。


2、我的告别

终究是一场执念,也终于到了该放下,跟过去说再见的时候了。

当我得知你收到信以后, 我内心小鹿乱撞,我害怕极了。我害怕听到你的回答,害怕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信我收到了,我正在给你写回信呢。”

“好巧,我正准备又问你有没有收到信呢。”

往后的日子,比起期待他收到信的日子过得更慢、更难。我往学校存放信笺的地方,跑了不知道多少趟,我每天都会去那一堆凌乱的书信里面,找寻那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字体。

我盼望着,它快点出现,又盼望着永远找不到,就这样或许就可以永远不必知道对方的回答了。

当我打开书信的时候,看到曾经那洋洋洒洒的字体,就这样安静的出现在我面前,有开心,有失落,但更多的是释怀。

你说,那些年的日子很值得怀念,你说,感谢这么多年的喜欢,你说,我们都长大了,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其实我都知道,所以我抬头看了一眼湛蓝的天空,勇敢地大步向前走。

我想,最重要的是,我终于把这个秘密与你分享了。突然想起匆匆那年里面的一段话。

一开始你是我的秘密

我怕你知道  又怕你不知道

又怕你知道却装做不知道

我不说  你不说 又远又近

还好,你都知道了。还好,我们最终还能成为朋友。


3、成长,学会了喜欢,学会了爱

多年以后,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欢喜》,我还是会被故事的结局深深打动。

故事的结尾

一股奇怪的热流从脚踵直冲上面颊:“我等你好久了!等得我好苦!”

我以前常想,要是一个人能为我不顾一切,要是我能为一个人不顾一切.....

王尔德说过:“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我曾跟朋友说,我们要不要去挑战一个人做的事情,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吃火锅,一个人去KTV,一个人点第二杯半价的奶茶,一个人去旅行。他们纷纷摇摇头。

然而,我一个人去电影院看了《动物世界》,一个人去吃了顿火锅,还一个人喝着双份奶茶,就好像快乐瞬间也翻倍了一样。我背着背包,独自开始旅游行程,不慌不忙。

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中注定,与其慌慌张张,不如认真的生活,也许你在努力的同时,那个他也在努力着。

现在的我,依旧喜欢冯唐,依旧热爱生活,依旧在努力地生活。

我也终于等到了那个满眼是我的男孩。

我想,年少时的喜欢,就好像那个揣着彩色糖果穿街过巷的你,背后还藏着一块奶油蛋糕,冒冒失失地跑到他面前,糖果掉了一地 ,奶油也化掉了,但只要他对你笑一下,整个世界都变甜了 ​。

再见,那些年的喜欢。

再见,那些年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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