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我的领域,我以它为生。

死亡是我的领域,我以它为生——悬疑推理小说《诗人》

  本部小说作者迈克尔康奈利是久负盛名的悬疑推理小说家,他的一生足以令许多人羡慕,尽管经历波折但他成功地实现了自己自己的梦想,而且似乎实现得过于完美-----他几乎获得了推理小说届的全部大奖,并在后半生中长期担任美国推理小说协会会长。而《诗人》据评价,是他最优秀的小说。更重要的是以哈里博斯为主角的四部小说成名获奖之后,《诗人》横空出世,一扫此前的成就,因为它将作者的职业生涯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无论是被上帝摸了一下头而因此灵感喷发或是作者蓄谋已久,不管怎么说,足可见《诗人》这部小说对作者的职业生涯的巨大影响以及对当时读者的广泛震动。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穿插,以第一人称“我”为哥哥的谋杀案奔走,查明真相,与社会各界斗智斗勇为视角展开。穿插罪犯格拉登的心理活动和犯罪行为。事实上这种写法与另一部美国作品《棺材舞者》十分相像。都是以两个不同的视角分别切入,一组为追查方另一组为罪犯。而读者则被追查方引领者逐渐对罪犯产生怀疑,而最终的结局陡然翻转,都是作品中一直刻画的罪犯并非是最终的大boss,只不过是被人利用操纵的棋子罢了,而追查方的疏忽都会造成或大或小的事故和后果,情节在此处由循序渐进突转紧张刺激,令人揪心,给小说增添了一点戏剧性和节奏感。

  比起探案过程来说,更有有特色的是案件的设计,我相信这即使在推理小说中也是非常罕见的。一系列的凶杀案所对应的负责警察都被谋杀并成功伪装成因案件压力而自杀。

而这一系列案件的立案过程则更加魔幻。主人公是一家地方报社的记者,小有名气,工作稳定而安逸,与家人的关系冷漠,也没有良好的社交圈子。事情以他做警察的同胞哥哥肖恩的死亡开始。该案件被轻易地定罪为自杀,因肖恩沉溺于特里萨洛夫顿分尸案而逐渐患上心理疾病,最终在贝尔湖畔停车场的车中饮弹而亡。而主人公出于对哥哥的愧疚和责任(可能还有对姐姐惨死的阴影),直觉般地开始追查此事,并在对哥哥的怀念中找出真相。个人觉得,主人公对哥哥自杀案翻案的推理是最精彩的。先是打破先入为主的观念,最后大胆设想推翻原有时间线,并以车内空调档位和后座安全锁为证据成功翻案并说服当地警方重启此案。为了进一步的调查,开始不断寻找凶杀案和警察自杀案间的联系,横跨多个州的连环杀人案逐渐浮出水面。

整个案件的最大特点是对爱伦坡的作品的引用。在每位被谋杀的警察的现场都会留下一句出自爱伦坡之手的阴郁可怖的句子,甚至也包括了他的临终遗言“上帝救赎我可怜的灵魂”。更讽刺的是,它们被作为自杀遗言确实有其合理性。事实上,爱伦坡这位独特作家作品的融入,特别是与案件紧密相连,本身就对阴冷颓丧的氛围有极大助益。可事实上,这部作品给我这方面的感觉并不强烈,即使是主人公独自一人秘密追查此案,在陌生的城市里深夜阅读爱伦坡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文字并为之辗转反侧也没有我预想的本应有的那样强烈的感受。对于氛围的塑造,拉劳伦斯布洛克的《八百万种死法》要出色太多。因失误而导致人质死亡使警探马修斯卡德主动请辞,成为一名酗酒,颓废,终日浑浑噩噩的私家侦探,以他的视角来参透混乱冷漠的都市和其中孤独死去的人们。那种阴冷孤寂的感受直透心扉,让人难以摆脱,还有主人公的自我纠缠,痛苦,孤独,混沌,难以自拔。或者换句话说,这都是每一个普通人在某一个寂寥的深夜曾有过的感受,自怨自艾,顾影自怜,哪怕只是一瞬间。所以显得格外动人。用现在的话说,真的会读到emo。而本书即使完美地引用了爱伦坡的句子,所带给我的感受也都不是太强烈。

总感觉比起主线的悬疑推理,作者一直在描述主人公与各方势力斗智斗勇的过程。如何从系统严密的研究中心获取资料,如何取得各案件相关警探的信任和帮助,如何与FBI讨价还价,如何与各组织机构周旋有如何与竞争对手打擂台。相较于案件的推衍,主人公形象的塑造似乎更加引人注目,有一点传统的冒险小说的意味,主人公巧妙地克服层层困难,看破案情的关键,获得巨大成功和关注。最关键的是,最终的凶手竟是FBI研究此案专案小组的组长,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讽喻意义。

关于主人公的塑造也是比较有意思的。开篇花极大笔墨写了作者对姐姐过世的阴影,和哥哥间亲密又疏离的关系,和家人相处的尴尬,出于对哥哥的情感,直觉和心魔才开始案件的追踪,而这一切的心理因素在系列案侦查的过程中全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个为完成自己惊世作品的记者巧妙周旋在各方势力间并与时间赛跑的敬业故事。不由得让人物有一些扁平化。而在小说的结局又再次引入主人公复杂的心理纠缠,感觉对主人公曾受过伤害而对情感产生信任危机这一点也交代得不够清楚。(在感情上多疑却轻易相信了前同行即使一度存疑?)

通篇小说读下来给我的感觉是不太完整,感觉是埋下的很多伏笔或特意营造的意向或多或少有些鸡肋,感觉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比如对姐姐死亡的描写是深深困扰主人公的一个过往,甚至成为了心魔,还有对贝尔湖畔(主人公家乡)风光的描写所带来的阴郁氛围,感觉并没有对小说的后续起到多大作用。还有作者特意提到特里萨洛夫顿(哥哥负责的案子)与嫂子赖丽相貌相似,还有年少时曾与赖丽的情感纠缠,也都没有怎么派上用场。回到案件本身,读到最后也依然留下很多谜团交代得不太清楚,比如,到底那些自杀警察曾负责的案件到底是不是格拉登做的,毕竟他只是恋童癖,而系列案中依然有大人惨遭毒手,虽然和儿童息息相关。

更重要的是关于幕后boss幽影也是组长鲍勃变态心理的陈述不过是寥寥几笔,到最后也并不清楚他变态心理的成因和他的作案动机。这又是与《棺材舞者》的不同了,最终boss的设定就是一个职业杀手,给钱干活,动机明确。而关于炮灰的变态心理和行为也做了非常适度的点播,给读者留下想象空间。当然也有可能是作者想要做出隐喻,关于普通人(特别是有一个优秀的父亲)在重压之下的扭曲,这我们不得而知。

还有关于案件的最后翻转,从格拉登到女主雷切尔再到人人意想不到的鲍勃,看似层层翻转,实则有些牵强。看过一个书评的说法:结局的翻转能够看出作者的野心,但是合理性不够。事实上我也有一点这样的感觉,可能换成雷切尔真的更合理。小说的结尾也做出了相应的解释,比如房间打出的电话和网站的登陆是凶手特意换了房间,凶手有意接近主人公来完成完美的犯罪可以在所有人都反对记者时只有凶手特批其参与来解释,还有凶手的洁癖和强迫症在前文也有印证,又把产生疑心的雷切尔调走。可是这些措施难道不存在很强的侥幸心理吗,而且在全书过半时,凶手都未出现且作为一个双面卧底在探案过程中几乎什么误导性的行为都没做,(这一点又不如《希腊棺材之谜》了)令人摸不着头脑。

好的结局通常是我们所说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而我觉得意料之外做的足够好,可是情理之中确实令人存疑。小说中对于最后结局的铺垫并不太多,关注点过多地在主人公身上,而忽略了最终罪犯的细节刻画。即使是雷切尔也是在全书最后一股脑地交待出来,并没有一个铺垫的过程,而真正的凶手就更是如此了,让人有一点摸不着头脑。

关于结局,读来是鲍勃未死并最终摆脱双面人的身份成为幽影,而主人公独自住在郊区的一幢房子里,将财产留给案件的受害者,并坦然面对与幽影的再会,很容易让人期待下一部作品的出现,对一切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书中相当令我动容的一个点是警察搭档间的真挚友谊,从不肯相信肖恩自杀而在主人公提出有效证据后立刻着手翻案的韦克斯勒到因用情至深而深深理解懂得搭档真实想法的拉里;从宁肯丢掉工作也要为搭档遗孀做点什么的布莱索到坚信搭档是被谋杀的退休老警察占边。每日在刀尖上行走,压力深重的警察们对待他们最亲密的战友保留了内心最柔软的一个角落,对于他们来说,失去最亲近的人是生命中难以忘怀的伤痛,即使他们整日面对残忍的案件,即使他们讲过无数可怖的死亡。还有男女主的感情线,看似潦草,其实是比较完整的,两人都有不能言说的过往和心结,可能彼此相爱,终究分别,同时给作者留下很大的想象空间。这种极限拉扯还是很有意思的。

当然了,我是一个非常非常业余的选手,甚至没读过几部侦探小说,逻辑思维能力也十分堪忧,所以对情节的理解很难到位,可能也忽视很多重要细节,敬请谅解。以上只是我的读完小说的个人感悟,还是希望大家理智地阅读,保留意见。当然了,这部小说如此久负盛名一定有它的过人之处,还是推荐推理小说爱好者读读这部悬疑史上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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