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平常人家人,王家子弟,在家排行老六,少年俊俏, 又知书达理。盛喜结交好友,四方邻舍皆知吾也,却也常与好友醉生梦死,忘记时辰。
时常醉后不知天在水,这一日,与友醉酒归来。路遇河道,我忍不住呕吐之,欲以河水洗之,不料脚下一滑,就这样沉溺在此。
时光匆匆,岁月流梭,枯寂的日子里,偶遇一妙人,许姓男儿,家在淄博之北郭,以打鱼为业。也好饮酒,长以酒酹地。
吾终于得以解一口腹之欲也。而后也趁机驱鱼为他,如此日月不久,一日,吾实耐不住,出来与许兄把酒言欢,我两人志气相投,甚融洽。酒后我又为许兄驱鱼,让其满载而归。许兄也甚感我意。
如此半年过去,我俩情同骨肉,终是忍不住对其坦言之。兄知我为鬼而不惧也,却宽慰我勿戚也。
“吾明日业满,有代者替之,将往投生。恐不复相见也。”
许道:“六郎勿悲恻,弟业满劫脱,正该相贺,悲乃不伦也。”与兄遂畅饮。
翌日响午,果然有女抱婴儿来,过河而堕,随后抛儿径上,而后堕溺,然吾感这妇幼于心所不忍,遂不忍其相代。这仁人之心也错失此机了。
这一日,我来与许兄告别,与其诉及此事,因我之恻隐,上达天帝,天帝感吾之心,授为招远县邬镇土地,来日即将赴任。
邬镇相隔数百里,数日之后,有感兄即将到来,吾投梦于某户信者,让其招待好吾许兄。
风尘仆仆来之,许兄风尘满面,吾苦于些许职位在身,不能现身相见,许兄来祭祠而祝。多语肺腑之言,敬吾杯酒如昨日,吾深感君之恩情。
数日,许兄归,途中吾化为风相伴十余里,许兄亦感吾之情义,与吾拜别。
“六郎珍重!勿劳远涉。君心仁爱,自能造福一方,无庸故人嘱也。”
吾心应之,与之拜别,后盘旋而去。
在此后岁月,许兄家庭逐渐宽裕,后也不在以漁为业,而在招远那地,吾之灵应如响云,一直深为百姓所敬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