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公司时,配合了一个项目,是前期阶段我跟着跑了几次现场。
公司解散后,我手上所有的收尾项目都交给相关负责人了,以前留在集团内部,该配合的配合,也无可厚非。
如今,既然辞了职,有些不那么友好的事,就不想再蹚浑水了,这也是我的权利吧!
前两天,这项目的负责人又联系我了,用专业的话说,术业有专攻,应该交给擅长的人去做,如果能力不够,就果断放弃,或者找外协。外协,也要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进行比较好,一方太过强势,未必就有好结果。
那时我就觉得这件事不好办,也是看在公司的面上,极力配合。如今,这个项目还在胡同里绕着,不出来了。
这般浑水,我不想继续了,做法虽然过分了些,但还是果断拒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