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说,“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
我们被动阅读某一本书,不假思索地记忆书中概念和观点时,吸收到的无非是一些二手的信息。
如果能积极思考,把它们串联起来,信息能够形成知识。
但真正想要把这些知识化成与自己一体的经验,不在事上磨练是根本不可能的。
如果生活本身是门艺术的话,读书便是帮助我们学习并印证生活艺术的手段。
又,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可见读书兼具功利与审美双重功能。
只不过现如今我们更重视前者,强调读书需有用,可以通过读书解决问题(某登读书会的初衷就是这个),而忽视了它的审美功能,忽视了它满足人类与生俱来的好奇心的作用。
人固然是现实动物,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但TA又已经进化为不同于其他物种的精神动物,TA需要照料自己的精神。
读书承担了这一艰巨的任务。
读书的实质是读者与作者的交流,当读者不具备他的语言时,读者会迷失在作者反复运用的概念或者营造的意境里。
而当读者真的拥有某些经历,支撑他体悟作者意欲表达的内容时,他和作者之间是心心相印的,是心领神会的,是溢于言表的。
情感与理智上的高度共鸣,必然逼迫他生出强烈的表达欲望,不吐不快。
于是写作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它其实是阅读的一部分,或者说是读者与作者交流的一部分。
也因此有了“不动笔墨不读书”。
写作很像是物理上的镜子,透过它,我们可以了解到自己内心里真实的声音与想法。
它们未在纸面上现身之前,我们甚至可能意识不到它们的存在。
当我们动笔写作每一个字,应当为他们串联在一起形成完整意思而感到惊奇。
写作帮助我们把躲藏在内心深处的真情实感、所思所想整理出来,从而方便我们更加了解自己。
写作一经完成,他就把我们的一部分独立于时间地具象化了。
以至于,我今天读到自己昨天写下的句子,会觉得既亲切又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