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热搜上一篇题为《章文,停止你的侵害!》的文章在网上引发热议。
文中女子自称被媒体人章文强奸。
文中说,2018年5月15日,章文以有朋友从国外回来为由,组了一个饭局,邀请女孩参加。
在吃饭的过程中,女孩喝多了酒,章文又以帮忙为女孩打车为名,将女孩带到一个茶室并实施强奸。
期间,女孩曾不停的哀求章文放过她,但对方置若罔闻。
事发后,女孩身心备受煎熬,她决心在小范围内公开这件事。
然而,章文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发短信威胁女孩。
很快,知名作家蒋方舟和易小荷也在朋友圈发声说遭遇过此人的性骚扰。
针对同行们接二连三的指控,章文对此事的回应却让人大跌眼镜。
他先是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开脱,称“当晚发生的事情”是双方自愿,对方曾在微信上给自己发送过“让人想入非非”的写真。
至于蒋方舟和易小荷,章文称前者“没有结婚,交往过很多男朋友”,后者“离过婚,经常出现在酒局上”。
章文的言外之意就是:不能怪我侵犯你们,你们都不是什么正经女人!
我只想问章文一句,你凭什么就断定给你发送照片的女人就是想和你上床?又凭什么断定,谈很多男朋友的女人和离过婚的女人就不是正经女人?
你这样满嘴喷粪的样子,真的活生生诠释了4个字:衣冠禽兽。
请这种“女人通过了我的好友验证就是喜欢我”的人渣原地爆炸一万遍。
2.
今年5月6日,21岁空姐李某乘坐滴滴顺风车,准备去郑州火车站,却被司机强奸并杀害。
对此,也有人评论说:“穿那么骚,活该被强奸!”
还有不少网友水军认为,空姐本来就不应该反抗,如果不反抗的话说不定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一些人甚至为强奸杀人犯鸣不平:“小伙子命不好,遇到了诱惑把持不住。”
敢问,难道受害人穿着清凉,歹徒的所作所为就是合情合理?
那些鼓吹受害者不反抗的,这和“人血馒头”有什么区别?
比利时办了一个叫做 “被侵害那天你穿的是什么衣服?”的展览,
展示了受害者被性侵时所穿的衣服:T恤、牛仔裤、连衣裙、卡其裤。都是再普通不过的装扮了。
通过查找世界强奸发案率数据统计可以了解到,在穿着暴露的欧美地区,强奸案发案率不高,而中东地区发案率极高。但我们都知道阿拉伯女人出门的装束是包得只剩眼睛。
所以,“穿着暴露”和“被强暴”之间,其实没多大关系,或者说,关系极小。
“受害人有罪论”是一种思维癌症,侵蚀了人们的判断力。
被侵犯了,因为你穿的少,活该。
被骗了,因为你笨,活该。
被抢劫了,因为你大半夜出门,活该。
真正应该被指责的,不是受害人,而是做恶的人。
3、
最可怕的是,最亲近的人也会持这种态度。
曾经有一个13岁的女孩被继父性侵,她哭着向母亲控诉继父的罪行,没想到换来的却是母亲的一巴掌:“都怪你自己太不自重勾引人家”
学校里的同学也对她指指点点,继父更加肆无忌惮。
女孩不堪重负,跳河自杀。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4、
“受害者有罪论”对施暴者的开脱;对旁观者冷漠和纵容;对亲友们来说可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真正应该去死的是施暴者,受害人应该被理解,同情,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