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王艾伦成为我大学时代的第一个男朋友,他的名字是上海后殖民情结的产物。他可能至今认为我爱他会写歌的才、他的老派作风,而他不知我仅仅是个颜控罢了,他有一对斜飞着的睡凤眼,看着你的时候半怀春情,却因为独特的形状让人觉得冷酷无情,类似某人。
如果要写我和他的故事,那也是一个让人笑到抽泣的无厘头短篇,因我俩各自性情亮烈而傲慢,但同样悲天悯人,遇见小分歧滔滔不绝,面对大伤痛却默默无语,相看两黯然。
在相聚不多的两年里,我是他大部分没营养没风格的半pop半rock歌曲的填词人,是他所有荧光棒、布娃娃的采购人,帮他干净的纯棉外套缝一些奇怪的碎片。
他在舞台上搔首弄姿时,我常常躲在“女童孩”欢呼雀跃所造成的阴影下吃着薯片大口喝一种叫木桐.嘉丽的红酒。把它当成一瓶水。看着他把那些放在盒子里的布娃娃从台上随意扔到台下。现在参加朋友们的婚礼看着司仪同样的做派,每每有些讽刺意味的忍俊不禁。
我从不在他的校园里和他牵手。总是保持一定距离,直到各奔东西他依然以为这是我欲拒还迎保持新鲜的手段。他从不知道有一次我在后台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已不是栀子带露而是在夜色里燃烧的暗红色牡丹花,有一束光透过她的头盖骨穿透她的皮相,她略略斜着身体,靠在一个年轻的肩膀上。然而眼睛里的欲望的方向是明确的,我都能感觉她的骨骼因为某种压抑的情绪“咯吱”作响。
我的疏离不因为爱而因为恐惧,我似乎已经听见了宿命的叹息声。由于我不明所以的冷淡,艾伦付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他像一只壮硕而优美的麋鹿企图用顶角拱起我内心戏的幕布。他几乎每格十分钟就要把自己的行踪告知于我,实在没有话说就发短信问: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