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故事都有一个起点,我和她的故事,是从我莫名其妙的性格转化开始的。
认识她那天已经是十五年前的事了,可能是缘分使然,也可能命运感召,一贯阳光温和的我竟然被全县最好的学校开除了。
当其之时,我好像把能做的坏事都做了一遍。没多久,我成了全校恶贯满盈的“悍匪”,能获如此殊誉,绝非等闲之辈。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和实践,对于这一点,我有深刻的认识,所以不论逃课打架还是课堂起哄,我都用扎实的基本功和严谨的态度一一尝试过。就连上课时前排女同学垂在我课桌上的辫子我都亲自用打火机燎过。
每个学校的“悍匪”都是用真实事迹换来的,据说能被全校封号的传奇人物,从建校以来还不到五个,而我能通过异于常人的智慧和不计后果的勇敢力拔头筹挤身前五,恰恰说明我是唯一一个打破规则,拥有不平凡资质和潜能的双料冠军,这一点,我深以为豪。
在我精心策划下的每一起恶劣事件都能达到全校轰动的巅峰效果。在全校的检讨大会上,我从容应对,超脱自然,面对台下一千双愤怒的眼睛,毫不怯场,用欢快的节奏和爽朗的词调把检讨书读出了获奖感言的感觉,临下台时,还不忘露出善意的微笑,朝恨我入骨的班主任深深鞠躬。
纵观全校,几乎没人能与我比肩纵横,校方曾多次提出警告,我置若罔闻,在全校师生的一致声讨下,颇有建树的我走下了神坛,最终被开除。就这样,我用伟大的人格操守书写了荡气回肠的人生篇章,将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从学校回到家里,少不了父亲的一顿暴揍,然后是母亲的数落,他们怀疑我之前的成绩是假的,因为我成绩下滑的速度堪比光速。我也扪心自问,曾经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怎么短短几个月就变成了全校知名的劣等生,而且我想不通为什么遏制不住内心的狂魔,它几乎支配了我全部行为,为此,我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买了单,精心塑造的良好形象被释放出来的魔鬼摧残的支离破碎,没留下一砖半瓦。
没两天,消息传遍了全村。父亲整整一个星期没出门,一个人躲在家里喝闷酒。他说自己的脸丢尽了,以前儿子考到县城上学脸上有光,还可以到处和人家吹吹牛,现在被开除了,没脸见人。每及至此,他都会一口干了杯里的白酒,放下杯子时,便是我噩梦与灾难的开始…
可能是父亲打累了,在家呆了一段时间后,他四处拖关系把我送进了镇上的中学。还好村子离镇上比较远,我之前的那些恶行没传太远,不然,我恐怕没机会走进那么优秀的班集体。也就这样,她悄然来到了我的世界。
她是好学生,一个好学生应该具备的特点她全有。能注意到她完全是因为她的安静,哪怕是混乱的下课时间,她也从容优雅地埋头看书,像一朵幽谷中的兰花,清新高雅。每次上课,我都偷偷看看她,一双充满了如水般温柔的眼睛看着黑板,偶尔露出微笑,更让人情不自禁感受到夏日的清爽。
也许是她独特的性情特点吸引了我,我决定不顾一切追求她。于是经常坐在她旁边,使浑身解数博她一笑。毫不在意同学们对我的看法。而她面对轻佻浮躁喋喋不休的我,从来就没有正视过一次,最多就是皱眉说一句“行了!”透过她的眼神,我几乎可以断定,她是想让我“滚”的,只是这个字,她说不出口而已。
初中三年级的时候,大家基本定了型,也明确了方向。学校为了重点培养,刻意把我们分成两个等级,一种是好样的,一种是我这样的。她,顺其自然地进入到了先进优秀的集体,而我留在了被提炼去精华,只留下遍地渣滓的班级,这里汇集了全校所有不以学习为目的的学生。我们的距离拉开了,上课时再也看不见她的背影。
没有她的课堂很无聊,新同桌的外号叫老九在我们即将投身社会,告别学校的那一年里,他的主要兴趣就是广送情书,美其名曰:交笔友!有时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明明连名字都写不好,还要在漂亮的信纸上写出青春味儿十足的“我喜欢你”。那歪歪扭扭的字迹,连同信纸不知道被扔回来多少次。更有的女生还要在下面打一行批语,大致内容就是让老九好好练练字,要不就说他写的内容太烂,还不如抄一段歌词。老九却毫不在乎,依然和我分享失败的经验。
我也学着老九,买了信纸,对于自己的文采实在没信心,我干脆直接抄歌词。为了避免露馅儿尴尬,我特意抄了粤语歌词。上语文课的时候,我去找她借数学书,上英语课的时候,我去借语文书,每次借到后,都把抄好的歌词夹进去。然后静静的等待她的回信,而她从来没回过一次…
老九看得出我的心思,他说晚上住校的学生有夜自习,可以利用她们下自习的时候当面表白,肯定会有所收获。我问老九几点能下夜自习,他说大概九点。当晚,我和老九在我家吃过饭后,谎称出去散步,披星戴月徒步五六公里走到学校的围墙翻了进去。
虽然之前有过逃课的经历,可大晚上翻墙进学校的事情第一次干,心里很慌张,因为保卫处的校警素质实在过硬,栽在他手上的混混没有一个不考虑改过自新的。在他警棍的威严下,我和老九不得不处处留心,小心谨慎,穿过操场后,又慢慢摸到她所在班的门口。
时间把握的刚刚好,晚自习结束了,老九盯着他爱慕已久的女同学冲了过去。而我,看着她的背影心乱如麻,紧张到不知所措。看着她越走越远,我只能加快步伐紧紧跟在后面。女生宿舍只有三十米了,我知道她一旦进去,我就真的没机会了。
我才意识到我是多么无能,怎么连上前打个招呼的勇气都没有?千钧一发,我终于鼓足勇气,快步赶上前去,克制住内心的激动憋了一句,“下课了?”
她好像有点吃惊,这个时间,我作为跑校生不该出现在这里,但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只是抱着厚厚的英语书加快了速度。马上就要到宿舍门口了,我心似火燎,思索着该怎么办。要不我请她去操场走一走?对,去操场走一走,借着月色玩儿一把诗情画意,在临别之际把想说的话全说了。如果她怕黑,我还可以趁机抱抱她,对!没错,就这么说!管不了那么多了,决心一下,我一个箭步拦下她,这是第一次离她这么近,和她四目相对,分外紧张,她清澈的双眸深情款款,平静地看着我,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手心也渗出了汗,看着她洁白的脸颊,我气沉丹田,深吸一口气,一边搓着手上的汗,一边咧嘴笑着,那句斟酌已久的话脱口而出。
“陪哥去操场玩儿玩儿?”
她的脸瞬间僵硬了,我的脑子也凌乱了,不知道为什么脑子突然短路,蹦出来这么一句没有智商下限的流氓话。那句“陪我去操场走走”明明已经在心里以不同语速揉入各种情感演示了几十遍,难道是紧张过度?我恨自己为什么看那么多流氓电影。更可气的是为了缓解尴尬,我两只手搓着,嘴上笑着,像电影中猥琐的劫色恶棍面对一个束手无策的少女露出狰狞而淫秽的笑。场面陷入无尽的尴尬!
“你干嘛?这是女生宿舍,再不走我要喊校警了!”
我正要为自己的莽撞争取最后一次辩解,就听到老九撕心裂肺的呐喊,“快跑!”接着他捂着嘴从我身边风一样穿过。身后几十米,还紧跟着一个拎着手电筒的中年男人。没多想,我赶紧跟着他冲向北边的围墙。身后则传来她咯咯笑声。
校警一路追我门到围墙下,老九身手敏捷,两个动作就翻越了通往安全区的隔离带,我慢了半拍,一条腿刚跨过围墙,校警见抓我们不住,把手里的警棍扔了过来,我左脚中弹,从围墙上摔了下去,顾不得脚踝钻心的疼,连滚带爬钻进了外面的玉米地。直到警报解除,我们才在星光下相互搀扶,狼狈地回了家。这一趟果然有收获,说了两句废话,还挨了一棍…
事后我才知道,老九当晚拉着他心爱的女生跑到操场的围墙边。聊着聊着,便想亲对方一口,在对方极力抗拒下,老九用了九成力气把嘴巴猛凑了过去,无奈天太黑,姑娘一躲,老九一嘴杵在了水泥墙上…刚好校警出现,才有了后来的落荒而逃。
毕业那天,我连合影留念都没参加,骑着自行车到镇上为她挑了一个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了几句祝福的话,打算和她认真告个别,也期待她的答案。
终于在她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等到她,只不过旁边多了一个电灯泡,有旁人在,闷骚的我实在不能一吐为快。只能把笔记本递上去,“送给你!”
她笑着接了过去,“谢谢。”然后和同伴头也不回地走了。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知道我不需要她亲口给我答案了。就这样,我的计划又泡汤了。我们最终还是在命运的路口分道扬镳了,美丽的爱情之花还未绽放,便已经枯萎。
其实也好,死心塌地的投入新生活,比带着一个炙热的牵挂好的多,我看着她的背影,深知这一别,可能再也不会相见了。
回忆过去,就是因为看不到前方。我总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回首过去,其实青春就是中年回首时的一幕幕荒唐,那些荒唐之所以美好,正是因为那个没有被世俗沾染的年纪,不论过去多少年,他就干干净净地存在于你的世界里。那些刻在记忆里的精彩瞬间之所以让人想哭,想笑,是因为你已经永远体会不到最初的味道。就像我们的初恋,虽然没有开花结果,却成为青春之旅的一个重要符号。
老九和我都决定去北京谋生,他是汽修学徒,我是车床学徒。去北京的那天刚好下雪,触景生情,不由想起她…却最终没有勇气打电话给她,就这样,她渐渐走出了我的世界,甚至连背影都没再出现过。而我在北京也疲于奔波,不到两年,便走进军营,结束了那段刻骨难忘的北漂生活。
入营后,我和老九依然保持着频繁的联系,从来没提起过她。直到有一天,老九主动告诉我她的消息,才让我鼓起勇气,拨了一个陌生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