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多数女生爱用文艺标榜自己,大多数男生喜欢以精致自居。我们不知不觉把文艺变成一种潮流,我们爱拍文艺照,爱穿文艺的森女系服装,甚至书是用来装饰自己文艺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其实我们都是伪文艺。我自我找借口:伪文艺也有丰富生活的一面。比如:我曾为了一部小微机,家教三个月。
研一下学期,课程不多,有大把时间我们可以利用。看到学院群里有一则教育机构招聘英语老师的消息,不假思索的和那边老师打了电话,约定了面试时间。我是一个边走边看的人,我的任性,局限于这样的小事儿可以脑子一过便做决定,始终觉得和别人商量的越多,越阻碍自己的行动力和想法。我也会在这样的决定中,找到小小的快感和成就感。
路途遥远,面试花了多半天的时间。第二个周末就开始了我为期三个月的教师职业生涯。英语是我最喜欢的一门课。如果说上学期间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就是英语学的还不错。小学时候,得益于英语成绩,考了全区第九,全校第一,曾短暂的轰动一时(自我感觉);初中时候,老师会指派我给大家讲卷子,得过高分,掌握补习班中拓展知识;高中时候,每次较难的语法题,老师的眼神会看向我。而对英语的喜爱,来自于对初中班主任的喜爱,她渊博精致注意细节,满足我对未来职业的一切幻想;来自于同学惊讶的表情;更来自于那时玻璃瓶盖似的镜片后面并不自信的我。高考结束,我把我最爱的英语丢了。我羡慕飞飞,她说她很辛苦,可我羡慕她能学自己喜爱的。我虽不讨厌土木,但我曾经那么喜欢英语的心,现在还在荡漾。
研究生期间,我参加了英语竞赛,我也说服老妈报了“巨额”的口语班,我带了英语的家教,甚至报了BEC高级考试。结果一般,不禁思考:英语于我,渐行渐远?我在学习的过程中,虽力不从心,但怡然自得。
英语于我,始终是我暗淡无光的生活中一只萤火虫,也该拾起珍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