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故乡》,实在太感慨了。
儿时兄弟相称的小哥俩阔别多年终于相见,“我”虽然还以“闰土哥——你来了?”相迎,但闰土开口叫出的却是“老爷”,阶级差别最终埋没了儿时情谊。“我”母亲一旁怪罪道:“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
主人公母子俩都是顶好顶好的人,但闰土真的仅仅是客气吗?后文当母亲得知闰土还没吃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我绝对相信这里母亲没有任何歧视之意,但如果真是把闰土当身份平等的客人,我想总不至于让客人自己去做饭吧?这里无关乎人品好坏,恰恰是不知不觉中呈现出的阶级壁垒更让人感到坚硬固化。改日豆腐西施从“我”许给闰土的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这是不是栽赃呢?我愿意相信是。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 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从小说开头就反复申明这归来看到的并不是他记忆中的故乡,而那个记忆中美丽的故乡他又无从言说,直到忆及和闰土在一起的岁月,“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而闰土最终的到来彻底粉碎了这个记忆中“美丽的故乡”。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我小时候在语文书上看见这篇文章,一直以为鲁迅和闰土真的一起玩耍。可能因为描写太具体生动,可能因为鲁迅自己也错认为如此,可能因为小孩子小时候读书都迷迷糊糊的。
但是如果我们深究一下会发现,儿时的闰土和鲁迅总共只在一起过了一个春节而已,我们耳熟能详的那些美丽画面,冬日捉鸟,夏日看瓜,语文书上煞有介事的色彩鲜明的配图,带着银项圈的举着钢叉的少年……其实根本没有实实在在发生在鲁迅身上,它们全来自闰土的描述,也就是说这“美丽的故乡”从来就不曾存在过,它只是闰土对他的一个许诺。